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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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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华兴镇团林村五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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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华兴镇团林村五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渝矿采出字〔2024〕(铜梁) 2 号


根据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规定,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以下采矿权,并委托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中心负责公开出让交易环节的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公告同步发布的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https://www.mnr.gov.cn/)、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ghzrzyj.cq.gov.cn)、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https://www.cqggzy.com/tongliangweb)、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cqstl.gov.cn)。

一、基本情况

序号

采矿权名称

(暂定名)

地理位置

矿种

矿区范围

拐点坐标

资源储量

矿区面积

(平方公里)

开采

标高

生产

规模

出让年限(年)

出让收益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金额

(万元)

TLGC202402

重庆市铜梁区华兴镇团林村五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铜梁区华兴镇团林村五组

建筑石料用灰岩

详见《出让文件》

1270.4万吨

0.1389

+600米至

+460米

100万吨/年

7.9

4298.4

859.68

备注:

二、出让人: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河湾36号 ,联系人:乐老师 ,联系电话: 023-45632730 。

三、交易平台: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亚龙路2号4幢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023-45878963 。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须为营利法人;

(二)竞买申请人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

1.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内;

2.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内或在重庆市信用惩戒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内限制禁止参与矿业权出让的;

3.被吊销采矿许可证且自吊销之日起未满2年的。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公告时间:2024年4月9日-2024年5月9日(不少于20个工作日)

挂牌时间:2024年5月10日10时-2024年5月23日10时(挂牌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地点: 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亚龙路2号4幢 

六、获取竞买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到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领取出让相关资料,也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s://www.cqggzy.com/tongliangweb),进入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td.cqggzy.com/),查阅、下载出让资料。

(二)报名时限:2024年4月9日16时-2024年5月9日18时

(三)报名方式和程序

本次公开出让的采矿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申请人可于报名期限内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并持报名资料到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提交报名申请。

(四)保证金的交纳详见《出让文件》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挂牌出让为无底价,采用增价竞价的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成交后的竞得人按规定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在相关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八、风险提示

(一)采矿权投资存在不可预计风险,包括竞买须知所表述的有关矿产资源情况(矿层厚度、矿石质量、资源量等)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影响,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限制影响,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影响,不可抗力影响等风险。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采矿权出让合同以及所涉土地租用、建构筑物搬迁、其他权益补偿已完全认知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二)有关该宗采矿权的用地、用水、用电、公路、环保、基础设施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三)若竞得人竞得该宗采矿权后,在办理采矿登记前进行安全、环境评价等认定为不适宜开采的,该宗采矿权按不成交处理。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结果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十、违约责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一)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买人、竞得人违约,竞得结果无效,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竞买保证金的违约金,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出让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交易资格或竞得的;

3.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4.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6.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

十一、其他重要提示

(一)该采矿权为已设矿山扩大范围增划资源。根据出让前期报告等资料,拟出让矿区范围内建筑石料用灰岩保有资源量约1270.4万吨,其中可利用资源量880.9万吨,边坡资源量389.5万吨。由于地质情况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划定矿区范围内的占用储量与实际情况有可能不相符合。受让方完全了解此种风险,并自愿承担该风险。

(二)拟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与自然保护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禁止限制性区域不重叠,符合“三区三线”设置要求,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无矿业权重叠,不存在采矿权纠纷。规划的工业广场用地已预留工矿用地指标,采矿权人须按照相关规定完善用地手续。竞买申请人须认真详读出让文件,现场踏勘并详细了解矿区、加工区及周边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地上构建筑物、废渣占地堆放、地表附着物、社群关系等影响资源开采的外部条件,以及其他权益补偿情况。

(三)该采矿权由华兴镇政府对出让范围内土(林)地、地面附着物、地面建(构)筑物等进行了调查认定,涉及原矿业权人的合理可利用资产已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和原采矿权人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了评估,并由区国资中心组织完成复核评估。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期限内到华兴镇政府、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咨询相关资产情况、补偿金额、转接方式。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即视为对评估报告内容及相关资产补偿、转接要求全部认可。新竞得人须在合同签订前与原矿业权人完成资产转接(原矿业权人竞得除外)。

(四)竞得人须自行或委托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审查,同时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相关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相关义务。

(五)竞得人必须按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矿山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确保矿山环境面貌、开发利用方式、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现代化矿山建设、矿地和谐和企业文化等各方面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并在矿山投产时同步完成绿色矿山建设。


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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