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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梁区农业农村委
  • 2020-01-07
  • 2020-01-07

关于申报农业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的通知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申报农业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产业培育中心,相关业主: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市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有关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940号)的要求再次申报2019年农业创业孵化基地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目标任务

1.申报条件

1)申报人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学习,且培训合格;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20平米以上,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实行独立会计核算;

3)应有承接培育、实施创业孵化的能力;具备相关设施资源,能为孵化对象提供技术支持、创业培训、创业实训、经营管理指导、政策指引、信息咨询和后续跟踪指导等专业化服务及相应后勤保障服务;能容纳50人以上开展培训的培训室;

4)具有无公害农产品等相关证书。

2.目标任务

1)开展培训。开展创业培训8期及以上,每期培训

人数50人及以上。

(2)扶持5人及以上创业,带动50及以上人就业。

3)提升基地水平。积极培育品牌,引进与推广新技术新品种3项,病虫草害绿色防控,化肥零增长。

(3)推进“2+2”导师制,为创业孵化基地提供点对

的智力支撑和跟踪培育服务。

(4)示范带动目标不低于80%,自身发展目标不低于

20%,就业满意度达到85%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相关项目:

1)有违法行为和不诚信行为的。

      2)不接受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服务的。

      3)示范带动作用不强,经济效益不明显的。

二、申报数量

  农业创业孵化基地1个。

三、资料提供

农业创业孵化基地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

1)创业孵化基地相关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

业执照,身份证、学历证书、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结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从事农业产业情况介绍一份。

2)无公害农产品等相关证书。

3)孵化培训等其他有关作证资料(如办公及培训场所,土地流转合同等);

4)重庆市新型职业农民(现代青年农场主)创业孵

化基地申报表3份;

5)重庆市新型职业农民(现代青年农场主)创业孵

化基地建设计划(任务)书3份。

  纸质件和电子档。

、财政补助标准及使用范围

农业创业孵化基地项目补助15万元。使用范围如下:

  1.增强自身建设和提升孵化能力。主要用于开展农产

品市场营销,推介产品,培育品牌,建设营销网络,制订和实施生产标准与技术规程,引进与推广良种良法,购买种子、种苗、菜苗、鱼苗、饲料、肥料、农膜、广告宣传等不高于5万元。

    2)承担创业孵化培训方面的开支。主要用于实训孵化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教材、教具采购租赁,专家咨询、教师授课补助及食宿,孵化、培训学员交通、食宿,接待考察学习,参观交流学习,进行生产经营指导等不低于10万元。

  五、资金管理要求

    1.财政补助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实行报账制管理。

    2.资金拨付,项目实施结束后,通过镇级,区级验收合格和财务审查合格后,拨付项目补助资金。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要加强项目和资金的监管,督促项目的实施,财政所要督促项目建设

   六、申报时间

  2020113

  联  人:产业科   唐洪兵。

  联系电话45695912手机:18996065063

  资料纸质件交区农业农村603电子档传邮箱583434721@qq.com

 

附件1 重庆市新型职业农民(现代青年农场主)创业孵化基地申报表.docx
附件2 重庆市新型职业农民(现代青年农场主)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计划(任务)书.docx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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