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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时间:202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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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市水利局对河长制督促指导不够,工作流于形式。有些河长不知道自己是哪条河的河长,有些河长甚至把河流污染严重的原因归结于大气污染物氮氧化物超标。部分区县巡河责任不落实,巡河不查河的现象突出。区县“一河一策”普遍存在目标不科学、措施不具体、任务不明确的问题,缺乏操作性和指导性,检查中发现重庆市有些河流“一河一策”实施方案不严不实,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

整改责任单位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

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上来。一是推动思想认识更加深化。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各级河长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河长制工作。二是推动督促指导更加深入。河长制督促指导的制度更加完善、措施更加具体、方式更加丰富,推动河长制“有名”“有实”。三是推动河长履职更加务实。各级河长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履职能力和河流管理保护知识不断增长,河长职责更加明晰,定期巡河、及时发现和协调处置问题成为常态。四是推动“一河一策”方案更加精准。“一河一策”方案问题、措施、任务更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河流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持续解决。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有关要求,2020年,召开区总河长会、河长制工作调度会、相关专题会13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山西等地调研(生态文明方面)重要指示精神,陈敏尔书记在广阳岛、忠县等地调研指示精神以及市总河长2号令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双河长制”,健全完善了三级河长体系,2020年,213位河长在民主生活会上将履职河长情况进行了对照检查。印发《铜梁区河长办关于转发进一步强化河长履职尽责实施意见》(铜河长办发〔2020〕5号),完善河长制工作协调机制,推动河流牵头单位切实发挥作用;2020年,区河长办开展了3次集中暗访,受理191个电话举报和暗访巡查发现的问题,使用交办单等形式督促落实整改。

(二)发放《重庆河长制宣传册》、《河长制工作手册》等河长制学习材料7000余份,增强河长的河长制专业知识。开展河长制工作培训,将重庆市第2号总河长令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之一,加强河长在水资源保护、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域岸线保护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印发《重庆市铜梁区河长办公室关于转发<重庆市河长工作交接制度(试行)>的通知》(铜河长办发〔2020〕17号))与《重庆市铜梁区河长办公室关于加强河长公示牌信息公开的通知》(铜河长办发〔2020〕19号),督促及时更新河长公示牌及河长信息、监督电话等内容。

(三)严格落实第2号总河长令,召开常委会、常务会、总河长会传达学习,各级河长、各单位、各镇街通过电视、媒体等学习领会。2020年,扎实开展“三乱”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发现问题65个,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抽查镇街巡河台账和APP记录核实,建立完善巡河台账,将巡河工作纳入河长制考核,建立每月巡河通报制度,督促河长加强巡河查河,履职尽责。2020年,各级河长巡河23795次,发现问题1083个,全部整改完成。

(四)2020年10月20日,组织相关单位参加市级新一轮“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工作视频会议,参加新一轮“一河一策”方案编制技术培训;2020年11月12日印发《重庆市铜梁区河长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新一轮“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印发方案编制大纲,提出工作要求;2020年11月20日,区河长办组织18条区级河流牵头单位及28个镇街河长办召开新一轮“一河一策”编制工作会,安排方案编制工作。3条市级河流由市级部门牵头编制,15条区级河流方案由各区级河流牵头单位编制,目前均已完成编制工作,按程序送审印发实施。

整改时间

20201月至20218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高祥:45363465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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