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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42 办结42
问:同一企业获得多项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认定的,如...
答:同一企业获得多项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认定的,按照“金额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算奖励,不重复享受。奖励金额计算方式为:申请奖励年度获得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最高奖金减去历年已获得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奖金。例如:甲企业在2025年度被新认定为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按照“金额就高不就低”和“不重复享受”的原则,则甲企业2025年度可获得的奖励金额为5万元。如果甲企业2026年度又被新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则甲企业2026年度可获得的奖励金额为5万元(10万元-5万元=5万元)。
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项目增加了“本项目年度资金总额不...
答:如果申请资助金额超过50万元,按比例进行折算兑付,比例计算方式为:50万元除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申请资助总金额。例如:甲企业2025年度通过审核应获得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为10万元,但当年全区申报并通过审核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总金额为100万元,则甲企业2025年度实际可兑付的资助金额为5万元(50万元÷100万元×10万元=5万元)。
问:同一专利获得多项中国专利奖、重庆专利奖的,如何进行奖励?
答:同一专利获得多项中国专利奖、重庆专利奖的,按照“金额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算奖励,不重复享受。奖励金额计算方式为:申请奖励年度获得的专利奖最高奖金减去历年已获得的专利奖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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