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小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5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
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镇属各办公室(中心、执法大队)、各村(社区):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小林镇2025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铜梁区小林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小林镇2025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5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我镇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讲话及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市区领导关于烟花爆竹的重要批示精神,各村(社区)、相关办所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守住安全红线,针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特点,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分析查找本地区、本行业领域近年来“禁放”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工作短板,制定针对性措施。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春节燃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分管领导任主任,全面负责2025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燃管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平滩派出所、小林市场监管所、小林镇卫生院、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平安建设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简称镇燃管办),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常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曹国鑫、杨章文等同志为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事务。
三、职责分工
(一)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村(社区)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督促有关机构切实履行职责,落实责任,保证燃放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和现场。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制定工作方案,严格销售网点设置和安全监管,加大各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
(二)相关部门职责: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烟花爆竹生产、存储、运输、经营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为燃放安全创造条件,保证市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镇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制定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各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协调相关单位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治违”工作;落实镇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销售单位、临时销售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负责组织永嘉消防队巡查巡逻安排及做好我镇消防相关事宜。
平滩派出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负责组织小林巡逻队巡查巡逻安排及做好我镇治安相关事宜。
小林市场监管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专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负责对全镇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小林卫生院:负责制订全镇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负责制订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宣传发动
(一)2025年1月18日为“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各村(社区)、相关办所和单位要组织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
(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负责统筹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充分运用传统和新兴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相关规定和重大意义,及时曝光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引导广大居民提高守法自觉性,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经发办负责联系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在2025年1月28日(除夕)和2月12日(元宵)分别向本区用户发送公益提示短信,向进入本区境内的手机用户发送禁放烟花爆竹提示短信。
(四)小林小学负责组织小学、幼儿园依托假期作业、课外活动、安全课等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主题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
(五)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安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管控、燃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指导生产经营企业、文化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在建工地等单位广泛开展宣传提示,教育引导企业员工和留守人员遵守《条例》。
(六)各村(社区)要将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网格化管理范畴,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五、排查整治
(一)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按照“严格许可、强化监管”的原则,严把安全准入关,严格经营许可,严格培训考核,严格执法检查,加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储存仓库和零售点安全管理,督促批发企业严格出入库管理,落实流向登记制度,督促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落实实名购买登记要求;并会同派出所认真落实零售点现场监管措施,禁止任何人在零售点周边燃放烟花爆竹。
(二)派出所要严把道路运输许可关,严格审核相关企业、人员、车辆资质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依法核发运输许可;加大对烟花爆竹道路运输活动的监督检查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无证运输、不按规定线路运输、非危险品运输车运输、超载、超速以及违反运输许可事项等违法行为。
(三)市场监管所要加大对投放本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对不合格产品依法从严查处,并将产品质量抽检信息及时抄送有关部门。
(四)各村(社区)要在临近春节时组织清掏化粪池,设置易燃易爆安全警示标识,落实巡查守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六、联动执法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查点上私售、查面上私存、查道路私运、查个人私买”,强化区域联动合作,加强联动执法,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
派出所要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侦办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配合派出所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依法查处街面流动无照销售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涉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安全事故等行为;
市场监管所要依法查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烟花爆竹零售网点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区规定品种和规格烟花爆竹的行为;市政办要。
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行为,按照职责分工移交有关部门核查,并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对依法查处的各类违法行为,媒体要及时曝光,做到“处罚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效果。
七、应急处置
各村(社区)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有效,认真抓好我镇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等燃放烟花爆竹重点时段,以辖区道路、重点地区、楼群单位、行业场所为重要点位,实行禁放看护“网格化、实名制”,分区、划段包干负责,并通过现场检查、视频检查等方式,确保看护力量在岗在位。
同时,要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镇综合执法大队、平安建设办和派出所要加强配合,全面提升社会面巡防勤务等级,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卫生院要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制定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八、信息报送
各相关办、所、村(社区)要加强与小林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联系,落实专人汇总、报送有关工作情况。联系人:雷镜,152234548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