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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梁区少云镇
  • 2023-05-06
  • 2023-05-18

重庆市铜梁区少云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养殖企业污染防治工作常态监管机制的通知

少云202324

重庆市铜梁区少云镇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养殖企业污染防治工作常态

监管机制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所、中心),各养殖企业

推进铜梁区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专项小组办公室工作提示单》(提示单〔2023〕第1)所交办的问题整改,举一反三落实养殖企业污染防治工作常态监管机制,就建立养殖企业污染防治工作常态监管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养殖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主动完善环保备案或审批手续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粪污收集、处理、储存、利用等环节,维持环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定期对环保设施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养殖企业应与周边村社合理签订粪污消纳协议,提高资源化利用率在资源化利用过程中全程要安排专人监管,防止管网破损出现粪污泄漏或过多使用的情况。安排专人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做好沼气池、储液池、高位池等设施设备安全防护,防范安全问题发生。

二、强化排查监管

各村(社区)落实监管责任,每月对辖区内养殖企业进行现场巡查镇农业中心、镇环保办每季度对辖区养殖企业进行抽查,每年进行全覆盖检查每次巡查结束后,巡查人要认真填好巡查记录表,发现问题,及时报镇农业中心或镇环保办。同时充分动员群众力量进行监督,做到养殖企业粪污不直排、漏排、乱排

三、注重督查考核

把养殖企业污染防治工作列入对各村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内容。不定期对各村落实养殖企业污染防治工作履职情况开展督查;每年对养殖企业污染防治工作完成较好的村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监管不到位、进度滞后的村采取约谈、通报等形式进行追究问责。

重庆市铜梁区少云镇人民政府

                         20235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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