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鱼府发〔2023〕44号
重庆市铜梁区石鱼镇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兴红村一组等120个村民小组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批复
各村: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精神和铜梁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要求,你们报来的《关于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申请》已收悉,兴红村一组等120个村民小组召开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制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章程以及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成员管理制度、收益分配制度、股权管理制度,通过选举产生了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已具备成立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条件。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同意成立以下股份经济合作社(见附件)。
附件:铜梁区石鱼镇各村组股份经济合作社名单
重庆市铜梁区石鱼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