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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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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大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庙镇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大庙府发〔202423


重庆市铜梁区大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庙镇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板块、相关单位:

政府同意,现将大庙镇总体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大庙镇人民政府 

20244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庙镇总体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依据

通过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应急管理、指挥、预警、处置和保障体系,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各类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包括突发各类群体性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

1.2.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1.2.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各类安全事故,涉及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环境安全、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事件,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1.2.3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群体性事件(大规模集体上访;人数较多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阻扰工程设施施工;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宗教活动;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重要场所;聚众堵塞公共交通枢纽、交通干线,破坏公共交通秩序或非法占据公共场所;重大文体、商贸活动中发生的群体性冲突或踩踏事件;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或行为)等。

1.2.4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动物疫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1.2.5事故包括: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教育系统安全事故、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等。

1.2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快速反应靠前处置;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依靠科技协同应对的原则,提高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

2、应急组织体系

2.1组织机构及职责

总指挥:镇党委书记;指挥长:镇人民政府镇长;副指挥长:镇党委、政府相关分管领导;成员:应急管理岗、党政服务岗、民政事务岗、财务管理岗、农业服务岗、规划建设岗、经济发展岗、产业发展岗、生态环境岗、平安稳定岗、大庙派出所、大庙司法所、大庙市场监管所、大庙供电所、大庙小学、司马小学、大庙中学、大庙卫生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及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

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建立完善乡镇应急管理机制;组织编写、修订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预警行动、先期处置,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组织做好应急设备设施维护以及应急物资管理、使用和发放;开展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工作。

应急管理岗是镇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承担本镇应急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制定、修改、完善镇应急预案;落实办理镇应急指挥部(领导)的命令、指示和批示;统筹协调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预测、预警和预防工作;承担镇政府和应急管理、文件资料处理、会务筹备等工作;做好相关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对外发布工作;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筹备;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2成员单位职责

各岗位在镇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情况核实和相关信息收集、及时上报工作(包括向镇应急指挥部上报和向区级有关部门对口上报)。

党政服务岗:协助应急管理岗做好应急指挥部下达的有关工作任务,抓好文件资料处理、会务筹备、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对外发布)等工作。

民政事务岗:负责救灾救济物资的筹集和储备;负责救灾、救济和捐赠资金、物资的接收、安排、发放、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救灾捐赠工作;承担自身无力克服因灾引起吃、穿、住、医等生活困难的灾民的救济工作;协同应急管理岗负责灾害灾情处置和灾后救助工作。

农业服务岗:负责全镇农业灾情统计、汇总、上报;负责组织农技人员帮助指导受灾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恢复农业方面的生产、发展工作;做好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的监测、防治、救灾工作;做好森林防火和防汛抗旱物资的准备工作;负责灾害性天气信息的收集和发布。

应急管理岗:负责收集部门上报的灾情统计、汇总、上报工作;组织核查灾情;负责或协调有关岗位做好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工作;负责组织力量现场接待群众,向参与群体性事件人员做好宣传、解释、疏导和政策性解释、答复工作;协调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性建议,指导做好相关善后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做好安全生产排查、检查、应急避险工作,督促隐患整改落实,防止次生灾害、危害发生、做好森林防火、防洪抗汛等的应急处置。

城镇建设岗:负责全镇房屋、道路灾情统计、汇总、上报;负责地质灾害、建(构)筑物损害情况进行应急调查,组织人员和救援设备进行应急治理和紧急抢险救援;协调上级部门进行灾害评估、评审;做好受损房屋或村庄规划建设。

财务管理岗:负责救灾资金的筹集、调度、管理和监督,确保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统一管理。

经济发展岗:负责全镇工贸企业和商贸企业灾情统计、汇总、上报;及时组织工贸企业及商贸企业的应急救援,组织人员疏散、工贸企业的应急预案的编制等

平安稳定岗、大庙派出所:负责社会治安管理、疏散群体性事件人员和安全保卫工作;快速有效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负责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维护交通秩序,确保灾区抢险救灾交通畅通。

大庙司法所:负责开展法律援助、司法救助,保护灾民的合法权益。

各中小学校:负责教育系统防灾救灾工作,帮助指导受灾学校恢复教学;救助受灾困难学生;协调处理突发事件中的有关事务;提供临时避难场所。

大庙卫生院:及时组织救护伤病人员和转移危重伤病人员;及时协调、组织、提供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帮助、指导受灾区或协助区级有关部门实施开展卫生防疫、治病、宣传工作,并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职能和应急信息报告职能,主要承担病人的现场抢救、运送、诊断、治疗、医院内感染控制和检测样本采集,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

其他各有关岗位按照相关行业规定,根据指挥部下达的临时工作任务紧急行动、各司其职、各履其责。

2.3应急工作组

2.3.1森林防火工作组

长:叶勇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淑华 镇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

蒲德佑政法委员、副镇长

员:各岗位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派出所负责人、卫生院负责人、护林员

主要职责: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预案,有效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组织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及时研究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成员具体分工见2.2成员单位职责。

2.3.2防汛抗旱工作组

长:叶勇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淑华 镇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

蒲德佑 政法委员、副镇长

员:各岗位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派出所负责人、卫生院负责人

主要职责: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决策部署,对辖区内的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进行统一指挥;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旱检查和备汛工作,及时组织对各类病险工程和隐患部位实施除险加固和应急处置,督促有关责任人和各村组及企业加强汛期巡查、值守和管护,确保镇、村两级和企业的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落实,汛期人员在岗、工程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做好迎战汛期可能发生暴雨洪水或地质灾害、实施危险区域人员疏散转移的一切准备;组织做好防汛值班,严格按照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和要求,督促各企业及时实施防洪、抗旱调度,严禁水库超汛限水位运行,确保下游安全;防汛紧急时期,开展好山洪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负责组织宣传动员,及时传递重要信息,及时做好各类危险区人员转移和安置救助工作;防汛抗旱紧急时期,负责在辖区内统一调度所需的队伍、物资、资金、设备和车辆,组织当地全部力量投入应急抢险救灾;当辖区内突发险情、灾情时,应在第一时间组织当地力量先行应急处置,防止险情、灾情扩大,同时迅速向区委、区政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成员具体分工见2.2成员单位职责。

2.3.3防震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

长:叶勇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晓燕 宣传委员

蒲德佑 政法委员、副镇长

员:各岗位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派出所负责人、卫生院负责人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抗震救灾工作指挥、综合调度、人员及物资筹备、应急演练、抢险救援及灾后处置等有关工作,一旦发生灾情和险情,镇党委、政府要立即响应和启动应急预案;负责上情下达、款物募捐、灾情收集、汇总和上报等有关工作,做到上级精神政令畅通、有关规定令行禁止、上报数据真实全面、传达信息准确及时;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正面引导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加强带班值班、应急值守有关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队伍;制定并组织实施防止或减轻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扩大的应急处理和抢险救灾的具体措施;制定应急处理和抢险救灾方案;负责迅速组织、调集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成员具体分工见2.2成员单位职责。

2.3.4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

长:叶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淑华 镇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

蒲德佑 政法委员、副镇长

员:各岗位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派出所负责人、卫生院负责人

主要职责:配合镇党委、政府指挥和组织协调全镇特大气象灾害的处置工作;领导指挥和组织协调全镇重大气象灾害的处置工作;认真做好水雨情等的上传下达,全面掌握辖区内的雨、水、风、雷电和旱涝灾情,及时核实,汇总并向党委、政府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区有关部门报告;决定启动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负责与相关村气象灾害信息员在处置气象灾害中的协调与联系;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成员具体分工见2.2成员单位职责。

3报告与预警

3.1风险分析与监测

建立重大危险源、综合动态信息和应急资源(包括领导机构、救援队伍、物资储备以及应急岗位基本情况)数据库,坚持平常监测和定点监测、专业监测和群众监测相结合,加强监测预警,防患于未然。

3.1.1各村(社区)、各岗位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应及时向镇应急管理岗上报各类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信息,并在第一时间做好应急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应急管理岗接报后,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并按值班领导的指令启动相应应急程序并上报区应急局。

3.1.2各村(社区)、各岗位上报的内容包括: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灾害、事件的时间、地点、灾害或事件种类、危害程度、目前状况、采取的主要措施、需要支援的物资或人员情况以及下一步的打算。

3.2预警

1)各村(社区)、各岗位按照各自职责,并以灾害、灾难、突发事件发生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向镇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信息发布范围并报镇应急指挥部批准发布(紧急情况可先发布后报批)。在确认可能发生灾害和突发事件后,应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

2)当有关部门发布预警时,镇值班室要第一时间电话报告指挥部,指挥部立即电话通知相关岗位责任人和受影响区域的村(社区)责任人,确保及时叫应到责任人。收到预警信息后,立即组织召开分析研判会,明确划定重点防范区域,组织人员开展防范应对、避险避让及转移群众。

3)预警信息发布后,需立即采取预警响应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一是应急指挥部、应急工作组人员、应急救援队伍等在岗备班,进入待命状态;二是应急管理岗和相关村(社区)检查现有物资、装备的有效性,有需要的要做到定向前置;三是依法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四是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明确转移路线、转移地点、转移方式、转移工作负责人和联络人,及时组织人员转移、疏散、撤离,并予以妥善安置;五是加强对预判受影响区域内的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重点场所、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巡查;六是当确认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响应。

4)预警解除。收到上级部门发布的预警解除信息后,由指挥部及时通知受影响的相关区域和人员,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3.3信息报告

1)发现灾害和突发事件征兆或已经发生,有关村(社区)、岗位负责人要立即报告镇值班室,报告电话:023-45366002,报警电话:023-45366004(大庙派出所),大庙应急救援队(原消防队)023-45364119,也可以拨打110119120等报警电话。征兆报告模板:报告XXXXX地区有XXX征兆,请做出指示;已发生报告模板:报告XXXXX地区发生XXX目前有X人被困、X人受伤、X人死亡,目前已采取XX措施,请求上级做出指示和支援。

2发生一般(较大)灾害(事件),镇应急管理岗要在10分钟内上报应急指挥部;发生重(特)大灾害(事件),镇应急管理岗要在半小时内向区应急局报告相关信息,2小时内报告灾害(事件)相关详细情况,同时做好相关信息续报工作。报告信息包括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影响范围、处置措施、请求支援事项等

4应急处置

4.1应急响应

发生灾害或事件,经镇应急指挥部领导批准,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相关村(社区)、岗位要先期启动本级预案,组织实施抢险救灾,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镇应急指挥部要及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向镇应急管理岗报告相关信息。

当事态超出镇应急指挥部的有效控制和能力范围,有扩大、发展趋势时,镇应急指挥部提请区应急局作出提高预警级别的决定,报请区应急局采取措施予以处置。

4.1.1级别分类

应急级别根据灾害和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趋势,分为四级:I级(特别严重:指死亡人数在3人以上,受伤人数在20人以上,群体性聚集事件在30人以上或财产损失在30万元以上的特别严重自然灾害事件)、II级(严重:指死亡人数在3人以内,受伤人数在20人以内,群体性聚集事件在30人以内或财产损失在30万元以内的严重自然灾害事件)、III级(较重:指死亡人数在2人以内,受伤人数在10人以内,群体性聚集事件在20人以内或财产损失在20万元以内的较重的自然灾害事件)、IV级(一般:指死亡人数在1人以内,受伤人数在5人以内,群体性聚集事件在10人以内或财产损失在10万元以内的一般性自然灾害事件)。

4.1.2分级响应

IV级事件由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亲赴现场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III级事件由应急指挥部指挥长亲赴现场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II级事件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亲赴现场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I级事件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亲赴现场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且在第一时间内向区应急局、区级相关部门和区相关领导报告。

4.2应急处置措施

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可设立现场综合协调组、现场救援组、现场医疗救护组、现场后勤保障组、现场调查组、现场治安及交通秩序维护组、宣传动员舆情处置组、人员疏散转移组、善后处理组等工作组。

4.2.1综合协调组:由镇应急管理岗负责,党政服务岗配合,在接到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后,根据指挥部的指令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主要职责是:传达现场应急指挥部领导的指示、命令,报告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掌握控制现场危险源,负责完成现场材料和信息收集及起草,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4.2.2现场救援组:由应急管理岗召集应急队伍以及应急民兵抢险救援,实施抢险救灾、紧急扑救和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消防、抢险、救护等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

4.2.3现场医疗救护组:由镇民政事务岗牵头、大庙卫生院实施,组织有关医疗人员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主要职责是:对现场受伤人员进行急救或医治,转移重伤员到医院进行救护。

4.2.4现场后勤保障组:由财务管理岗,党政服务岗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资金、运输保障和物质保障工作。主要职责是:为现场应急处置的相关人员提供生活、车辆、物资、器材、设备保障。

4.2.5现场事故调查组:由大庙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牵头,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和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主要职责是:调查或配合上级调查事件原因、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情况的调查评估和取证工作。

4.2.6现场治安及交通秩序维护组:由大庙派出所牵头,巡逻队配合,组织巡逻队和干部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交通保障或疏散交通。主要职责是:设置戒严区、警戒区,维护现场秩序,划定交通管制区域。

4.2.7宣传动员舆情处置组:由党政服务岗牵头,平安稳定岗配合。主要职责是:宣传、组织、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并采取相应应对措施,特别注意舆情炒作防控。

4.2.8人员疏散转移组:由应急管理岗牵头,经济发展岗配合。主要职责是:宣传、组织、动员群众转移或疏散到安全地方。

4.2.9善后处理组:由民政事务岗牵头、平安稳定岗配合。主要职责是:负责遇难、受伤人员赔付、安抚;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现场社会秩序的恢复。

4.3联动支援与保障

与围龙镇、华兴镇及上级指挥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围龙镇和华兴镇到场后协同参与抢险救援。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到达现场后,镇指挥部及时汇报现场情况,移交现场指挥权,协同做好相应保障工作。

4.4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以及危险因素消除后,镇现场应急指挥部向镇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结束建议,由镇应急指挥部宣布终止应急状态。相关人员、装备等撤离现场,转入善后处置阶段。严重、特别严重的灾害或事件的应急结束,由区应急局决定。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由民政事务岗牵头、平安稳定岗配合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必要时报请指挥部及相关村社协调处置善后工作。根据突发事件影响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善后工作方案,包括

1对受灾群众的救助、补偿、抚慰、安置等善后工作;

2)对参与应急处置的人员按规定落实补助措施,对在应急处置中受伤或牺牲的人员积极协调落实有关优抚待遇;

3)开展疫病防治、环境污染消除等相关工作;

4)按照上级要求明确恢复重建的工作要求,配合上级部门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通过善后处置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群众和受影响人员,确保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2评估总结

突发事件的牵头岗位按照有关程序明确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调查评估工作。及时、准确地查清事件性质、原因和责任,总结教训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并在15日内形成书面调查评估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概况,事件的起因,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以及对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影响,应急处理过程,有关人员的责任,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恢复重建措施等,提出改进意见,完善应急预案。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应急管理岗负责信息的综合集成、分析、处理工作。所有参与应急处置工作人员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所有通信装备、器材、物资正常使用。

6.2队伍保障

镇组建以全体机关干部、综治巡逻和城管队员的应急救援队(80人),12个村(社区)建立10人应急救援队。镇武装部组建一支30人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同时各村(社区)要确保本村(社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人员在应急命令发布后,能在规定的时间调出指令数量的应急人员到指定的地点集结。

6.3物资保障

财务管理岗牵头,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存、调拨、采购,并加强管理,防止被盗、挪用、失效、遗失,如有遗失和损耗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快速采购。

应急管理岗负责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维修保养及出入库登记管理制度,各项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如:车辆、楼梯、消防器材、临时包扎所需药品等)必须齐全有效,并进行经常性维修、保养,保证应急救援时正常运转。应急物资库为兽防站和消防工作站三楼,管理责任人为吴骞(18523440986)、周科(15923920565),应急物资清单见附件1

6.4场所保障

临时集中避难场所为镇北门广场、各村党群服务中心和中小学校,镇、各村、中小学校应设立领导机构,负责避难场所内部治安秩序、物资供应、卫生防疫、应急供水、电、通讯等生活设施的管理。

7应急预案管理

7.1发布实施

本预案由镇应急管理岗制订并负责解释,为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原则上每年修订一次。本预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7.2宣教培训

1)应急管理岗要组织开展全镇应急法律、法规,灾害、突发事件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方面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消除隐患意识,增强公民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2)开展各村(社区)干部、各村(社区)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提高应急处置、防灾救灾减灾的快速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由应急管理岗提供方案,镇政府组织实施。

7.3应急预案演练

各村(社区)要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成立领导机构,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学习应急救援知识,开展业务培训,熟悉实施预案的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适时开展综合演练,做好各种准备工作。镇政府的应急演练由应急管理岗负责制定方案,各有关部门配合,由镇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每年至少组织各村(社区)、相关岗位成员开展四次实地仿真应急演练。

7.4应急预案衔接

各村(社区)应急预案由应急管理岗指导修订,并与镇应急预案衔接,镇应急预案与区应急预案保持衔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有关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订建议。


附件:应急物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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