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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4-10
  • 2024-04-10

重庆市铜梁区第十四特困供养设施(敬老院)建设项目厨房设施设备询价采购邀请书

重庆市铜梁区第十四特困供养设施(敬老院)建设项目

厨房设施设备询价采购邀请书


重庆国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铜梁区大庙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铜梁区第十四特困供养设施(大庙敬老院)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询价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元)

保证金(万元)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重庆市铜梁区第十四特困供养设施(大庙敬老院)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174038.47

0.3

工业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采购预算174038.47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询价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以及澄清等报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询价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获取询价通知书期限:

1.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7日。

2.报名方式:非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7日北京时间17:00前,供应商将本单位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截图和《询价通知书报名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1)扫描后发送至1273807241@qq.com的邮箱并在正文注明公司全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收其响应文件。

3.询价通知书售价:人民币0元/包。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铜梁区大庙镇退役军人之家三楼会议室

(六)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4月18日北京时间14:30。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8日北京时间15:00,逾期不予受理。

(八)评审开始时间:2024年4月18日北京时间15:00。

五、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询价内容),并汇至所参与包对应的账户并备注大庙敬老院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可简写),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国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11167428931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铜梁北门支行

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注:(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

(2)投标保证金未从基本账户转入的,由询价小组作无效处理。

(3)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退还保证金申请、退款收据、开户许可证及银行进账单。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国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国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退还。

重庆国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8223025703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他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四)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 (cqstl.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一)采购人:重庆市铜梁区大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巫老师

      电  话:15123393925

      地  址:重庆市铜梁区大庙镇长安街1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国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老师

      电  话:18223025703

      地  址:重庆市铜梁区安居镇火神庙街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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