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策文件

  • 115002247958888589/2023-00024
  • 东城办〔2023〕56号
  • 其他
  • 其他公文
  • 铜梁区东城街道
  • 东城办〔2023〕56号
  • 2023-10-08
  • 2023-10-08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加强辖区化粪池长效管理工作的通知


东城办〔2023〕56号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

关于加强辖区化粪池长效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各办、站、所、中心、大队: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排水、污水处理等设施维护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7443号)、《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强化粪池长效管理和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2021-349号)、《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强化粪池长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对安全工作的相关安排,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化粪池安全运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及生命财产安全不受损失,切实将城镇化粪池管理维护工作落到实处,现就加强我街道化粪池长效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化粪池是重要的基础设施,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居住环境改善。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属地监管的总体要求,将化粪池作为安全排查整治的重点对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强化投入,确保化粪池排查整治取得突出成效,形成良好长效管理机制。

二、全面加强长效管理

(一)明确责任主体。遵照辖区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作业谁负责原则和管行业就要管安全等相关要求,落实化粪池行业监督、辖区监管和日常维护,确保做到化粪池有人分管、有人巡查、有人监管、有人维护。对于直管化粪池要严格按要求进行监测和清掏作业,对产权明确的化粪池加强监管督促,对于产权不明的协调明确责任主体,严防发生安全事故,实现安全无污染运行。

(二)完善档案管理。各村(社区)对辖区内医院、商场、车站、学校、加油站、老旧居民小区(开放式小区和单体楼)、农贸市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新建小区等场所的化粪池进行普查,按一池一档原则逐个完善化粪池管理档案,每年将化粪池管理档案报至东城街道城市提升服务中心,档案内容应包含化粪池责任主体、运行情况、清掏维护情况等,确保化粪池管理情况详细、清晰。

(三)强化日常管护。一是加强清掏疏浚。每年清掏疏浚化粪池的次数不少于两次,商圈、广场、农贸市场、公园、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应根据实际增加清掏频次。二是加强对化粪池设施的管理维护,规范设置化粪池禁燃防爆警示标志,及时整治残缺破损的化粪池井盖、导排管等相关设施,杜绝污水横流、粪便满溢和沼气泄漏现象。三是加强监测,定期开展化粪池排放气体监测,以商圈、学校、医院、广场、农贸市场、公园、车站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协助区、街道安装在线监测预警系统。

三、认真做好排查整治

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要不定期对辖区内的化粪池开展安全大检查或拉网式排查整治,特别是要以商圈、学校、医院、广场、农贸市场、公园、车站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全面排查化粪池安全隐患,尤其在元旦、春节、国庆等国家法定节假日及高温季节等重要时间段,重点加强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适时回查,确保全面消除化粪池安全隐患、脏乱差现象。同时,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元旦、春节期间,各村(社区)要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使用火种等引发化粪池爆炸事故,落实安全员、平安员等专人值守、专门看护,确保化粪池安全稳定运行。

四、落实专项经费

街道将化粪池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财政预算,每年按10/口的标准予以拨付各村(社区),用于摸排底数、喷设禁火标识、明确专人职守等工作开展,切实抓好化粪池安全和长效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化粪池安全管理要点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 

20239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化粪池安全管理要点


一、化粪池日常维护管理要求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完善化粪池基础档案,建立台帐,明确辖区内化粪池安全管理责任主体。

2.每年清掏不得少于2次,运行和使用频繁的医院、学校等密集人流区域内的化粪池每年清掏应不少于4次,每次清掏需见底。

3.管理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对化粪池的设施完好程度进行巡查,对池内气体浓度进行监测。

4.按照统一要求喷设禁火标识,设置导气管;保持化粪池前后管道排水畅通,化粪池盖板完好;严禁在化粪池盖板上堆放杂物。

5.严禁火星、火源靠近和接触化粪池。

二、化粪池清掏维护操作规范

1.清掏维护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开展化粪池的清掏维护,必须经化粪池管理主体责任单位确认后,方可进行。在清掏维护过程中,化粪池管理主体责任方应指派专人监督整个清掏维护过程,对工作质量进行查验。

2.清掏维护作业现场必须设置警戒线和警示标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防止发生意外。

3.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佩戴防毒面具等防止缺氧中毒的安全装备;需他人在池外协助,严禁单人作业;整个作业期间严禁烟火。

4.清掏维护作业前,打开化粪池的盖板前,对池内有毒有害气体、可燃气体进行测试,必须在安全值范围内才能打开化粪池的盖板,打开盖板静置一定时间或借助机械设备通风排气,并达到安全标准要求。

5.清掏维护作业开始时,需用长杆搅散池内杂物结块层,以排除池内沼气,用仪器进行检测达到安全标准,才能进行清掏。

6.清掏作业标准要求,规范地对化粪池内的残渣进行打捞,保证池内清洁无杂物;清掏时产生的粪渣等污物必须密闭袋装,日产日清。清掏运出的粪水、粪渣,须运到专业处理场处理,经过处理排放的水质须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粪渣堆放须有专人管理并做好处理记录,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7.清掏维护完毕后,应做到进、出口通和排水管道畅通,无块状粪渣,无沉积物,生化类化粪池内应留有1/5液体作为发酵剂;完工后,应及时盖好井盖,以防行人或小孩掉入井内发生意外;用清水冲洗工作现场地面和工具,保证作业场所的清洁卫生。

三、安全防护用品规定

1.下井作业时,严禁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和隔离式供氧面具,必须使用供压缩空气的隔离式防护装具作为防毒用具。

2.清掏维护人员下井时,必须配备悬托式安全带,其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3.清掏维护人员从事维护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手套、穿防护服和防护鞋。

4.在地面上掏挖化粪池内污泥或检修化粪池时应戴口罩,必要时还应采取防毒措施。

文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小龙人形象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问答 政策问答 政策文件 政策解读 便民地图 数字人播报 数智大脑 元宇宙会客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