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羊府〔2023〕15号
重庆市铜梁区白羊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白羊镇深化“活人墓”整治专项
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办、所(中心)、派出所:
现将《白羊镇深化“活人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重庆市铜梁区白羊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羊镇深化“活人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活人墓”整治的工作要求。根据《重庆市殡葬改革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活人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殡组发〔2022〕1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殡葬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殡葬改革正确方向,聚焦群众关切,突出问题导向,依法稳妥实施,通过深化“活人墓”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破除殡葬陋习、树立文明新风,加大殡葬服务供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消化存量、严控增量。对存量“活人墓”,依法依规分类整治,逐步“清零”;坚决杜绝新增“活人墓”,一旦发现,严肃追责。
依法整治、综合施策。把依法依规贯穿于整治专项行动全过程,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思想政治工作等工作方法,稳妥有序推进整治。
疏堵结合、保障民生。坚持依法规范管理与优化服务供给相结合,既全面整治“活人墓”,又加强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努力实现“逝有所安”。
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切实抓好突出问题整治,健全综合监管机制,从源头上有效根治“活人墓”问题。
积极稳妥、维护稳定。坚持稳定可控,不提过激目标、不喊过激口号、不用过激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整治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目标任务
专项行动整治对象为违法违规私建的“活人墓”,同步整治硬化大墓。通过专项行动,到2023年9月底前
三、整治范围
(一)活人墓:指在公墓或农村公益性墓地等殡葬设施以外的,违法违规私自建造的专门用于但尚未安葬遗体或骨灰的建(构)筑物。(已安葬一方的双人墓不纳入活人墓范围)
(二)硬化大墓:指在公墓或农村公益性墓地等殡葬设施以外的,违法违规私自建造(包括改扩建)的已安葬遗体或骨灰的超面积硬化单体建(构)筑物。衡量指标为:硬化是指坟墓加附属构筑物采用石材、瓷砖、混砖、钢筋混凝土等不可降解材料进行了硬化处理;超面积是指坟墓加附属构筑物占地面积单人遗体墓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超过6平方米。(未石化、硬化的土坟不纳入整治范围)
注:上述墓地如属于文物、烈士墓等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不纳入整治范围。
四、整治方式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由镇人民政府统筹安排部署,具体由各村(社区)组织实施。
(一)活人墓:原则上一律拆除、恢复原有土地功能,对危重疾病患者等特殊情形,综合考虑年龄、病情等因素,按照“一墓一策”甄别处理。(对查找不到坟墓关系人信息的坟墓,由镇政府依法履行公告程序,在公告期限内无人确认的,按无主坟墓集中处理)
(二)硬化大墓:侵占耕地、林地的原则上拆除或深埋不留坟头、恢复原有土地功能,如有特殊情况,拆除硬化部分建筑,将坟墓面积缩小到规定范围之内,可不做平坟处理,采取覆土、植树、补林等方式落实绿化遮掩,达到见绿不见墓,恢复植被、不影响生态环境、美观的效果。
五、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宣传动员(2023年3月31日前)。
1.制定工作方案。对照区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及时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细化措施。
2.召开动员大会。及时召开“活人墓”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采取召开动员部署会、进村入户、上门提醒、政策上墙等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政务网站、微信微博、新媒体等载体,广泛宣传殡葬法规和惠民政策,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强化正向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准确摸清底数。在2022年前期开展专项摸排的基础上,各村(社区)再次组织力量开展排查,逐村、逐户准确摸清辖区内的“活人墓、硬化大墓”底数和墓主信息、建造时间、所处位置、占地面积、生态环境破坏程度、社会影响等情况,统一编号、分类立档,形成台账清单。加强相关数据核查,及时动态更新,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分类施策,扎实整治(2023年9月30日前)。
1.自行拆除阶段。(2023年4月1日—2023年5月31日)
(1)党员干部带头整治。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要带头讲政治、顾大局、作表率,自行完成“活人墓、硬化大墓”整改。由本人按照自查、自报、自拆程序,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拆除。(未完成整改的党员干部由各村(社区)将名册报送至镇民政办收集汇总)
(2)引导群众全面整治。各村(社区)可按照“一墓一策”要求,分类处置、精准施策、稳妥推进。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德高望重的乡贤等力量,依靠群众,正确宣传引导,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解除群众后顾之忧,动员指导群众自查自纠,自觉拆除和整改“活人墓、硬化大墓”,并指导督促群众按要求做好拆除清理工作。影响恶劣坚决整治。对媒体曝光、督查发现、群众反映强烈和涉及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等影响恶劣的要坚决整治。重点区域先行整治。对主公路、河道沿线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城镇规划区、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生态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先行开展整治。
2.强制拆除阶段。(2023年6月1日—2023年8月31日)
各村(社区)于6月1日前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对未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活人墓”和自行整改硬化大墓的人员于8月31日前依法组织实施强制拆除和整改。
3.检查验收阶段。(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30日)
各村(社区)承担直接责任,先行采取对照台账、实地勘察等方式,逐墓逐户验收销号。镇政府成立“活人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于9月1日起对开展“活人墓”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各村(社区)做好档案归集整理,提供相应的会议记录(含会议图片)、专项整治台账(表册及整治前、中、后图片)等资料。
(三)巩固提升,严格管控
各村(社区)要对本次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形成以属地管理为主、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的常态化监管。要加大常规动态巡查力度,自2023年后坚决防止违法违规私建“活人墓、硬化大墓”现象反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深刻认识殡葬改革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充分认识做好“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和镇委、镇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切实履行职责,抓好专项整治工作。此次专项行动将纳入对各村(社区)目标绩效考核,对于敷衍推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漏报、瞒报、虚报、谎报等情况,将严肃问责。
(二)压实责任,确保整治到位。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活人墓”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工作,联系村领导负总责,驻村干部和包社干部负责指导、督促、协调整治工作,各村(社区)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具体抓好工作落实。全镇广大党员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拆除“活人墓、硬化大墓”,坚决杜绝阳奉阴违、有令不行、令行不止的情形发生。
(三)加强宣传,健全长效机制。各村(社区)在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要深挖问题成因,建立早发现、早引导、早制止的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深入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引导公众树立低碳、文明、健康、绿色殡葬新风尚。
“活人墓”整治工作实行月报制度,各村(社区)每月20日前将当月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月报表报民政办公室汇总(联系领导、驻村干部签字后加盖公章)。
附件:1.白羊镇“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重庆市铜梁区违法违规私建活人墓、硬化大墓整改情况台账
3.重庆市铜梁区违法违规私建活人墓、硬化大墓整改进度月报表
附件1
白羊镇“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抓好我镇“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决定成立白羊镇“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事项如下:
一、组织架构
组 长:潘 静 党委书记
叶永强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雷 军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肖必兵 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
周良民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罗 燕 统战委员、副镇长
蒋必伟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周笃署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唐 颖 组织委员、人大兼职副主席
成 员:民政办、建管办、环保办、平安办、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派出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民政办,由杨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工作的日常事务,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领导小组设三个督查小组,各小组由成员单位抽人组成,对我镇“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职责分工
民政办负责牵头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区殡葬改革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工作情况;
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阻碍专项整治行动的违法行为,协助做好违建墓主信息查询等工作;
平安办、应急办负责做好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矛盾纠纷协调处置工作;
建管办负责指导违法占用耕地私建活人墓、硬化大墓的整治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违法占用林地私建活人墓、硬化大墓的整治工作;
环保办负责指导水源保护区内私建活人墓、硬化大墓的整治工作;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指导文物保护区和风景旅游区内私建活人墓、硬化大墓的整治工作。
附件2
铜梁区违法违规私建活人墓、硬化大墓整改情况台账
填报单位(公章):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
镇(街道) |
所在村(居)组 |
违建墓地类别 |
建造时间 |
是否属于三沿六区 |
墓主(墓属)情况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整治情况 |
备注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联系方式 |
是否党员干部 |
林地 |
耕地 |
其他 |
整治方式 |
完成时间 |
责任人 | ||||||
联系村领导: 驻村组长: 支部书记:
附件3
铜梁区违法违规私建活人墓、硬化大墓整改进度月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
镇(街道) |
4月30日摸排活人墓整治情况 |
累计滚动摸排新增活人墓整治情况 |
现存未整治 活人墓数量 |
未整治部分墓主为党员干部的数量(人) | |||
4月30日摸排违法违规私建活人墓数量(座) |
已整治4月30日摸排累计数量 |
4月30日摸排情况剩余未整治数量 |
滚动摸排违法违规私建活人墓数量(座) |
已整治4月30日之后账外活人墓累计数量 | |||
4月30日摸排硬化大墓整治情况 |
累计滚动摸排新增硬化大墓整治情况 |
现存未整治 硬化大墓数量 |
未整治部分墓属为党员干部的数量(人) | ||||
4月30日摸排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数量(座) |
已整治4月30日摸排累计数量 |
4月30日摸排情况剩余未整治数量 |
滚动摸排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数量(座) |
已整治4月30日之后账外硬化大墓累计数量 | |||
联系村领导: 驻村组长: 支部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