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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溪镇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溪府〔202412


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安溪镇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安溪镇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人民政府 

20243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溪镇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结合国务院安委办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要求,深刻汲取江西新余市“1·24”、河南南阳市“1·19”、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2·23”火灾事故教训,坚决彻底整治重点区域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经区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的火灾形势,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总体原则,落实“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管安全”的工作要求,确保全镇不发生较大火灾事故,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二、整治范围及时间

整治时间:2024年2月至2024年12月

整治范围:镇街场镇周边设置的工业企业、汽车修理厂、农贸市场、废品回收等以及在这些区域内设置的医院、养老院、学校、餐饮、超市等。

三、整治内容

(一)建筑使用性质。厂房库房是否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是否违规改变建筑使用性质、违规装修、违规改扩建,特别是擅自将丁戊类厂房库房改为丙类及以上厂房库房,未增加相应的消防设施。

(二)火灾危险源。电气线路是否存在敷设不规范或私拉乱接的情况;电气设备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的情况;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存在违规施工、违章动火动焊的情况;厂房库房内不同火灾危险性的物品是否按要求分类储存;供油、供气设施是否符合要求;铅酸、锂、氢等新能源电池存放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三)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室内外消火栓、火灾报警、自动喷淋、气体灭火、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等系统是否按规范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灭火器、消防沙池等消防器材配件是否齐全。

(四)建筑防火。建筑防火分隔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车道、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被堵塞或占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是否设置在同一建筑内;是否违规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员工宿舍;是否存在防火间距不足或被占用的情况;是否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建筑。

(五)日常管理。同一厂房、仓库有两个及以上出租人、承租人使用的,其整体及各自使用部分的平面布置、防火分隔、安全疏散和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是否明确了各自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是否组织防火巡查检查,是否组织员工开展培训演练。

四、工作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制发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召开会议,广泛动员部署,全面发动开展城乡接合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单位的隐患清单、责任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针对第一阶段排查出的隐患清单、梳理隐患整改难度、制定整改计划、逐个整改销案,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因历史客观原因,确实难以整改的,要落实有效管控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三)建章立制阶段(2024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巩固城乡接合部排查整治成效,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五、组织机构

成立镇城乡接合部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刘彦任组长,副镇长刘定华任副组长,各个板块岗位人员组成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平安法治板块平安应急岗,由镇平安应急岗牵头推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城乡接合部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对稳控全区火灾形势的重要意义,要将城乡接合部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部署推动,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强化协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责任,按照各自职责范围,针对整治内容,加强协同配合,及时召开推进会,落实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厘清消防安全责任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等。加强协调配合和执法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综合施策。实时把握消防安全风险趋势,落实属地、属事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完善会商研判、约谈提醒等工作机制,全力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要严格隐患查处,严厉打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隐患,该处罚的处罚、该曝光的曝光、该督办的督办。要广泛告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风险,指导落实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抗御火灾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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