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程*冬 身份证号码 5102**********2319
申请人:曾*春 身份证号码 5102**********2323
被继承人:程* 身份证号码 5002**********1419
申请人 程*冬、曾*春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于2022年 9月29日向重庆市铜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提供了 死亡注销户口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身份证、房地产权证、遗产管理人声明书、不动产继承分配方案 等申请材料,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 程* 于2022年3月24日死亡。
二、申请人 程*冬、曾*春 系 程* 遗产的全部继承人。
三、被继承人 程* 的不动产坐落:铜梁区南城街道白龙大道***号(四季花城)**幢*-*号(不动产权证号:渝(2020)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11****号),建筑面积:102.84㎡,以上不动产系程*的遗产。
四、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 程*冬、曾*春 贰人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现进行公告询异,对前述申请行为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023-45670980、023-45673343)提出书面异议。如无异议,我局将依法为其办理该房屋的权属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