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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因保管不善,将档案编号为7-****号《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林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