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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009334429Q/2023-00131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铜梁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
  • 2023-09-11
  • 2023-09-11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决定废止《铜梁县城乡建设委员会铜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铜梁工业园区工业项目办证办件及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11件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不再适用。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9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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