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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709417698G/2021-00081
  • 铜应急〔2021〕85号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文
  • 铜梁区应急局
  • 铜应急〔2021〕85号
  • 2021-12-03
  • 2021-12-08

重庆市铜梁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铜应急〔202185


重庆市铜梁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

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应急办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局党委同意《重庆市铜梁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铜梁区应急管理局

2021123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铜梁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区环境、维护公共安全,根据《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铜府〔20197(以下简称《通告》)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抓好《条例》通告贯彻落实,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协同管理、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引导、强化源头管控、开展隐患排查、严格依法查处、落实禁放看护,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应急局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救援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危化和矿山安全监管科,由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各镇街应急办按照属地原则,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督促辖区有关单位按照《条例》和《通告》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重部位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重点危险源周边巡逻管控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有序。

三、职责分工

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负责督促禁放区域内镇街开展清理排查,及时收回并注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督促指导燃放区域内镇街合理布设零售点、核发经营许可证,强化安全监管和打非治违工作;加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储存仓库和零售点安全管理,督促批发企业严格出入库管理,落实流向登记制度,督促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落实实名购买登记要求;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要设施设立统一禁放标识,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宣教中心:负责统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细化落实宣传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通信等媒体和手段,尤其是“两微一端”新媒体,以播放宣传片、专题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发送公益提示短信等形式,广泛宣传《条例》的重大意义,引导广大市民提高守法自觉性,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救援中心: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准备工作,落实备勤备战措施,积极协助烟花爆竹“打非”工作。

各镇街应急办:负责本行政区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辖区情况制订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宣传引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社会面巡逻防范和重点目标部位管控严格零售点设置。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11215日前)。各镇街应急办要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开展《条例》宣传、燃放安全引导、市场源头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全面启动各项工作。

(二)宣传引导(即日起至2022215日)。围绕《条例》和《通告》,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工作,采取挂标语、设专栏、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提升群众对禁放区划设及相关管理规定的知晓率。

(三)集中查处(2021126日至2022215日)。“打非”办、镇街应急办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全面关闭禁放区内的经营点,严查严打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和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四)全面管控(2022130日至215日)。突出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等重点时段,落实禁放区、禁放点严格管控和燃放区重要时段重点看护等工作措施,确保禁放区禁得住、不失控。

(五)工作总结(2022217)。围绕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守住安全红线,主动作为、齐抓共管,紧紧围绕《条例》的贯彻实施,认真研判形势,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抓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二)强化动员部署。各镇街应急办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细化完善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动员,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加强源头管控对禁放区,按照“在禁放区域和场所内,禁止生产、储存和经营烟花爆竹”的规定,各镇街应急办进一步清理禁放区内的非法经营批发企业、零售点及储存仓库。对燃放区域,各镇街应急办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方便群众、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总体原则,科学合理布设零售点、核发许可证,督促经营企业做好储存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滚动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全程监管

(四)坚决打非治违。各镇街应急办要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仓储物流堆场、货运码头等场所,高速公路桥洞、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拆(建)工地、拆迁基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重灾区”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坚持划片包干、滚动排查,及时发现、查处、曝光非法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加强交界区域的检查,重点打击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等违法活动。要广泛发动社会单位、群众主动参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对主动发现、举报、劝阻违法行为的予以奖励。对禁放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打击查处非法经营、储存、燃放以及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违法行为。

(五)强化重点管控。各镇街应急办要组织专门力量,在重点时段街道、社区为基本单元,以辖区道路、重点地区、楼群单位、行业场所为重要点位,落实网格化管控机制,实行禁放看护“网格化、实名制”,建立健全禁放区域专人管控、其他区域动态巡查管控等工作责任制度,在禁放区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巡查工作。

(六)及时报送情况。各镇街应急办落实专人汇总、报送有关工作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区应急局值班电话:4561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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