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体发﹝2021﹞8号
重庆市铜梁区体育局
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铜梁区总工会
关于举行铜梁区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的通知
各镇(街道)、高新区、部门总工会(工会联合会),直属企事业单位工会,区级机关,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力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引领更多群众参与健身,促进广大群众身体素质全面提高,经研究,定于2021年11月举行铜梁区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区体育局、区直机关工委、区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
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区老年人体育协会、区篮球协会、区足球协会、区排球协会、区乒乓球协会、区羽毛球协会、区网球协会、区门球协会、区棋类协会、区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三、比赛时间、地点
2021年11月,比赛地点见各单项竞赛规程。
四、参赛范围
(一)镇街组:各镇街分别组团参赛。
(二)部门行业组:区委各部委、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和市管单位分别组团参赛。
(三)公开组:篮球联赛增设公开组比赛。由部门、镇街、社区、企事业、在铜高校等自愿组队报名参赛;报名参加镇街组、部门行业组的代表队可兼报公开组的比赛。
五、项目设置
篮球、足球、气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门球、中国象棋、围棋。
六、组织机构
成立重庆市铜梁区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组委会
主 任:谢发耀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
王小波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严 勇 区文化旅游委主任、体育局局长
李继红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阳 春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成 员:龚剑宇 区文化旅游委副主任
苏 敏 区总工会副主席
汪子翔 区总工会挂职副主席
各代表团团长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区体育局。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新闻宣传组、竞赛(资格审查)组、安全后勤保障组、疫情防控(医疗)组等5个工作机构,各自负责相关工作
(一)办公室
组 长:严勇
副组长:何青美
成 员:王茂吉、陈静
职 责:负责赛事总协调、总联络,制定赛事总体方案;对赛事筹备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协调解决筹备组织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其他各组专项方案的审核工作;负责开幕式、颁奖仪式及相关材料的起草工作;牵头、协调领导及嘉宾的邀请;主持召开组委会及相关会议;负责费用的审核把关;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新闻宣传组
组 长:李亚
副组长:黎娟
成 员:彭雪娇、朱学玲
职 责:负责拟定运动会各项比赛的宣传及现场采访方案;负责区内新闻报道工作、负责区外媒体协调工作;负责对赛事系列活动宣传报道方案审核把关;负责赛事危机公关处理;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竞赛(资格审查)组
组 长:龚剑宇
副组长:范定明、李立新、张斌、李宗学、陈明、宋和平、兰斌、陈玮、银庆开、肖光辉、刘诗伶
成 员:彭雪娇、杨俊、裴中原、邓小凤、舒 瑜、邓治芳
职 责:负责制定本组工作方案,实施赛事活动执行工作。负责本届运动会竞赛报名、裁判人员抽调、培训与管理工作;负责竞赛规程制定和秩序册、成绩册、奖牌、证书等制作工作;负责赛场搭建、布置和周边环境氛围营造等工作;负责本届运动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工作;受理与本届运动会有关的运动员资格申诉和最终裁决工作;负责赛前运动员公示,赛中和赛后运动员的身份核实、验证等具体工作;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安全后勤保障组
组 长:龚剑宇
副组长:王茂吉、张斌
成 员:石华、邓治芳、黄露
职 责:负责制订本组工作方案;负责大会经费的筹措、预算和管理;负责经费组织到位,按工作进度及时将经费核拨到各工作组;负责对各工作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负责赛事期间后勤服务等;负责赛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比赛设备的安全检测工作;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疫情防控(医疗)组
组 长:邓军
副组长:罗涛
成 员:李树红、莫亚君
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及医疗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比赛期间赛场医疗救护工作;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本届运动会不举行开(闭)幕式。比赛期间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方案执行,确保疫情防控安全。
八、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铜梁区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2. 铜梁区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各代表团报项表
3. 铜梁区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各项比赛安排表
4. 铜梁区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参赛声明书
5. 铜梁区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疫情防控方案
6. 铜梁区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安全应急预案
重庆市铜梁区体育局 重庆市铜梁区总工会
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1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铜梁区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一、比赛时间、地点
2021年11月,比赛地点见各单项竞赛规程。
二、主办单位
区体育局、区直机关工委、区总工会。
三、承办单位
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区老年人体育协会、区篮球协会、区足球协会、区排球协会、区乒乓球协会、区羽毛球协会、区网球协会、区门球协会、区棋类协会、区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四、参赛范围
(一)镇街组:各镇街分别组团参赛。参赛人员必须是本镇街辖区内户籍人员或在本辖区内工作的在编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各中小学校、医院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代表所属镇街参赛)。
(二)部门行业组:区委各部委、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和市管单位分别组团参赛。参赛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编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
(三)公开组:篮球项目增设公开组比赛。由部门、镇街、社区、企事业、在铜高校等自愿组队报名参赛;报名参加镇街组、部门行业组的代表队可兼报公开组的比赛。公开组设男子组和女子组分别比赛。其中,男子组共36支代表队,以报名先后确定参赛资格,参赛队名额报满截止。
五、项目设置
篮球、足球、气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门球、中国象棋、围棋。
六、参加办法
(一)各代表团按照本届运动会所设项目,自行开展好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的选拔工作,择优参加。
(二)各代表团设团长1人、副团长1—2人,联络员1人。
(三)同一运动员只能代表同一个单位参加比赛。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签订参赛声明书,经镇街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合参加该项目比赛。运动员未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未签订参赛声明书,不得上场比赛,运动员未经体检参加比赛,所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名称。各代表团参赛名称可由赞助单位冠名。
(六)现役军人、在校学生不参加本届运动会的比赛。
七、参赛人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方能报名参赛:
1. 代表镇街参赛:参赛人员必须是本镇街辖区内户籍人员或在本辖区内工作的在编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各中小学校、医院的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代表所属镇街参赛)。
2. 代表部门行业参赛:参赛人员必须是区委各部委办、区政府各部门、区管各企事业单位和市管单位的在编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
3.凡具有本区正式户口,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凭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赛。户口不在本区但在本行政辖区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且于2021年6月30日前在区人力社保局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可报名参赛,以聘用单位提供的社会养老保险单据为准。
4. 运动员为组团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受户口限制,但运动员身份确认以区人力社保局提供的干部花名册为准;劳务派遣人员以劳务派遣合同为准;市管单位以其提供的干部职工花名册和半年工资表为准。
5. 凡受国家委派来我区执行服务任务的人员(如西部志愿者)可代表服务单位参赛。
6. 运动员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部分项目可适当放宽至70周岁,以单项规程为准)。
(二)本届运动会不执行运动员交流,运动员只能代表本单位、本系统或本辖区参赛(以单项竞赛规程为准)。
(三)借(抽)调人员参赛资格:
1. 凡借(抽)调人员必须符合竞赛总规程的相关规定。
2. 凡借(抽)调人员必须是 2021年6月30日前办理了正式手续者(以组织人事部门正式文件为准)。
(四)参赛运动员的代表权资格出现争议时,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至正式报名日期仍未协商解决的,该运动员不得参赛。
(五)各代表团负责对本团参赛运动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报名表必须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对违反运动员资格规定的,组委会将通报并取消该代表团该项比赛成绩。
八、竞赛办法
(一)各项目竞赛办法均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同时执行国家单项体育协会的有关规定。
(二)报名少于3个队(人)的项目,取消比赛。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各项比赛均录取前 8 名给予奖励,获得比赛前 8名的运动队(员)颁发获奖证书。
(二)比赛名次并列无下一个(或几个)名次。
(三)不足录取个队(人)数参赛的项目,按比赛成绩有效的实有队(人)数录取名次和奖励。
(四)大会设优秀组织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十、报名和报到
(一)本届运动会实行两次报名
1. 第一次报名。各代表团于10月28日前将本代表团报项表(附件2)报送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110办公室(金龙体育馆西区)。联系人:裴中原,联系电话:45210805、13658213326,体育工作QQ群号:157030085。
2. 第二次报名。各参赛队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时间,将各单项报名表一式两份打印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报名表电子档、保险复印件、声明书同时报送区体育局体育科或区体育发展中心110办公室(以竞赛规程通知为准)。一经报名不得无故更改或补充。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比赛者,该参赛代表团不得换人,按弃权处理。
(二)报到
各参赛队按单项竞赛规程规定的时间、地点提前到赛场,准时参加比赛,超过规定时间按弃权处理。。
十一、资格审查组和仲裁委员会
(一)资格审查组负责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并受理举报和调查处理违纪行为等工作。
(二)各单项竞赛成立仲裁委员会,并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二、裁判员
各项目裁判长和裁判员由组委会统一选派。
十三、经费
本着厉行节约,勤简办赛原则,组委会和各代表团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各代表团要严格控制领队、教练员和工作人员人数;参加运动会的服装费、差旅费、食宿费、误工补贴、保险费、医疗等费用由各代表团自理;运动会组织竞赛经费由大会组委会解决。
十四、本规程总则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本届运动会组委会。
附件2
铜梁区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各代表团报项表
参加单位(盖章):
|
序号 |
项目 |
小项设置 |
参赛 人数 |
比赛时间 |
是否参加 (打√) |
备注 |
|
1 |
网球邀请赛 |
男单、女单 男双、女双 |
1—8人 |
11月4日—6日 |
||
|
2 |
气排球精英赛 |
男子团体 女子团体 |
男女各 5—8人 |
11月11日—14 |
||
|
3 |
门球 |
混合团体 |
6—8人 |
11月12日—14日 |
||
|
4 |
中国象棋 围棋 |
男子个人赛 女子个人赛 |
男女各 1—3人 |
11月15日—17日 |
||
|
5 |
足球 |
5人制 |
5—12人 |
11月15日—18日 |
||
|
6 |
羽毛球 |
混合团体、 男双、女双 |
男女各 3—5人 |
11月18日—21日 |
||
|
7 |
乒乓球 |
混合团体、 男单、女单 |
男女各 3—5人 |
11月22日—25日 |
||
|
8 |
篮球联赛 (公开组) |
5人制 |
男女各 7—16人 |
11月26日起 |
||
|
篮球 (镇街、部门) |
5人制 |
男女各 7—12人 |
11月26日—29日 |
附件3
铜梁区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各项比赛安排表
|
序号 |
项目 |
组别 设置 |
项目设置 |
参赛人数 |
报名时间 |
比赛时间 |
领队教练 联席会 |
项目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1 |
网球邀请赛 |
男子组 女子组 |
男单、女单 男双、女双 |
1—8人 |
11月1日前 |
11月4日—6日 |
11月2日 15:00 |
杨俊 |
15923020292 |
|
2 |
气排球精英赛 |
男子组 女子组 |
男子团体 女子团体 |
男女各 5—8人 |
11月3日前 |
11月11日—14日 |
11月5日 15:00 |
李立新 |
13883416036 |
|
3 |
门球 |
混合组 |
混合团体 |
6—8人 |
11月3日前 |
11月12日—14日 |
11月5日 9:00 |
裴中原 |
13658213326 |
|
4 |
中国象棋 围棋 |
男子组 女子组 |
男子个人赛 女子个人赛 |
男女各 1—3人 |
11月5日前 |
11月15日—17日 |
11月9日 15:00 |
杨俊 |
15923020292 |
|
5 |
足球 |
男子组 |
5人制 |
5—12人 |
11月5日前 |
11月15日—18日 |
11月9日 16:00 |
范定明 |
13896177099 |
|
6 |
羽毛球 |
男子组 女子组 |
混合团体、 男双、女双 |
男女各 3—5人 |
11月8日前 |
11月18日—21日 |
11月11日 15:00 |
李立新 |
13883416036 |
|
7 |
乒乓球 |
男子组 女子组 |
混合团体、 男单、女单 |
男女各 3—5人 |
11月8日前 |
11月22日—25日 |
11月11日 16:00 |
范定明 |
13896177099 |
|
8 |
篮球联赛 (公开组) |
男子组 女子组 |
5人制 |
男女各 5—12人 |
11月15日前 |
11月26日起 |
11月19日 15:00 |
李立新 |
13883416036 |
|
篮球 (部门、镇街) |
男子组 女子组 |
5人制 |
男女各 5—12人 |
11月15日前 |
11月26日—29日 |
11月19日 16:00 |
范定明 |
13896177099 |
附件4
铜梁区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参赛声明书
铜梁区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组委会:
本人对参加铜梁区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比赛做以下声明:
一、本人理解、承认、遵守、执行本次比赛竞赛规则及疫情防控预案要求。
二、本人在任何时候不会对区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在公众中的声誉造成不利影响。本人不会发表、评论、出版、提供或签署对组委会的利益或形象有恶意或有偏见的任何形式的声明。
三、本人同意组委会没有责任或义务对于本人在比赛前、后及比赛中所遭受的直接或间接地源自于本次比赛的伤害、疾病或者其他人身、财产损失负责。
四、本人认识到在参加或观看该项比赛时存在对自身造成严重伤害的危险,包括终生残疾或死亡,本人已设想到、承认、接受此风险。本人向组委会保证本人身体状况良好,有能力参加本次比赛,没有受到严重伤害的风险,包括终生残疾或死亡。此外,本人也不会为此追究组委会、比赛组织者、比赛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的任何责任。
五、本人已为参加本次比赛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发生意外伤害情况,所需医疗急救等相关费用均由本人自理。
六、本人授权组委会,可以在与该项项目或此次比赛相关的前提下无偿使用本人的肖像权,本人保证有权进行上述授权,并同意如此情况不实,将赔偿组委会由此直接或间接遭受的一切损失。
七、本人同意由于组委会因疫情防控要求或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造成比赛取消或变更比赛时间、形式而引起的有关费用问题,服从组委会的决定。
八、肖像权解释:包括使用运动员姓名、照片、相似物、签字以及任何相关或类似的名称、标志、图像的权利。
九、本人确认充分理解上述条款,并承认此声明书具有法律效力。
十、本人同意此声明书解释权归组委会。
组团单位(公章):
声明人签字:
日期:2021年 月 日
(说明:同一参赛队所有参赛运动员可签名在同一份声明书中)
附件5
铜梁区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疫情防控方案
为做好铜梁区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比赛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人员管理
1.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标准的动态调整,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实时动态信息,对近14日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不得参加本次健身运动会,按照规定督促赛事相关人员实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2.按照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采用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控科普宣传,使全体赛事参与人员充分了解防疫知识,掌握防疫要点,增强防疫意识,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3.严格落实所有与赛事相关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信息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信息、联系方式等,入场前须核验“渝康码”,确认“渝康码”为绿码且14天内无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行程的人员,持运动会开幕前48小时内检核检测报告,佩戴口罩,体温测量≦37.3℃的人员,可准予入场。
4.各比赛场馆派驻医务人员2人,负责处理运动员的伤病,检查比赛场地卫生安全情况,并督促指导赛场内所有人员科学佩戴口罩。运动员比赛期间、裁判员执裁期间,可不佩戴口罩。
5.每个比赛场地设1名防疫督导员,会同医务人员负责参赛队伍的疫情防控工作,比赛开始40分钟前引领入场,比赛之后引领出场。场内运动员限制在50人以内,由防疫督导员进行检查。
6.实施观众限流措施,金龙体育馆场地座位设置标志,观众上座率应控制在20%以内,观众间隔一个座位就坐。全民健身中心场地因条件受限,不安排观众入场观看比赛。采用错峰入场、间隔就坐、分批离场等措施,引导观众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避免人员聚集。
7.实施媒体工作区域限流措施,保持良好通风状况,媒体工作人员之间应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采访者与被采访者之间可设立透明屏障。
二、防疫要求
1.本次赛事体育局统一为工作人员提供防疫用品,并要求参赛人员自备防疫用品。防疫用品包括:一次性医用口罩、免洗手消毒液等。
2.赛场入口需设置测温区、留观区。
3.搭建赛事相关展位应错位设计,留有足够空间,并保持内部空气流通;鼓励商户以展示为主,减少互动性设施。
4.比赛现场消费区应推行无接触服务,鼓励使用在线支付等方式,减少人员直接接触;公共餐饮区、商务展示区限制入场人数,并做好引导。
5.加强比赛场所自然通风和机械换气,按规定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确保足量新风量。
6.做好场所环境、工作人员手部、用品用具、比赛器材等清洁消毒工作;通道、看台、电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赛事期间按1次/4小时频率进行消毒。
7.正确掌握消毒方法,科学合理使用消毒剂,避免因过度消毒致器材受损,影响比赛正常进行。
8.赛场内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增设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并及时清运。
三、应急处置
参赛人员在铜期间出现疑似症状,或赛场内发现疑似病例,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致比赛无法继续时,由相关负责人下达赛事取消指令,所有涉疫场地内人员不得擅自离场,就地等待医务人员到达后,听从医务人员安排,按疫情处置流程执行,并协助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排查及医学观察。
四、防疫提示
1.赛场、看台、工作区等应设置个人防护提醒标识。
2.利用现场指示牌、LED屏、现场广播等多种方式宣传防疫知识。
3.为减少人员大规模聚集,本次比赛不搞开、闭幕式。
4.为保证本次比赛顺利进行,组委会特设疫情防控(医疗)组,负责本届运动会疫情防控及医疗保障工作。
附件6
铜梁区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安全应急预案
为做好铜梁区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赛事期间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能力,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危害,确保比赛安全稳定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增强防范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二)快速反应,降低影响,当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反应,快速处置,最大程度减少危害和影响。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长负责决策和协调工作,副组长负责现场指挥和协调工作,各部门积极配合工作。
二、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区文化旅游委分管领导1名,负责决策和协调工作。
(二)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区文化旅游委体育科1名,区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人员2名,负责现场指挥和协调工作。
(三)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人员5名,医护人员2名,负责执行领导小组的决策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
三、事故处理流程
(一)火灾事故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当事部门
2、处置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拨打119。
(3)在向公司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大门口等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之前,以部门为主,其余人员(尤其是公司人员)均有义务参加补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公司人员配合消防队专业人员补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各部门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院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3)扑救电器火灾,如电脑,只能使用干粉灭火器。
5、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如天然气或气罐应先灭明火,然后再关气闸。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人员的逃生时应掌握方法。
(5)一般不组织运动员参加灭火。
(二)群众性事件或个体重大突发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所在部门、分管领导及安保等相关人员,当事人为运动员时教练员、领队参加。
2、报告程序
(1)当事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
(2)公司领导。
(3)集团主要领导。
(4)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公安机关并向市体育局汇报。
3、处置措施
(1)接到报案后,部门负责人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当事部门立即按照程序打电话向领导报告。
(3)各部门负责人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边向领导汇报。
(4)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院卫生所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5)如是斗殴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责任人和有关人员带入值班室,其余人员驱散。
(6)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7)如是社会人员来现场闹事,须立即拨打公安“110”或向所在地区派出所报警,并协助对闹事人员进行控制。
4、注意事项
(1)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教职员工、控制事态。
(三)被盗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案件涉及的部门、分管领导等相关人员。
2、报告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各部门负责人报告。
(2)根据案情报告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3)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和向市体育局汇报。
3、处置措施
(1)接到报案后,当事部门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训练、办公秩序。
(四)食物中毒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所在部门领导、医生,当事人为运动员时教练员、领队参加。
2、报告程序
(1)现场负责人、运动员要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
(2)公司分管领导。
(3)集团主要领导。
(4)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区市场监督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中心并向市体育局汇报。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公司主要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电话“120”请求救助。
(3)立即组织干部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公司领导安排本单位人员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4)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1)稳定相关人员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属来院探视,由公司领导安排部门负责人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公司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五)突发疫情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体育局负责人、现场负责人。
2、报告程序
(1)当事人所在部门负责人负责。
(2)公司分管领导。
(3)集团主要领导。
(4)向市体育局和防疫部门汇报。
3、处置措施
(1)初测体温异常人员处理。当出现体温异常人员时,可安置在临时隔离点,并由专车送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2)出现疑似病例处理。当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可疑症状人员时,防疫小组成员应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立即赶到现场,采取拨打120联系医务人员进一步排查核实,并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送往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相应处置。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3)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组织方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组长或者副组长第一时间向区疫情指挥部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排查和消毒等工作,配合做好限制人员聚集、活动区域封锁等措施。各部门配合提供人员有关信息,确认密切接触者后,将密切接触者转到指定集中隔离场所进行14日隔离医学观察。区疾控中心组织开展终末消毒。
4、注意事项
(1)在处置过程中严格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二次传染。
(2)疫情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拒绝胡乱传播虚假信息引起恐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