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印发《铜梁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现将《铜梁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1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铜梁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文化旅游部有关通知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和市文化旅游委关于印发《全市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渝文旅发〔2021〕6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综合监管,以健康稳定、安全有序的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环境迎接建党100周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线,全面落实有关通知要求,强化文化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清除文化、体育垃圾,整治旅游乱象,全力营造健康稳定、安全有序的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环境,确保文体安全。
二、整治内容
以上网服务、歌舞娱乐、电子游戏游艺、游泳馆、体育场馆、体育经营场所、演出等经营场所和营业性演出、网络文化、艺术品经营活动等文化体育行业,以及景区及周边“四黑”治理、旅游社、导游和在线旅游等旅游行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为重点。结合“扫黄打非”、校园及周边、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噪声污染、消防及安全生产监管、扫黑除恶斗争和景区治安整治等工作,全面深入展开专项整治行动。
(一)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重点检查整治和严厉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不按规定落实身份证件登记、为上网人员提供公卡或身份证号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营业性演出活动。严密防范禁止内容进入演出市场,重点加强农村演出市场监控监管,严格落实农村演出市场“七个必须”,重点检查整治城乡结合部及农村物资交流会、庙会、“红白喜事”和大棚演出活动中含有淫秽色情及低俗庸俗媚俗等违法违规演出行为。
(三)歌舞娱乐和电子游戏游艺场所。重点检查整治和严厉查处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电子游戏游艺场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接纳未成年人,以及歌舞娱乐场所与点歌系统和电子游戏游艺场所机型机种中含有涉黄赌暴恐等禁止内容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四)体育场馆和体育经营场所。重点检查整治擅自从事体育经营活动、擅自改变体育经营活动内容及场所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按国家规定聘用有专业资格的从业人员、从事教练、技术培训、应急救护等工作违法违规行为。
(五)网络文化和艺术品经营。加强监测监管,重点检查整治和严厉查处擅自开展网络文化经营业务,网络动漫、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出版和网络视听节目等网络文化产品的违法违规内容,以及网络直播违法违规节目内容和表演诱导打赏、网络文学、非法宗教、邪教和传播淫秽色情低俗信息、利用互联网将艺术品拆分收藏或竞价拍卖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不可移动文物。重点检查整治和严厉查处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建设工程,以及破坏损毁文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广播电视设施。重点检查整治和严厉查处宾馆酒店特别是星级酒店擅自安装、使用广播和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接收广播和卫星传送电视节目、超范围接收和使用卫星电视节目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景区及周边。重点检查整治和严厉查处景区及周边黑车、黑导、黑社和黑店等“四黑”乱象和问题。会同和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查处无固定营业场所、无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的“三无”旅行社,无资质从事旅游客运经营、违规运输和停放,无导游证、无资质人员从事导游活动,导游和领队私自承揽业务、乱讲解,以及强买强卖、诱导、欺骗购物、制假贩假和限制人身自由,以免费旅游、购物(会员)送旅游、旅游赠礼品等名义或者以俱乐部、康养活动等形式招徕游客组织旅游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九)在线旅游经营。重点检查整治和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在线经营旅行社业务、发布传输违法信息、虚假宣传、未依法履行核验登记义务、为“不合理低价游”提供交易机会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十)安全隐患排查和督促整改。协调配合公安、消防、卫生健康等部门重点排查网吧、影剧院及歌舞娱乐和电子游戏游艺、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景区、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及旅游产品供应、酒店星级饭店等场所和经营活动的安全及疫情防控隐患,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和指导,发现问题坚决督促整改到位。
(一)动员部署。3月,依据本整治行动方案,部署相关工作,组织宣传动员。
(二)检查整治。4月至7月,组织力量全面开展检查整治和网络监测,筛查违法违规线索,着力突出问题重点问题整治,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办理违法违规案件。
(三)总结提高。8月,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梳理存在问题,巩固整治成效,完善长效机制建设。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记使命担当,认真尽责履职,以建党100周年为工作主线,开展文化旅游体育整治专项行动,切实整改问题,确保文体安全。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文化旅游体育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指导科。结合本方案,制定具体整治计划,以问题为导向,落实责任到人,以组织动员部署、培训等方式,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三)强化执法检查和案件办理。要持续大密度开展执法检 查和加大案件办理力度,针对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门类和重点内容,开展明查暗访。建立整改机制和问题台帐,形成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查办一批违法违规案件,震慑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市场秩序。
(四)强化协调联合。各科室、各委属单位要密切配合,积极发挥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同时协调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联合检查,开展联合办案,发现涉嫌违反其他领域法律法规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科室、各委属单位要根据时间节点全面展开检查整治工作,分别在4月5日、6月5日前,向综合科报送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推进和执法办案工作情况;重大事项及时报告。
附件:1. 区文化旅游委文化旅游体育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责任分工
附件1
区文化旅游委文化旅游体育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严 勇 区文化旅游委党组书记、主任,体育局长
副组长:龚剑宇 区文化旅游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邓 军 区文化旅游委党组成员、文化市场综合行
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李 亚 区文化旅游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高晓涛 区文化旅游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任 维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委
成 员:何青美 办公室负责人
张 渊 公共服务科科长
杨惠滟 产业发展科负责人
田 利 文艺科负责人
杨 勇 体育科科长
胥朝洪 综合指导科科长
罗 涛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罗家模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附件2
责任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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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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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科、文化执法支队 |
不可移动文物、星级饭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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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科、文化执法支队 |
A级景区、电子游戏游艺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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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科、文化执法支队 |
歌舞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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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科、文化执法支队 |
体育场馆、体育经营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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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指导科、文化执法支队 |
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旅行社、旅行社分社、旅行社门市部、广播电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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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执法支队 |
影剧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