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公开征求《铜梁区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文化、旅游、体育产业结构,培育壮大文化、旅游、体育产业,推动文化、旅游、体育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业高质量发展。区文化旅游委牵头对《铜梁区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业高质量发展五条措施》(铜文旅发〔2024〕28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铜梁区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望提出宝贵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5年3月29日
附件:1.《铜梁区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措施(征求意见稿)》
2.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铜梁区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措施(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5年2月28日
(联系人:杨晗,电话:023-64408602,传真:023-64408601,邮箱:yanghan970722@163.com)
附件
铜梁区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业高质量发展
扶持措施
为进一步优化文化、旅游、体育产业结构,培育壮大文化、旅游、体育产业,推动文化、旅游、体育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激发市场消费潜力,结合铜梁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培育壮大文旅体经营主体
1.支持小微企业升规纳统。对首次升规纳统的文旅体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2.支持规上企业加快发展。对年营收超过 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1 亿元且同比增长50%以上的文化企业,分别给予 15 万元、25 万元、40 万元、60 万元、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同比增长25%或连续两年同比增长15%以上的文化企业,分别给予 10 万元、20 万元、30 万元、40 万元、6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营收 500 万元至1000万元且连续两年同比增长 20%以上的文化企业,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年营收超过 3000 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1亿元、2亿元且同比增长20%以上的旅游企业,分别给予 15万元、25 万元、40 万元、60 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营收 2000万元至3000万元且连续两年同比增长10%以上的旅游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年营收较上年度增加300 万元以上的体育服务业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
3.支持优质文旅体企业落户。支持世界500强文旅企业,全国50强文化企业、30强旅游企业在铜梁区新注册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对当年新落户且实缴资本超过2000万元、5000 万元、1亿元、2 亿元及以上的文旅体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8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推动文旅体产业结构升级
4.加快旅游业提质扩容。对铜梁3A级以上旅游景区挖掘文化内涵、创新场景体验、完善硬件设施、提升旅游品质的重点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10%、最高 50万元一次性补贴。支持高品质酒店新建改造提升,对新评定的四星级、五星级酒店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5.支持体育产业加快发展。对成功创建国家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带动性强的文旅体创建单位,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成功创建市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带动性强的文旅体创建单位,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6.优化文旅体企业结构。对新落户的线上旅行社、互联网媒体、演出经纪、赛事运营、票务平台等国内头部企业,年营收超过2000万元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推进文化旅游品牌创建
7.支持景区度假区运营企业发展。对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别给予运营企业不超过200万元、50 万元的一次性项目补助;对新评定的 5A 级旅游景区、全国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给予运营企业200万元一次性项目补助;对新评定的全国旅游休闲街区给予运营企业100万元一次性项目补助;对新评定市级旅游休闲街区、4A级旅游景区给予运营企业50万元一次性项目补助;对新评定3A级旅游景区给予运营企业30万元一次性项目补助。
四、鼓励公共文体设施免费开放
8.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各类公共文化设施面向社会公众免费或低收费(票价10元及以下)开放。年开放时间超过220天且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的分别给予 15万元、8 万元运行补贴。
五、大力发展数字文旅经济
9.做大做优数字文旅产业。对年营业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智能影视拍摄、动漫游戏研发制作运营、虚拟现实应用、数字阅读等数字文旅企业,新购置数字文旅设备超过1000万元的,给予投入成本 2%以内、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补助。
10.强化科技赋能旅游发展。支持企业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元宇宙、虚拟现实等新技术打造旅游消费体验新场景,对社会效益较好且投资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智能交互沉浸式旅游体验项目,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10%、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助。
六、打造文旅赛事活动品牌
11.支持营业性演出发展。对我区单场售票 5000 人(含)至1万人且售票收入不低于500万元的,单场奖补10万元;单场售票规模1万人(含)至2万人且售票收入不低于 1000 万元的,单场奖补20万元;单场售票规模 2 万人(含)以上且售票收入不低于1500万元的,单场奖补30万元。
12.鼓励举办高水平赛事。对铜梁马拉松、中华龙狮大赛、巴岳山越野赛等区重点系列体育赛事活动,给予不超过赛事活动实际投资额40%、最高2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主办单位在铜梁举办的国际国内市内重大体育赛事(不含职业联赛),累计观赛观众不低于5000人次或参赛人数不低于500人,给予不超过赛事活动实际投资额10%、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累计观赛观众不低于10000人次或参赛人数不低于1000人,给予不超过赛事活动实际投资额20%、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七、深化融合发展激活文旅消费
13.支持“文旅+教育”创新产品。对年接待研学游客超过10万人次且列入重庆市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名单的旅游景区,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14.支持“文旅+农业”创新发展。鼓励具备条件的乡村发展营地、文创、“山吧”等新业态。对新评定的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镇、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分别给予30万、10万元一次性项目补助;对新评定的市级乡村旅游重点镇、市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分别给予15万、5万元一次性项目补助;对新评定市级智慧旅游示范景区(度假区)或市级智慧旅游乡村示范点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甲级、乙级、丙级民宿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
本措施自2025年X月X日起实施,原《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铜梁区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业高质量发展五条措施〉的通知》(铜文旅发〔2024〕28号)同时废止。2025年1月1日至本措施施行日期间项目补助、扶持,参照本措施执行。本措施的资金申报、拨付及管理,由区文化旅游委会同区财政局等部门制定实施细则,按程序组织实施。本措施由区文化旅游委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