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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我为群众 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的通知

铜司发〔20217


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我为群众

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司法所、机关各科室,公证处,区法律援助中心,区医疗纠纷调解中心:

现将《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         

                                   2021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

为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引导教育全体干部职工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树牢为群众办实事理念,积极为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按照上级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抓手,着眼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积极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不断用司法行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党领导的“民心”。

二、目标任务

(一)树牢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加强党史学习教育,依托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等,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二)深入基层了解实情。通过进企业、进村社、进学校、进单位、发放调查问卷、公开邮箱和电话等形式,虚心向群众学习、向群众求教、向群众问策。重点深入矛盾纠纷易发地走访服务对象、特殊群体、困难企业、困难群众等,听取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呼声期盼、意见建议。

(三)履职尽责办好实事。对照司法局“我为群众办实事”—“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结合为民(企)服务、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对照先进典型查找的差距与不足,制定具体措施,发扬钉钉子精神,件件抓好落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体现活动成果。

三、活动内容

在现阶段座谈收集意见和走访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全年工作目标,推出了司法局“我为群众办实事”第一批“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10项措施。

(一)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制定《铜梁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取消我区不具有行使层级的证明事项,编制符合我区实际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

(二)开展“法企同行·党员律师暖企走访”活动。组建企业法律服务律师团,建立涉企法律顾问制度,深入开展涉企法律服务。进行一次法治体检,律师组成企业法律服务律师团,对重点民营企业开展“一对一”免费法治体检,帮助民营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上一堂法治课,组织律师进企业为管理人员、企业职工上一场法治课,以宪法、民法典、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为重点,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提升企业管理人员法律意识,职工依法维权意识。编制一份法律服务指南,组织律师为民营企业编制民营企业风险防范手册。围绕企业内部管理与风险防范、劳动用工、产品质量等常见法律风险等要素,为民营企业经营提供法律指引。

(三)开展妇女儿童维权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律师团,深入开展妇女维权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开展妇女儿童公益法律服务,深入镇街、村居开展妇女儿童普法宣传,主动为妇女儿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积极参与涉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用法律捍卫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进镇街、村(社区)为妇女儿童工作者进行妇女儿童维权法律知识专项培训。建立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将全区28个镇街划片,每名女律师以片区为单位,对口开展法律服务。建立律师信息公开栏、律师群,畅通维权渠道。

(四)深化“法援惠民生”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 关爱特殊群体”行动,全面加强对农民工、妇女、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军人军属的法律援助工作。全面推行申请法律援助所需经济状况证明等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对暂时无法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的申请人,可以采取书面承诺方式申请法律援助。

(五)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基础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打造“十百千”工程,实现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达到100%规范化标准。加强宣传推广,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专项宣传活动,引导群众通过12348热线电话和12348重庆法网方便快捷享受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

(六)推进三调联动机制,为群众提供更加多元的纠纷化解渠道。加强与区法院、区公安局、区信访办等部门协作,推进“诉调、警调、访调”三调对接工作,着力构建起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紧密协调配合、联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驻法院调解室、15个驻派出所调解室、信访事项调委会三大对接平台;充实三调对接专职调解员,开展培训提升调解员素质;提高对接平台工作效率,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七)推进镇街、村居调委会建设,方便群众就近化解纠纷。完善全区28个镇(街道)、333个村(社区)调委会建设,做到人民调解委员会100%覆盖,加强调委会规范化建设。为调解员提供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培训,提高调解员法律素质和政治意识,提升调解员依法调解工作水平。实行镇街调委会每半月排查、村居调委会每周排查制度,指导调解员广泛深入田间地头、车间工地、车站集市等地方进行排查。加强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采取“首接首调”调解机制,由调解员对纠纷负责到底。

(八)开展百场送法活动。开展送法进村、社区、学校、企业等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方便群众学习法律法规、咨询法律问题,提高群众依法办事的能力。

(九)推进远程探视工作。制作远程探视工作流程图,明确探视程序及注意事项,明确专人负责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电话联系及维持现场秩序。加大宣传力度,借助法治宣传提高远程探视的知晓率,大力宣传远程探视的积极意义和适用范围。建立规范化的远程探视场所,减轻困难群众探视成本,促使服刑人员安心改造。

(十)落实公证便民制度。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针对各类公证分别制作资料清单,实行一次性告知。推行上门服务制度,为老弱病残等不便于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开通邮寄公证书业务,切实方便群众,避免群众多跑路。

四、活动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全体党员、干部真正从思想上、感情上、行动上参与到活动中来,以此为契机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有针对性地调度。加强工作调研,局领导深入到基层、到群众中去调研,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和效果,及时帮助群众解决遇到的难点问题。

二是抓住重点。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按照方案规定的相关要求完成好相应的规定内容,结合各自职能实际,开展好有特色的服务群众措施,不断增强服务群众的针对性。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及时了解群众对活动开展的满意度情况,及时改进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是搞好结合。与队伍教育整顿有关内容相结合,把为群众做好事实事作为检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有力抓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活动参与度。与推送选树先进典型相结合,真正地把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先进典型选树起来,营造良好的为群众办实事的活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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