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经信发〔2021〕87号
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使用工作方案的
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加快推进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使用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11月3日
加快推进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使用工作方案
推进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使用是全市燃气油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任务,是提升用户侧用气安全保障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加快我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使用的通知》(工作通知〔2021〕250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分类分批、安全有序”的原则,确保单位用户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加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居民用户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加装安全自闭阀,其中,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居民用户还需安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安装类型
(一)使用管道天然气的餐饮、酒店、商场、学校、医院等单位用气场所,应安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二)使用管道天然气的居民用户,应安装使用具备欠压、过流自动切断功能的安全自闭阀。其中,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居民用户,还需安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三)各类新增用户应按规定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全自闭阀。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0月)
制定加快推进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使用实施方案,并召开动员部署会,部署开展相关工作。各有关单位根据实施方案,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销售安装单位比选阶段(2021年10月—11月中旬)
由区经济信息委牵头,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各燃气经营企业,通过集中比选的方式,选择资质齐全、质量可靠、售后完备、价格合理的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安全自闭阀销售安装单位,向用户提供高中低三档差异化产品,供用户自主选择;全区供用户选择的销售安装单位原则上不少于3家。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防范挂靠借用资质、制假售假、操纵价格等扰乱市场秩序的单位进入名单。
(三)安装使用阶段(2021年11月中旬-2022年12月)
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单位用户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加装。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居民用户安全自闭阀装置的加装,其中,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居民用户还需安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四、任务分工
(一)区经济信息委:负责牵头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使用推进工作,视情况不定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会商;牵头对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单位进行审核选取。
(二)区委宣传部: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各种媒体大造声势,形成宣传效果。
(三)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区经济信息委对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单位进行审核选取,建立销售安装单位责任追溯机制,定期公布销售安装服务情况,督促销售安装单位保证安装质量,落实售后服务责任,建立产品运行监测信息系统。
(四)区应急局:配合做好安全指导。
(五)区教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商务委、负责督促本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用户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六)各镇街:负责督促辖区内单位用户及居民用户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安全自闭阀。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协调解决在安装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报送辖区内工作进展情况。
(七)各燃气经营企业:配合销售单位做好安装工作,及时验收通气,及时报送工作进度。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使用工作是推进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各燃气经营企业要正确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与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配齐工作人员,按照工作职责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格安装使用,定期维护检测。一是各类新增用户应按规定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全自闭阀。二是安装使用的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全自闭阀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要求,适应安全管理信息监控、智能化发展趋势,具备无线数据传输和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数据互通功能。三是已安装使用的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全自闭阀必须定期检测、定期维护,确保装置正常运行。四是燃气经营企业应将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安全自闭阀安装、使用情况,作为用户通气验收和入户安检的必检内容,未加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全自闭阀或不能正常使用的,燃气经营企业应根据规定,实施不予通气或暂停供气措施,直至整改到位后再行供气。
(三)加强信息报送,建立工作台账。各镇街和燃气企业要加强信息报送,建立工作台账,每月22号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区经济信息委安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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