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发改委〔2023〕230号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2023年采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重庆潜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铜梁区陆升天然气有限公司、重庆市铜梁区绿色洁能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家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的有关要求,以及上游供气企业调整重庆天然气门站价格情况和我区现行居民和非居民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经区政府同意,现就经城市燃气企业转供的2023年我区采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
(一)居民用气
1.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不作调整。一、二、三阶梯最高销售价格仍按现行2.238元/立方米、2.408元/立方米、2.768元/立方米执行。
2.执行居民类用气价格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和部队食堂等用户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2.238元/立方米调整为2.288元/立方米。
3.为保障低保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低保用户和特困人员继续实施价格优惠措施,其用气价格仍按2.00元/立方米执行。
(二)非居民用气
1.CNG原料气、车用CNG用气
采暖季期间,经城市燃气企业转供的CNG原料气、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暂不调整,即CNG原料气最高销售价格为2.51元/立方米;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为3.686元/立方米(按质量计算为5.42元/公斤)。
2.工业、商业用气
工业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由3.03元/立方米调整为3.542元/立方米;商业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由3.49元/立方米调整为3.73元/立方米。
二、政策执行时间
采暖季最高销售价格执行期限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天然气价格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区内各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好气费结算。有关部门和燃气企业要加强供需衔接,保障市场用气需求和安全,同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天然气市场供应平稳运行和价格政策平稳实施。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