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发改委〔2021〕48号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2021年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重庆潜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铜梁区陆升天然气有限公司、重庆市铜梁区绿色洁能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家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的有关要求,以及上游供气企业调整重庆天然气门站价格的实施方案,按照铜梁区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现就经城市燃气企业转供的2021年我区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
1.居民用气。淡季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仍按现行一、二、三阶梯价格执行;旺季居民用天然气一、二、三阶梯最高销售价格分别上调0.16元/立方米,由现行的2.00元/立方米、2.17元/立方米、2.53元/立方米调整为2.16元/立方米、2.33元/立方米、2.69元/立方米。
2.非居民用气。淡季经燃气公司转供的工业和CNG原料气最高销售价格由2.31元/立方米调整为2.01元/立方米;商业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由2.77元/立方米调整为2.47元/立方米;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由3.484元/立方米调整为3.184元/立方米(按质量计算为5.12元/公斤下调为4.68元/公斤)。
3.执行居民类用气价格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和部队食堂等非居民用气。淡季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仍按现行价格执行;旺季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2.00元/立方米调整为2.16元/立方米。
4.低保用户和特困人员生活用气
淡、旺季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仍按现行居民天然气第一阶梯价格2.00元/立方米执行。
二、政策执行时间
1.淡季最高销售价格执行期限为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其中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执行期限为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11月29日。
2.旺季最高销售价格执行期限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区内各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调价政策,做好执行时间追溯、政策衔接、气费结算,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有关部门和燃气企业要加强供需衔接,保障市场用气需求和安全,同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天然气市场供应平稳运行和价格政策平稳实施。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