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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733957088A/2021-00365
  • 铜发改委〔2021〕48号
  • 收费
  • 其他公文
  • 铜梁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
  • 2021-05-13
  • 2021-05-31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2021年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铜发改委〔202148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于调整2021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重庆潜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铜梁区陆升天然气有限公司、重庆市铜梁区绿色洁能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家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的有关要求以及上游供气企业调整重庆天然气门站价格的实施方案,按照铜梁区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现就经城市燃气企业转供的2021年我区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

1.居民用气。淡季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仍按现行一、二、三阶梯价格执行;旺季居民用天然气一、二、三阶梯最高销售价格分别上调0.16/立方米,由现行的2.00/立方米、2.17/立方米、2.53/立方米调整为2.16/立方米、2.33/立方米、2.69/立方米。

2.非居民用气。淡季经燃气公司转供的工业CNG原料气最高销售价格2.31/立方米调整为2.01/立方米商业用气最高销售价格2.77/立方米调整为2.47/立方米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3.484/立方米调整为3.184/立方米(按质量计算5.12/公斤下调为4.68/公斤

3.执行居民类用气价格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和部队食堂等非居民用气淡季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仍按现行价格执行;旺季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2.00/立方米调整为2.16/立方米。

.低保用户和特困人员生活用气

淡、旺季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仍按现行居民天然气第一阶梯价格2.00/立方米执行。

二、政策执行时间

1.淡季最高销售价格执行期限为202141日至20211031日,其中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执行期限为2021430日至20211129日。

2.旺季最高销售价格执行期限为2021111日至2022331日。

、工作要求

区内各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调价政策,做好执行时间追溯、政策衔接、气费结算,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有关部门和燃气企业要加强供需衔接,保障市场用气需求和安全,同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天然气市场供应平稳运行和价格政策平稳实施。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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