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虎峰镇中心卫生院、旧县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渝财社〔2020〕26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结算资金(详见附见)。(此笔资金为为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标识“01003特殊转移支付”。
请相关要求及时完善绩效目标,并做好绩效运行和绩效评价。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第二批)分
配表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2020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