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财〔2025〕305号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关于清算下达2024年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区县部分)的通知
区林业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清算下达2024年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区县部分)的通知》(渝财农〔2025〕59号)文件精神,对2024年提前下达你局2024年森林植被恢复费1800万元(渝财农〔2023〕141号)进行清算,本次清算调减622万元。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市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市级文件明确要求,抓紧调整方案,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2025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