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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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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在国务院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抽查中(市政府办公厅将于6月上旬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开展抽查,国务院办公厅将于6月中旬对照检查指标对全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抽查)顺利过关,现将做好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整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办公厅起草了我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将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检查结果将纳入区县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和市级部门目标管理年度绩效考核。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组织力量,全面对照国办秘函〔2019〕19号文件中明确的《检查指标》(见附件1),认真做好本单位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整改工作。

二、认真自查整改

各单位要按照《检查指标》,严格对标对表,立即开展本单位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并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于2019年5月28日前全面整改到位。同时,请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区税务局、区气象局于2019年5月28日前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后台上传本单位最新机构类信息,格式请参照区政府办机构类信息。(网址:https://www.cqstl.gov.cn/html/zwgk/zfxxgkzl/zfjg/bm/qzfb/Index.shtml)

(一)政府网站。目前,全区政府网站有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站,请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务必于2019年5月底前完成与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整合。

(二)政务新媒体。包括各镇街、区政府组成部门、区税务局、区气象局、区政府派出机构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在微博、微信、抖音等第三方平台开设的政务账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APP)等。

三、报送整改报告

各单位要将自查整改情况(包括自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自查结果和整改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与《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自查情况表》、《政府网站自查情况统计表》(仅交易中心报送)、《政务新媒体自查情况统计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并于5月28日18:00前报送区政府办公室(电子档通过党政网协同办公同步报送至“电子政务管理中心”账号)。联系人:何泞志;联系电话:45632266,13527526451;传真:45630112。

附件:1.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自查情况表

      2.政府网站自查情况统计表

      3.政务新媒体自查情况统计表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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