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区促进农民工就近就业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5-2027)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民生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农民工工作有关要求,积极应对农民工就业创业面临的形势挑战,切实保障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提升农民工就业质量和稳定性为核心,以拓宽就业渠道、强化就业服务、深化技能培训、加大创业支持、保障劳动权益为重点,强化政策协同,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农民工就业更加充分、更高质量、更有尊严、更可持续。2025-2027年,全区每年新增农民工就近就业7000人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就业容量拓展行动。持续壮大“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围绕我区“2+4+1”产业发展,推动产业上下游协作,提供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大力发展新型储能、现代物流、智能制造、智能装备等重点产业,支持家政、养老、育幼、文化、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每年新吸纳农民工就业3000人以上。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等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做精乡土特色产业,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增加乡村就业岗位,每年新吸纳农民工就业2500人以上。持续开展“把老乡留在老家”专项行动,印发给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组织返乡农民工到高新区企业参观考察。加大政策宣传,引导铜梁籍人士返乡就业创业,每年新增返乡就业创业1500人以上。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补贴、税收优惠等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大力推广“直补快办”“免申快享”等便捷申领模式,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吸纳更多农民工就业。(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区人力社保局、区税务局、高新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就近岗位开发行动。深入实施以工代赈,挖掘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和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的用工潜力,扩大劳务报酬发放规模,力争每年带动就业800人以上。鼓励依托自身产业基础,建设机械加工、特色农产品、文旅产品生产等劳动密集型就业帮扶车间,促进农民工“家门口”就业。对新认定的就业帮扶车间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开展就业帮扶车间绩效评估,根据稳定带动就业能力等情况给予车间2-10万元奖补。支持企业创建乡村振兴车间,每个车间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围绕公共服务、社会事业和公共管理等县域公共服务短板领域,适度拓展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范围,每年公益性岗位数量保持在1000人以上。(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灵活就业支持行动。充分利用京东铜梁站点、美团铜梁站点等平台,支持农民工参与平台经济,通过新就业形态实现就近就业。依托智慧人力资源市场、零工市场(驿站)等就业载体,广泛收集非全日制用工、临时性和阶段性用工等信息,为劳动者提供现场招聘、技能培训、权益保障等综合服务。强化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从业者、个体工商户雇工、商贩、网约车驾驶员等灵活就业的农民工,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区商务委、区交通运输委、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劳务品牌培育行动。结合我区文化特色、产业基础等优势,积极培育一批带动就业能力强的特色劳务品牌,并根据其带动就业等情况给予最高50万元/个的奖补。加强政策配套,积极宣传实施家政品牌培育计划,聚合行业龙头企业,打造天鹅到家、众和云科、“龙乡大嫂”等家政品牌,提升家政服务业吸纳农民工就业的能力。(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系列招聘对接行动。积极开展“春暖农民工”“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服务月”“金秋招聘月” 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创新举办“人才夜市”“直播带岗”等活动,针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常态化组织“小而精、专而优”的专场招聘,每年开展招聘活动100场以上。推广使用“渝职聘”“铜梁就业”线上平台,收集发布就业创业政策、岗位信息。发挥劳务经纪人、就业服务专员等基层队伍作用,为农民工提供政策宣传、就业咨询等服务。(区人力社保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返乡创业扶持行动。健全招商项目落地全程服务机制,有力有序做好融资、用工、用地各类生产要素保障。深化创业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创业扶持力度,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个人、小微企业可享受最高50万元、6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政府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给予最高8000元∕户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支持万洋众创、重润科技园等各类载体建设返乡入乡创业园,对新认定的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给予6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完善农民工返乡创业“导师库”“项目库”,促进要素资源高效流通对接,为返乡创业企业持续提供开业指导、政策咨询、品牌培育、宣传推广等“一站式”服务。(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技能素质提升行动。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强化“培训+产业”“培训+评价”“培训+就业”联动,每年开展新型学徒制高技能人才、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2000人次以上。做好失业农民工转岗技能培训,以适应新的产业用工需求。实施企业职工学历技能双提升计划,每年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200人以上、学历提升100人以上。发挥“巴渝工匠”乡村驿站作用,为农民工提供便捷化、扁平化、实用化的短期技能培训。鼓励农民工培训后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每年获得相关职业工种证书1500人次以上,高级工300人次以上。(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困难农民工帮扶行动。健全大龄农民工就业帮扶机制,广泛筹集适合大龄农民工的保安保洁、仓库管理、小区物业秩序维护、工厂物料整理员等岗位,开展送岗上门活动。根据大龄农民工就业需求和企业用工需要,指导企业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定期开展职业健康体检,不得以年龄为由“一刀切” 清退。及时做好生活困难农民工的社会救助工作。为登记失业农民工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送、1次就业培训推荐,每年帮扶农民工1000人次以上。(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劳动权益维护行动。推动社保高质量扩面,开展社保政策宣传,动员引导未参保人员参保、中断缴费人员接续缴费、有条件的人员提高参保缴费档次。全面落实超龄人员工伤保险参保专项政策,推进建设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推进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针对平台企业和从业人员开展职业伤害预防,从源头上预防职业伤害事故发生。发挥“零工驿站”作用,督促平台企业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确保平台劳动规则公平透明。开展劳动者合法权益法律援助,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维护权益各环节提供精准、便捷、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深入推进治理欠薪工作,集中纠治欠薪违法行为,实现欠薪投诉立案办结率达98%以上。强化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优先受理,快调速裁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达97%以上。(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运输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实施公共服务保障行动。修订完善产业人才支持政策,迭代升级用工保障十条措施,为来铜农民工在安居落户、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落户提供便捷,推动有意愿的进城农民工在城区落户。畅通入学通道,确保农民工随迁子女“应入尽入”,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与城市居民子女同等编班、同等享受教育资源、同等参加各种教育活动。强化公租房的基本住房保障能力。围绕农民工住房需求,紧靠商业商务区、产业园区、校区、院区(医院),打造保障性租赁住房。积极推动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将农民工纳入配售对象范围。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机制,加大租购住房使用支持力度,满足农民工多样化需求。帮助农民工更好融入城市,每年开展农民工新市民培训300人次以上。积极参与“重庆农民工日”等活动,为农民工集中提供公共服务。持续实施流动文化进村项目,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加强工会驿站建设,组织开展典型推选活动。(区公安局、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文化旅游委、区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区级有关部门参与的农民工就近就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区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推进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各镇街要落实属地责任,细化实化政策措施,保证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做好数据监测。发挥村(社区)劳务经纪人作用,开展人力资源信息库更新,综合采用大数据监测、部门信息调度、问卷调查等方式,依托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劳务经纪人等实时掌握农民工返乡返岗信息、外出务工和本地就业规模、行业分布等情况,做到人员底数清、参保情况清、服务需求清。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开展“引老乡、回家乡、建家乡”主题宣传,讲好农民工返乡创业、就近就业故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农民工就近就业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