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废止部分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铜人社发〔2026〕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区内重点工业企业、各送工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等相关规定,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决定将《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工业企业用工保障十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铜人社发〔2025〕29号)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件)
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目录
(共1件)
1.《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工业企业用工保障十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铜人社发〔2025〕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