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 政府
关于撤销铜梁区小北海水库城市集中式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通 知
铜府发〔2022〕1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实施渝北区等区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函》(渝环函〔2022〕370号)要求,决定撤销铜梁区小北海水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现依法公布实施,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铜梁区小北海水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撤销方案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铜梁区小北海水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撤销方案
区县 |
水厂名称 |
水源名称 |
水源类型 |
水源所在乡镇 |
保护区范围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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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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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范围 |
陆域范围 |
水域范围 |
陆域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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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区 |
小北海水库提水工程 |
小北海 |
中型水库 |
巴川街道 |
以取水口为圆心,半径为500米的水域面积。 |
取水口侧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对应,大坝高程至正常水位所控陆域。 |
一级保护区水域以外的整个湖库。 |
整个水库正常水位线到大坝高程以上30米的陆域(一级保护区以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