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府〔2023〕131号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铜梁区2023年第二批农村村民住宅
建设用地拆旧建新的批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铜梁区2023年第二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拆旧建新的请示》(铜规资文〔2023〕17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上报的拆旧建新方案,将建新区集体农用地1.2225公顷(其中耕地0.5397公顷)和集体未利用地0.075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建新区审批后,专项用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由所在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办理农村宅基地审批手续。
三、你局要督促各镇街及时组织涉及建设、农业、规划自然资源等相关所室对拆旧复垦和建新占地情况进行验收,落实拆旧建新耕地占补平衡,并做好备案工作。
此复
附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土地分类面积表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