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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府发〔2022〕8号
  • 2022-07-05
  • 2022-07-20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20
字号:


铜府发〔20228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铜梁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

202275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铜梁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编制并有效实施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对于进一步筑牢全区安全发展基础,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意义重大。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及《重庆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重庆市铜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应急管理的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进展与成效。“十三五”期间,我区以应急管理机构改革为契机,构建工作框架,健全体制机制,完善责任体系,强化隐患治理,夯实基层基础,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应急管理事业取得明显成效,铜梁区连续10年获评重庆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区县。

1.应急管理体系基本形成。按时完成应急管理机构改革任务,行政管理、组织指挥、应急力量、制度保障“四大体系”基本建立。组建区应急局,28个镇(街道)独立设置应急办,各重点行业部门明确应急管理内设机构。调整优化区安委会和区减灾委,设立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水上交通安全办公室、建设施工安全办公室、危险化学品安全办公室、矿山安全办公室、旅游安全办公室、城市运行安全办公室、消防安全办公室、特种设备安全办公室、工贸安全办公室等10个专项安全办公室,成立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以及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区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4个专项指挥部,建立“两委、十办、四指”组织指挥体系。建立以区消防救援支队为主力、区专职综合应急救援队为支撑,区危化应急救援队、区大型机械应急救援队、区少云应急民兵连、铜龙应急救援大队等社会救援力量为辅助的区级救援队伍。行业部门建立16个行业专业救援队,28个镇(街道)建立专兼职综合救援队,救援力量体系基本形成。制定《安全生产及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规范》《自然灾害灾情会商制度》《自然灾害灾情报送制度》《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分级分类应对制度》《应急响应工作制度》《突发事件先期研判和指挥调度制度》《救灾物资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制度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2.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着力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强化道路交通、建设施工、燃气、危化品、工贸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与“十二五”期间相比,“十三五”期间全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下降24.3%,死亡人数下降21.9%;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人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分别下降59.7%33.3%56.3 %

3.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明显增强。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加强自然灾害风险防控,水利、地质、气象、林业等行业领域监测预警网络基本形成,灾害防御水平显著提高。建成森林防火检查站74个、火情瞭望塔2座、森林防火智能感知报警云台3套,新改建森林防灭火通道52.63公里、森林消防蓄水池25口。建成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平台,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工作。建成52个自动气象监测点,升级改造完成33个自动气象监测点,建成6个生态气象观测站。建成3个水文站,升级改造16个山洪监测站点,预警平台延伸到28个镇(街道)。成功抵御涪江、琼江2018年“7.12”2020年“8.14”“8.17”过境洪灾。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普遍增强。全区未发生因灾造成人员死亡的自然灾害事件。

4.应急救援与保障能力不断提高。成立区应急救援中心,组建区专职综合应急救援队,强化应急救援队伍正规化建设。积极组织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抗洪抢险、森林火灾、地震地灾、危化品泄漏等应急演练。建立《应急救援联动机制》《现场指挥官制度》,制定《事故灾害应急处置现场管理办法》,明确各级各部门、各类救援力量的现场处置职责,规范现场处置流程,强化救援现场的管理。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应急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5.安全监管执法不断规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年度执法计划编制、审批和执行。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全面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粉尘涉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打非治违等专项执法,充分利用双随机执法、异地交叉执法等手段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强化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加强对举报投诉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强化执法培训,运用“互联网+监管执法”,实现线上线下监管同步进行,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依法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面临的挑战。

1.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的风险仍然较大。全区企业门类较多,中小型企业占比高,科技水平不高,安全生产基础较为薄弱。地理条件较为复杂,灾害种类较多,地质灾害、洪涝干旱、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防救压力较大。城市老旧小区较多,管网基础设施老化,隐患事故时有发生。公路里程长,农村道路等级普遍偏低,安全隐患较为突出。这些问题的存在,为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重大挑战。

2.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机制尚不完善,相关部门责任边界尚未完全厘清,统与分、防与救职能界定重叠,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监管职责不明确。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仍需进一步完善。基层应急管理职责不够顺畅,人才队伍薄弱,基层任务重、压力大,履职能力有待提升。全社会关注、参与应急管理及自然灾害防治机制不够完善。

3.应急救援能力亟待加强。全区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缺乏统一规划管理,消防救援队伍、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企事业单位兼职救援队伍、社会救援队伍之间的协调联动有待加强,救援能力与实战需求仍有一定差距。油气化工和水上救援力量薄弱,与日益壮大的危化产业和历年来频发多发的洪涝灾害不相适应。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避灾自救互救能力有待提升。

(三)发展的机遇

1.党中央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为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升到国家治理的战略高度,赋予应急管理重要职责使命,为新时代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市委、市政府深化落实应急管理领域改革,有力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应急管理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2.经济社会发展赋予应急管理工作新使命。随着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重大战略稳步推进我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科技创新快速发展,将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整体降低各类事故灾害发生的风险和造成的损失,应急管理工作赋予新使命。

3.人民群众对安全稳定环境有新期盼。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注度、参与度逐步提升,为城市安全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应急救援等各项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践行“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的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应急管理“四大体系”建设,强化安全风险预防治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积极应对处置各类事故灾害,持续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指挥。全面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转化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首要目标,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守生命安全红线,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最大限度降低各类事故灾害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坚持防抗救相结合,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强化源头管控,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推进应急管理工作重心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坚持依法管理、落实责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应急管理依法治理能力,提高应急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应急管理党政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网格化责任体系,夯实各级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责任。

——坚持突出重点、精准治理。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着力提高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基层基础能力、核心应急救援能力和社会协同应对能力。创新科技手段和方法,加强事故灾害全过程精准防控,依靠科技提高应急管理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实现精准预警预报、精准抢险救援、精准恢复重建、精准监管执法。

——坚持全员参与、社会共治。落实党委政府、监管部门、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各方责任,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合力。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强化社会参与,组织和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升社会公众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三)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形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全区应急管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显著增强,应急响应、指挥、处置能力和基层基础保障能力显著提升,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事故灾害明显减少,自然灾害防治能力进一步提高,管理能力迈上新台阶。

2035年,基本实现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水平大幅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自然灾害防御和应对能力不断提升,依法应急、科学应急、智慧应急水平达到新高度,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2.分类目标。

——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应急管理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职能划分、机构设置更加科学合理,应急管理机构基础设施、装备条件大幅改善,履职能力全面提升,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应急管理法制体系更加健全。区级部门、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装备达标率100%

——事故灾害防控能力显著提升。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更加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全面压实,道路交通、建设施工、燃气管道、工贸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得以深化。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稳步下降,严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防止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灾害风险早期识别、防灾减灾和监测预警能力明显增强,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持续下降。突发气象灾害监测率达90%以上。

——事故灾害应急能力明显增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能力显著提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群众应急力量健康有序发展。应急指挥、应急通信、应急物资、紧急运输等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应急预案体系不断完善,基础设施灾害防御能力和灾害救助能力全面提高。到2025年,区级和镇(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标准化建成率达100%,村(社区)应急救援站(微型消防站)建成率达100%

——应急管理综合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科技支撑、人才保障、信息技术、产业资源配置更加有力,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应急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履职能力不断增强,具有应急管理相关学历、职业资格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执法人员的75%

——社会共治共建格局基本形成。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明显提升,市场机制作用有效发挥,构建“互联网+”基层治理融合治理体系,应急管理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基本形成,各部门各单位的应急救援能力和社会公众的防范自救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争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3.核心指标。

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核心指标

序号

指标内容

目标值

指标性质

1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下降10%

约束性

2

5年累计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0

约束性

3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37.5%

约束性

4

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生产总值比例

1%

预期性

5

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

1

预期性

6

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

<10000

预期性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1.优化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健全行政管理体系。强化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行业部门组织实施、属地镇(街道)管理的应急管理行政体系,厘清综合监管、行业监管、专项监管和属地监管职能。推进镇(街道)应急办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配强配精应急办人员,配齐执法装备。明确村(社区)应急工作责任人和专兼职人员,整合基层网格员资源,推动在有条件的镇(街道)建设社区应急服务站。完善各类功能区安全监管体制。

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按照国家和全市有关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要求,深化全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重点整合应急管理部门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洪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改善现场执法、远程监察、事故调查工作条件,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业化水平。

2.完善组织指挥体系。

强化集中统一指挥。完善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的区应急总指挥部,统一指挥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统筹事故灾害救援全过程管理。进一步完善区安委会、区减灾委,安全生产领域10个专项办公室及自然灾害防治4个专项指挥部的职能。建立“两委”牵头抓总,各专项办公室和指挥部分工负责,职责分明、条块结合的应急管理指挥机构。强化应急管理机构辅助决策指挥职责和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监测预警、善后处理与恢复重建等职能,明晰各部门职责边界,提升科学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能力。

完善应急协同机制。严格落实区、镇(街道)两级党委政府定期组织召开应急议事协调会议机制。强化应急管理部门和各相关部门、单位协同,建立灾情报送、会商研判、预警发布、物资共享、联合处置等联动协同机制。强化区域协同,建立跨区域应急联动、协同指挥、灾害事故信息和应急资源互联互通、信息共建共享的区域应急协同工作机制。强化军地协同,建立军地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军地抢险救灾协同组织,健全应急指挥协同保障。完善社会力量协同机制,培育扶持社会防灾减灾救灾力量。

规范现场指挥决策。推进现场指挥部标准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制定现场指挥决策规范,提高现场处置统筹协调和指挥保障能力。健全现场指挥官管理制度,明确现场指挥官负责指挥抢险救援等具体处置行动,从制定处置方案、调度使用人财物、决定进退路线强度、提出相关需求等方面进一步厘清行政指挥和现场指挥的职责边界,规范现场处置流程。

3.完善应急管理制度保障。

营造依法执法环境。完善执法人员交流培养和考核奖惩机制。实行执法事项清单制度,防止不合法不合理执法现象。建立完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执法效果评估和重大案件复核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责任追究衔接机制,行政追责、经济处罚和刑事追究并重,责任追究到位。推进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内部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建立执法效果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

严格追责问责制度。严格生产安全事故“一案双查”和“三责同追”,对典型事故查处实施挂牌督办。完善灾害评估和事故调查制度,加大对失职渎职和违法犯罪的惩治力度。建立党政领导干预行政执法、事故查处和灾害调查评估公开通报制度,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定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回头看”。

健全考核激励机制。严格目标考核,健全完善年度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考核奖励机制,推动年度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考核奖励延伸至镇(街道)和村(社区)。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举报及自然灾害风险报告奖励制度。按照相关政策,加强对应急管理人员人文关怀,对应急管理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4.强化应急管理责任落实。

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健全领导干部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机制,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的议事日程。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制定党政领导干部“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安全发展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

压紧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厘清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清单,加强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的安全监管,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压紧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压紧各镇(街道)及功能区的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压紧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气象局等部门的自然灾害防治主管责任,压紧区应急管理局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自然灾害防治统筹协调和抢险救援职能职责,确保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工作合力,防止出现监管盲区和责任模糊地带。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推动企业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推行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岗位风险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岗位操作卡、岗位应急处置卡(两单两卡),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市场准入,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5.深化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

围绕风险隐患开展大排查。科学制定排查清单,指导企业严格落实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月排查的“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严格对单开展排查,紧盯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职的关键作用,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将排查责任落实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每个员工。各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开展“走山走水”灾害排查。

紧盯问题隐患开展大整治。围绕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落实整治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对存在重大事故灾害隐患的企业和责任单位,必须依法落实停产停业整顿有关要求,建立重大隐患整改“双重责任人”制度,明确企业单位整改责任人和行业部门监管负责人。强化隐患整改技术支撑,科学制定整改技术方案。

扭住突出违法行为大执法。将务实开展检查执法作为各级行业管理部门履职尽责的重要标尺,对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闭环执法。严格落实“行刑衔接”“依法从重”要求,严肃追究刑事责任。推动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执法“清零”,持续提升执法检查强度、问题查找强度和执法处罚强度。

(二)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体系建设

1.严格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强化规划引领。加快形成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的城市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布局。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建立重大风险联防联控机制。科学设置高危行业产能的生产区域、储存场所、经营市场和运输干道,严格控制区域风险等级及风险容量。强化企业“三同时”监管,督促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严格履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严格安全准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全区经济发展实际,完善安全生产负面清单,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单位等高危行业领域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建立健全高危行业准入前的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对不符合相关安全条件的严禁准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实施“一票否决”。

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在全区范围开展洪旱、地质、森林火灾、地震、气象灾害等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开展重点风险隐患调查与评估,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全区自然灾害风险数据库,编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防治区划图。

2.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强化风险和隐患信息动态监测。优化完善地震、地质、气象、洪旱、森林等自然灾害监测网站点布局,逐步完善水、陆、空一体化全域覆盖的灾害监测网络。在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企业推行安全生产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探索建立企业主体、政府监管、第三方服务的安全风险监测防控机制,实现风险精准化管控治理。

提高预报预警能力。建立重点行业企业、高危作业场所和重要设施设备实时智能感知和风险预警系统,建立完善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实现安全风险分类、分级及自动预警等功能。提升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精准度和覆盖面,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及基层信息平台建设,提高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精准发布能力。

3.持续改善安全保障基本面。

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严格执行重庆市安全技术、环保、生态修复“三个标准”,综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依法依规加快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城乡结合部小微企业“搬、改、关”专项治理。继续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生命防护和桥梁护栏升级改造工程。全面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和老旧电梯改造更新。加强市政消防设施建设。建设应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风险管理系统。

推进防灾减灾基础工程。统筹推进城市堤防、排水管渠、排涝除险、蓄水空间等设施建设,有效治理城市洪涝灾害隐患。完成10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新建重点支流堤防护岸工程7.2公里。新改建森林防火通道30公里,新建国有林场巡逻步道30公里。加快农村危旧房改造,加固学校、医院等重点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地震安全保障。

4.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危险化学品安全。进一步落实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清单,消除监管盲区。建立覆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全过程的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监管效率。严格执行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和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提高企业准入门槛。加强化工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和整治,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着力降低整体安全风险。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智能设备和技术方法。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强化高危化学品和高危工艺风险管控。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化学品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建立完善油气输送管道、储运设施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贯彻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管理和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实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细则及监督检查清单管理。

非煤矿山安全。合理布局各类非煤矿山,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加大对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和结果的监督核查。深入推进非煤矿山整顿关闭,提高非煤矿山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坚持“一体化”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严防露天矿山坍塌、爆炸、物体打击等事故。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企业重点岗位视频监控智能化建设,建立完善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监测监控系统,提升监测预警、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水平。常态化开展非煤矿山突出违法行为整治。

消防安全。实施消防“生命通道”打通工程,健全部门间联合执法管理机制,“一区一策”综合治理。实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升计划,强化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治理。提升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空间、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能力,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持续开展家庭生产加工作坊、彩钢板建筑、“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农村地区等火灾隐患治理。推动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针对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等新材料新业态火灾风险,优化落实防控措施。将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治理列入民生实事工程,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同步改造消防设施,实现全区范围内城镇市政消火栓建有率达到100%,完好率不低于98%,市政消火栓与新建道路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用。

道路运输安全。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平交路口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加强隧道桥梁隐患排查治理和乡村道路综合整治。严格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农用机动车、电动三轮车和摩托车违法载人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推动在用“两客一危”车辆和公交客运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实施运输全过程动态监管。12吨以上重型货车、长途客车、城市配送车辆等重点营运车辆北斗监控率达到90%。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实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依法严查严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车辆安全联合审核机制。实现道路运输事故死亡人数累计下降9%以上。

水上交通及其他交通运输安全。切实加强涪琼两江水域安全监管,加强船舶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船舶超载、冒雾航行、违规夹带危险品等非法违法行为治理。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扎实开展水上旅游客运安全检查和水上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强化码头现场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旅游船和客渡船经营行为。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健全综合交通枢纽安全监管协调沟通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邮政快递企业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协议用户安全管理,完善寄递渠道安全联合监管机制。

建设施工安全。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强化因工程建设导致城市道路塌陷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落实防高坠措施,督促企业对临边、洞口、攀登、悬空和交叉作业部位等区域实施重点防护。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持续推动智慧工地建设,实施建设施工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等制度措施落地力度。持续开展“习惯性”违章专项整治,严格查处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突出违法行为。加强农村住房建设、老旧小区和危房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强化自建房安全监管。实现建设施工事故死亡人数累计下降9%以上。

工贸安全。对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等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使用具有燃、爆、毒等理化性质的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持续开展粉尘涉爆、冶金煤气、高温熔融、涉氨制冷和有限空间作业的“四涉一有限”专项整治。坚持完善标准化评审和执法检查“二合一”,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分类分级推进企业达标、专业达标、岗位达标,提高企业风险管控能力。

危险废物安全。建立健全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储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安全监管机制,重点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鼓励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特种设备安全。持续推动油气管道和城镇燃气管道隐患整治,督促使用单位严格落实油气管道和城镇燃气管道法定检验制度。以“互联网+”等信息化为手段,用好市智慧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系统。用好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和我市特种设备信息一体化平台,构建信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对违法行为的联合惩戒。扎实推进电梯按需维保新模式,持续推进老旧电梯改造更新。

旅游安全。依法严格落实旅游安全监管责任,明确专项监管部门和职责,指导市场健康发展。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治理,加强对景区客运设施、观光游览车、游乐设施、高风险旅游项目等文旅设施规划、建设、运行监管,持续开展安全性系统评估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旅游安全突出违法行为。建立旅行社动态管理机制。规范在线旅游经营服务,对在线旅游等新兴业态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健全旅游安全预警机制,加强旅行安全提示。

功能区安全。严格高新区项目准入,开展高新区建设项目区域整体安全评价,完善安全保障设施。优化工业区、物流仓储区等功能区布局,严格控制高风险功能区规模。建立完善各类功能区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明确职能职责,配齐配强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控制体系,加快智慧高新区建设,建成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

城市运行安全。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加强城市道路、地下管线、城镇燃气、醇基燃料、成品油、城市照明及户外广告设施、人防工程等城市敏感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开展城市内涝点整治专项行动,补齐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短板,有效提升排水防涝应急能力。依法打击城市违法建设、损坏公共设施、侵占公共空间、渣土车辆违法运输倾倒等行为。推进城市公园、市政广场、商场、市场、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5.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防治。

洪旱灾害防治。强化中小型水库、重点城镇、重点区域等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制度,继续实施责任人公示制度,明确履职标准。重点开展全区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风险普查,编制洪水风险区划图。加快防洪抗旱工程建设,加强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治理、防洪排涝治理。

地质灾害防治。全面推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预警、避险撤离、工程治理、应急响应、应急处置、调查评估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落实基层地质灾害监测责任和防灾责任,将监测、防治和处置责任落实到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群测群防员、片区负责人、驻守地质队员、区级技术管理员”四重网格工作要求,落实巡查排查、监测预警等责任,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率达到100%。建设、交通、水利等行业部门做好本领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落实地灾评估及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监测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精准度,实现地灾点智能化监测预警全覆盖。有序实施地质灾害分重点、分层级工程治理。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队伍建设,配备无人机、边坡雷达、高速远程激光扫描仪、专用工程车辆等先进适用装备设备,推动地灾防治装备现代化建设。

地震灾害防治。完成区级地震灾害风险预评估,严格落实抗震设防监督要求,落实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风险评价,提高建筑、基础设施和农村民居抗震性能。做好预警预报、避险撤离、应急救援物资和应急装备准备、应急处置等工作,完善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协同机制。修编全区地震应急预案,加强抢险救援训练,在学校、工矿企业、人口密集场所、居民小区等广泛开展地震应急避险演练,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提升全民防震减灾科学素质。

森林火灾防治。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落实区、镇(街道)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加大旅游区、农林接合部的火源管控力度,认真落实松材线虫疫木焚烧规定。全区每年至少开展2次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春节、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等重点时段的森林火险督导检查。全区林区主要路口新建标准化森林防火检查站。年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3‰以内,火情瞭望监测覆盖率达95%以上,林区路网密度达到3.1/公顷,林区林火阻隔网密度达到4.7/公顷。

气象灾害防治。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建设完善基于大数据的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平台,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气象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明显提升,实现灾害性天气监测分辨率达到5公里、气象灾害监测率达90%以上;暴雨灾害过程预警准确率达92%以上,雷电大风等强对流天气警报提前50分钟发布,影响天气风险预警能力显著提升。

(三)进一步健全应急力量体系。

1.完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按照正规化、专业化和准军事化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区、镇(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细化建设标准,完善管理办法,明确职能职责。建立完善队伍训练和考核大纲、装备配备目录清单。开展多灾种的常态化、专业化训练演练,提高复杂环境下综合救援能力。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救援队伍标准化建成率达到100%

2.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根据我区自然条件、产业结构和灾害种类,新组建森林灭火、非煤矿山等专业救援队,各行业部门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组建相应的专业救援队伍。制定专业队伍管理办法,编制专业技能培训计划,加强危化、非煤矿山、森林灭火等专业救援队伍专业技能培训和训练演练,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设施,提升专业队伍的救援能力。

3.发展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立社会应急救援力量数据库,指导社会救援队伍做好队伍管理、人员备勤、装备维护、训练演练工作。重点支持山地、桥隧、水上、高空等领域社会应急力量发展。建立健全社会应急力量调用机制,明确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的方式、范围,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处置工作,形成救援合力。加强社会应急力量能力分类分级测评、考核和管理。推动社会应急力量与综合应急救援队、专业救援队共训共练,定期组织社会应急力量参加联合训练和演练。建立社会应急力量激励机制,将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四)进一步加强应急应对保障建设。

1.加强应急预案准备。

完善应急预案管理机制。加强应急预案编制的统一规划和分级分类管理,严格实行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报备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定期评估修订机制。依照事故灾害分类分级明确相关各方职责和任务,做好上下级预案、同级预案、政府与企业等相关预案之间的有效衔接。推进应急预案信息化建设,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和智能化应用。加强预案配套工作手册、行动方案等支撑性文件的编制和管理。

加快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强化预案编制过程中的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完善突发事件分类和分级,规范应急响应分级。推广基于情景构建的应急预案编制技术应用。进一步完善全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区级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编制修订,督促指导镇(街道)、管委会、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完成应急预案修订,加强各级各类预案之间的衔接。编制重要目标、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重大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应急预案。

强化应急预案评估。加强应急预案培训,将应急预案纳入相关干部培训内容。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对需要公众广泛参与的非涉密应急预案进行广泛宣传。加强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预案支撑保障,确保应急响应启动后各专项任务措施执行到位。制订并落实年度应急演练计划,鼓励开展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做好应急演练成果转化,提高应急演练效能。建立健全预案督促指导工作机制,开展常态化重大事故灾害应急演练,重点加强“双盲”演练。

2.强化应急物资准备。

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健全实物储备和产能储备相结合、政府储备和商业储备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机制。按照国家应急物资储备指导目录,加强物资储备,紧急转移安置人口的物资储备保障标准,区级应达到3000人以上、多灾易灾或偏远镇(街道)应达到200人以上。针对重要民生商品等应急物资,支持建立社会储备,建立健全重点企业最低库存制度。规划建设区级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

加强应急物资管理。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物资管理、储备、调运、使用、进退出保障工作机制。充分依托国家应急资源管理平台,整合应急物资保障数据资源,加强应急物资分类编码和信息化管理,推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在应急物资管理方面的应用。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应急物资协同保障、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

3.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以现有广场、公园、学校、人防工程等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为基础,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开展避难场所容纳能力和区域人口疏散安置,救灾物资、医疗救护能力等需求调查分析,制定灾后疏散安置总体方案(包括统筹避难场所、分片快速转移、救灾物资准备、医疗救治等内容),优化应急避难场所布局,配置应急避难场所基础设施,推动应急避难场所、公共设施提级扩能。

4.加强灾后救助恢复。

健全灾害救助机制。全面构建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灾民自救的救助制度,健全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冬春生活救助、物资救助和旱灾临时生活救助等制度体系,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受灾群众心理援助。

规范灾后恢复重建。健全政府主导、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机制。科学开展灾害损失评估、次生衍生灾害隐患排查及危险性评估、住房及建筑物受损鉴定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完善评估标准和评估流程,推进第三方核查评估机制建设,科学制定灾后恢复重建方案。统筹推进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有效整合灾后重建、农村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工程等政策。强化灾区恢复重建服务指导,强化水电气、交通和通信等生命线工程的快速恢复,注重灾后复工复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加强自然灾害救助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提高群众自然灾害救助政策知晓度。加强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加强对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进一步优化应急资源配置。

1.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

提升应急管理队伍能力。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应急管理干部队伍,配齐配强各级各类应急管理人员,提高应急专业人才比例,构建结构合理、梯次完备、衔接有序的人才格局。建立应急管理人才交流机制,严格监管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准入,把政治合格、爱岗敬业、业务突出、担当作为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应急管理队伍。

加强应急管理人员培训。推动职业培训转型升级,完善人员定期培训和继续教育机制。分级分类对应急管理人员开展应急体系、安全生产及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突出应急管理主责主业。将应急管理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必修内容。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等职业资格培训与管理。与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等合作,开展基层应急管理人才培训。

加强应急管理专家库建设。完善专家参与技术服务、监督检查和决策咨询机制,健全铜梁区应急管理专家资源库,完善领域分类,规范专家选聘流程,健全管理、使用、考核、培训机制。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在决策咨询、安全诊断、应急会商等方面的作用。健全应急救援技术指挥官队伍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厘清行政指挥和技术指挥的职责边界,充分发挥技术指挥官在事故灾害救援处置中的技术支撑作用。

2.强化应急信息化建设。

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通过物联感知、视频感知和全民感知等途径,对自然灾害易发多发频发地区和高危行业领域开展全方位、立体化、无盲区动态监测,打造“感知网络”,为应急管理提供基础数据源。依托互联网和专线网络,进一步完善应急指挥平台,构建一体化“应急通信网络”,实现有线、无线和卫星通信融合互通。依托应急管理云和重庆市政务云,建立应急管理数据库,为监督管理、监测预警、指挥救援、决策支持、政务管理等提供服务。

建设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按照“统筹规划、集约建设”原则和“平台化、服务化、组件化、共享化、标准化”要求,建设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逐步将分散、异构的原有业务系统和新建业务系统整合,实现行业部门数据资源融合,为业务系统提供数据支撑和应用支撑,打造业务协同、统一指挥、高效运转的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推动智慧应急生态建设。全面汇聚共享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数据,形成重点行业领域风险监测预警“一张图”,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等先进技术与应急管理业务深度融合。用好应急管理安全监管执法系统。提高网络安全态势分析能力和主动防御能力。

(六)进一步健全共建共治共享机制。

1.提升基层应急治理能力。

推进基层应急管理网格化。建立完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合理规划网格,匹配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提高基层风险辨识评估、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能力。明确属地监管、基层安全风险网格化监管相关部门和网格员的工作任务,以村(社区)为重点,健全基层应急管理信息员、安全生产“吹哨人”和网格化管理制度。

完善基层群防群治机制。完善村(社区)安全隐患和灾害信息直报、定期发布机制,定期开展村(社区)应急演练,提高风险快速排查和隐患快速处置能力,打通应急管理“神经末梢”。继续推动全国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充分调动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建立村(社区)、家庭的自救和互救体系。大力发展应急志愿服务,完善志愿者管理相关办法,保障志愿者权益、规范志愿者管理,进一步发挥应急志愿者服务队伍在应急知识宣教、应急管理服务、应急救援等方面的作用。

2.加强应急宣传科普教育。

构建全媒体应急知识传播格局。鼓励主流媒体开办应急管理节目、栏目,大力拓展新媒体宣传渠道,开发具有应急文化特色的融合产品。以“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防灾减灾宣传周”等为主要载体,共同推动应急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

广泛开展应急科普宣传教育。依托科技场馆、安全体验馆、公园、旅游景点、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基地等,打造一批集公共安全教育和应急科普平台于一体的应急安全科普教育基地。规划建设安全文化主题公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建设网上科普宣教平台。

加强重点领域、特种作业等人员培训。强化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特种设备、金属冶炼、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从事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升重点领域、特种作业等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应急意识。加强基层网格员应急教育培训,开展常态化应急疏散演练,强化“第一响应人”的意识与能力。

3.完善多元市场参与机制。

推动应急管理社会化技术服务。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完善多元市场参与机制。加快培育发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领域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行业协会(学会)的发展、自律,大力培育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鼓励其以独立法人单位开展评价、评估、咨询、培训等技术服务。建立多方参与的社会技术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应急相关服务机制,推动第三方机构参与企业安全管理服务,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建立完善巨灾保险制度,探索多渠道多层次的巨灾风险分担机制,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群众自愿原则,强化保险等市场机制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灾害风险和应急需求,不断丰富保险品种。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险,发挥保险机制的预防和保障作用。

健全信用奖惩机制。建立健全应急物资采购、紧急征用、志愿捐助、紧急运输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诚信制度和信用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强化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将安全生产、消防重大违法行为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落实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规范举报程序,落实奖励资金。

四、重点工程

(一)自然灾害普查及治理工程。按照全国和全市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全区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类风险普查工作,摸清全区各类灾害风险隐患基本情况,查明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科学评估灾害风险,建立完善风险隐患数据库。编制全区灾害防治规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灾害治理。

(二)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工程。继续实施涪江、琼江、小安溪等沿江河场镇的防洪护岸工程,提升防洪能力,安居堤防标准由10年一遇提高到20年一遇。实施太平10万吨水厂建设,建成一期5万吨工程;启动同心桥10万吨水厂前期工作。实施西部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输水管道38.2公里。

(三)森林火灾防治基础设施工程。依托现有铁塔、电力、网络等公共资源,推广应用红外探测技术、高清可见光视频技术、智能烟火识别技术,建成覆盖重点林区的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基本实现巴岳山、毓青山火灾智能监控全覆盖。实施重点林区森林防灭火通道、防火阻隔带、消防水池和森林检查站点建设。

(四)交通基础设施安全提升工程。规划实施公路安防设施工程100公里、危桥改造5座,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重点治理公路灾害点12处。实现全区“镇镇通三级、镇镇全油化”。全面提升救援处置能力,改造4座应急救援站点,构建分层次的应急预案体系,优化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布局,加强应急救援专业装备配备和资金保障,实现灾情发生2小时内处置。

(五)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统筹规划全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做好应急避难场所与城市规划建设的衔接协调,应急避难场所与城市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完善现有避难场所的功能和设施设备,对现有应急避难场所进行重新整合、提升和优化,根据不同应急避难场所特点,从规划布局、功能特点、服务半径、承载人数、防护距离、逃生通道、安全措施、配套设施等方面进行重新评估,确定不同类型、不同功能的应急避难场所。

(六)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规划建设区级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按照“大应急、多灾种、综合性”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发展方向,建设配套设施完善的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形成“品类齐全、功能完备、保障有力、运行高效、覆盖全区”的应急物资保障能力,提高应对处置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物资保障能力和水平。

(七)应急通讯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应急通讯专用网络,新增自组5G网便携式基站、自组5G网车载式基站、自组5G网背负式基站、卫星固定站、短波电台、5G专用设备、自组5G网保障设备、前端高清摄像头等设施设备,确保极端条件下通讯畅通,高效应对处置灾害事故,为有力有序开展应急救援提供通讯保障。

(八)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强化应急救援基层基础建设,规划建设区应急救援中心和实训基地,突出救援指挥、协同调度、队伍驻地、日常训练、应急演练、教育培训等功能,全面提升区域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基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为区、镇(街道)救援队伍统一服装,补充配备应急救援装备、运输车和救援队员个人防护装备。规划建设1个森林航空消防站,依托区内现有学校操场、应急避难点、广场等公共资源,在全区布局2个左右临时起降点。

(九)应急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强化应急执法基层基础建设,按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开展安全监管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结合执法任务实际需要,为区、镇(街道)执法人员统一制式服装,补充配备执法装备,加强执法车辆保障。探索实施“远程+智能”监管执法,建设危化企业智能化监测监管信息化平台,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和监管执法水平。

(十)应急科普宣教工程。规划建设安全文化主题公园,依托现有公园、广场、长廊、街道景观等设施,打造集知识性、趣味性、教育性、互动性于一体的安全文化主题公园,让安全文化融入市民生活。通过以图文展示、园林造景、安全体验等方式集中诠释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知识、打造应急宣传平台,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增强应急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本规划是铜梁区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关系未来五年、十年甚至更长时期全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方向,全区上下要充分认识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强年度工作计划与本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的衔接,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确保规划任务有序推进、目标如期实现。

(二)强化要素保障。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按照事权划分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区财政要对规划实施予以合理保障,加大对应急队伍建设、应急基础设施建设、抢险救援装备物资配备、基层应急能力提升等重点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各相关部门要研究制定支持应急产业发展的政策性资金及金融支持、税费减免、土地供应、项目审批等方面的政策办法。

(三)强化监督评估。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监督评估制度,及时对本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主要任务和重大项目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加强本规划实施评估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监督管理。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增强规划评估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建立客观、科学的监测评估指标体系,丰富监测评估方式,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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