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府〔2021〕79号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
关于确定区级国旗主管部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办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市级国旗主管部门的通知》(渝府发〔2021〕25号)有关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确定区城市管理局作为区级国旗主管部门,对全区国旗的升挂、使用和收回统一实施监督管理。
升挂国旗的机构依法对各自管辖范围内国旗的升挂、使用和收回实施监督管理。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