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府办〔2021〕1号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铜梁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做好我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目标,经区政府同意,现成立铜梁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燃管领导小组),并对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进行明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区燃管领导小组
组 长: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夏斌。
副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周泉丞、区公安局副局长赵吉红。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国资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区信访办、区供销联社、区消防救援支队、区经济信息委等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人。
职责:负责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安全隐患排查、市场源头管控、违法行为查处、重点时间节点管控看护等工作,确保实现区政府工作目标。
(二)区燃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管办)
主 任:区公安局副局长赵吉红。
副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游华明、区供销联社副主任吴金泉、区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李治强。
工作人员:从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供销联社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职责:负责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制定全区工作方案,筹备全区工作会议,统筹协调全区工作,组织督导检查,加强信息报送,落实区领导的批示指示以及区燃管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镇街燃管领导小组
1.各镇街要参照区级层面对其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职责分工进行调整。
2.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职责分工
(一)部门职责
1.区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充分运用传统和新兴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相关规定和重大意义,引导广大居民提高守法自觉性,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区委网信办:负责指导制定舆情应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疏导解释舆论热点;协同做好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网络宣传工作。
3.区教委:负责组织学校开展宣传教育,将《条例》纳入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督导学校在放假前组织开展多样的烟花爆竹管理主题教育活动。
4.区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配合应急管理部门查处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烟花爆竹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在燃放区域内科学合理布设零售点、核发经营许可证;牵头查处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烟花爆竹等“打非治违”工作。
6.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
7.区交通局:负责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企业、车辆资质及驾驶员、押运员资格的审查核发,依法查处无资质车辆和无资格人员;在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立检查站(点),依法查处违反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行为。
8.区供销联社:负责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工作,督促经营企业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做好燃放区域内零售点的布设及安全管理工作。
9.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危害性的社会宣传,开展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10.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教育引导在建(拆)工地留守人员严格遵守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11.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制订全区伤亡人员救治应急预案,做好伤员救治准备;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人身伤害救治情况。
12.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城区桥梁、隧洞、下水道、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绿地维护管理单位落实重点管控,严防违法燃放行为引发事故。
13.区信访办:负责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的信访、涉稳事件。
14.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制订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重点消防单位加强防火管控工作。
15.区大数据发展局:负责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向全网用户发送公益提示短信。
16.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国资中心、区人力社保局、区人武部、区大数据发展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安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管控、燃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二)镇街职责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宣传引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巡逻防范和重点目标管控,严格设置零售点,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认真办理区燃管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督办的有关工作,及时报送重大情况。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