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府办发〔2020〕6号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0年教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教育考试是国家选拔人才的重要方式,其权威性、公平性得到了全社会的认可。同时,教育考试事关考生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实做好我区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全国统一考试、重庆市初中学业水平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重庆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以下简称“教育考试”),根据国家、市教育考试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工作安排,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考区委员会
主 任:蒙格丽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徐 波 区政府办主任
闫 强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石成果 区委机要保密局局长
刘 兵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印才英 区教委主任
张 勰 区经济信息委主任
赵廷刚 区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张光明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昌友 区住房城乡建委主任
张光文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 勇 区交通局局长
刘 艳 区文化旅游委主任
潘国庆 区卫生健康委主任
徐之光 区应急局局长
周 凡 区大数据发展局局长
周光辉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隆云 区疾控中心主任
考区委员会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教育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对考试期间疫情及重大突发事件进行防范和处理,保证考试平安顺利进行;负责考点、考场的设置及考务、监考、巡考人员等的遴选、聘任、培训和考核;检查和监督指导各考点教育考试工作;制定和实施《2020年铜梁区教育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2020年铜梁区教育考试应急工作预案》《2020年铜梁区教育考试工作手册》;负责对违纪、作弊事件的调查取证;对教育考试期间防控不力、不担当、不作为的进行严肃处理。
二、组织机构
考区委员会下设综合办公室、考务工作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组、领队工作组、防疫医疗应急工作组、考点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后勤保障工作组、宣传舆论导控工作组、督查工作组。具体安排如下:
(一)综合办公室
主 任:印才英 区教委主任
副 主 任:王 刚 区电子政务管理中心主任
李 军 区教委副主任
牵头单位:区教委
工作职责:在考区委员会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教育考试和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负责教育考试相关文件的草拟,会议及活动的安排;制定办公室各项制度,建立完善工作运行机制;负责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收集、整理考区委员会各工作组相关信息、数据,遵守保密规定;完成考区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考务工作组
组 长:李 军 区教委副主任
副 组 长:张晓利 区教育考试中心主任
牵头单位:区教委
成员单位:各生源学校
工作职责:负责考试各种表册的制发、收集、上报;各考点标语、标志牌、宣传栏内容的准备;召开考区考务工作会,培训考点考务工作人员、监考人员;负责准考证的分发,各考点试卷的分发和回收;做好考试期间各种突发性考务问题的处理;指导、督促、检查各考点考务工作;负责考务其它问题的处理。
(三)安全保卫保密工作组
组 长:石成果 区委机要保密局局长
赵廷刚 区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副 组 长:赵吉红 区公安局副局长
周 高 区教委副主任
张晓利 区教育考试中心主任
牵头单位:区委机要保密局、区公安局
成员单位:区教委、区教育考试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试卷的接送、保管、保密,确保试卷绝对安全;负责维护各考点及周边的治安秩序;做好考试期间的交通管制,在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考试期间维持正常的交通秩序;检查试卷安全、保密工作的落实情况;负责试卷安全、保密工作预案的制定及突发重大问题的处理;负责教育考试涉及的其它安全保密工作。
(四)领队工作组
组 长:高国民 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副 组 长:李奕奕 区教师进修校校长
阳兴春 区教师进修校书记
王志鸿 区教委基础教育科负责人
牵头单位:区教委
成员单位:各生源学校
工作职责:负责召开领队工作会,落实领队责任;落实考区委员会对领队工作的具体要求;督促领队加强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诚信教育和安全教育;负责传达考区的指示,及时向考区领导反映考生考试情况;及时掌握考生教育考试临考前、入考场前和每堂考试后议论的热点、重点问题以及家长、群众所议论的教育考试有关问题,并及时报告考区委员会;负责领队有关其他工作。
(五)防疫医疗应急工作组
组 长:潘国庆 区卫生健康委主任
副 组 长:张隆云 区疾控中心主任
张晓利 区教育考试中心主任
李天勇 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成员单位:区教委、区疾控中心
工作职责:做好A、B类考生管理,A类考生指身体健康的考生(含曾经是确诊、疑似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过14+14天的隔离观察,并且多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视同健康考生,正常参加考试);B类考生指发烧发热及患肺结核等传染疾病考生(正在隔离医学治疗的不能参加考试)。牵头组建考点驻校疫情医疗处置组,负责对B类考生隔离考场的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多次体温检测超过37.3℃的考生进行研判,审核、明确是否转入B类考生隔离考场。在考区委员会领导下,指导做好隔离考场的监考人员、考生的个人防护以及B类考生交通、餐饮和住宿工作,防止交叉感染,确保涉考人员和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负责教育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风险研判、技术支持、验收督导、疫情处置、医疗保障、心理干预;安排专人做好考点学校涉考人员的疫情防控知识、卫生应急处置培训以及技术指导,确保教育考试顺利进行。
(六)考点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
组 长:刘 兵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副 组 长:丁生堂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赵吉红 区公安局副局长
周 高 区教委副主任
范远兴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成员单位:区教委、区公安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巴川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
工作职责:深入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整顿涉考培训机构和助考中介”等五个专项行动,共同净化考试的内部、外部及网络环境,全力构筑“平安考试”防范体系。在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背景下,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校舍设施、消防、交通、环境、地灾等隐患排查整治,保证校园安全和周边良好秩序,防止次生灾害。在考前集中开展考点及周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落实考前、考中、考后学校周边“护考岗、勤务岗”“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等制度,切实增强震慑力、控制力。
(七)后勤保障工作组
组 长:张 勰 区经济信息委主任
副 组 长:杨晓波 区经济信息委副主任
周良平 区教委副主任
王 强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杨 峰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长
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
成员单位:区教委、区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国网铜梁供电分公司、龙泽水务公司、潜能燃气公司
工作职责:做好教育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负责协调接送考生车辆的安排;保障考试期间考点学校水、电、气的正常使用;做好后勤服务及其他有关工作。
(八)宣传舆论导控工作组
组 长:闫 强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副 组 长:高国民 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杨洪伟 区网信中心主任
张 浩 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区教委、区网信中心、区融媒体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教育考试期间的宣传舆论引导,把握舆论导向,做好健康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负责指导家校共育,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宣传教育;导控应对网络舆情,稳妥处置教育考试期间的舆情;做好新闻宣传、新闻报道等工作。
(九)督查工作组
组 长:徐 波 区政府办主任
副 组 长:王 刚 区电子政务管理中心主任
高国民 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汪 勇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干部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
成员单位:区教委
工作职责:对考区委员会下设的各工作组考前及考试过程中履职情况,生源学校及考点学校考试工作开展情况,各工作组、生源学校及考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三、教育考试时间安排及考点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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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名称 |
考试时间 |
考点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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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分类考试 |
5月23日-5月24日 |
铜梁一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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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考 |
7月7日-7月8日 |
铜梁中学、铜梁一中、铜梁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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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
7月15日-7月18日 |
铜梁中学、铜梁一中、铜梁二中、重庆巴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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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 |
铜梁中学、铜梁一中、铜梁二中、重庆巴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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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学业水平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 |
7月12日-7月14日 |
铜梁中学、铜梁一中、铜梁二中、职教中心 |
教育考试各类工作人员安排及工作职责见各类《工作手册》。(单独印制)
四、工作职责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教育考试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分工如下:
(一)区政府办。负责各部门和单位的统筹协调工作。
(二)区纪委监委。根据相关规定负责对重大违纪舞弊事件中涉事责任人的查处,协助查处失、泄密事件。
(三)区委政法委。做好教育考试考点安全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等工作;牵头开展“净化考点周边环境”专项行动,加强考点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共同净化考试的内部、外部环境,全力构筑“平安考试”防范体系。
(四)区委机要保密局。负责试卷保密的指导监督工作;在试卷(卡)到达考试中心和考点之前,对保密设备和场所进行仔细检查,落实好保密措施;加强涉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确保试卷(卡)的绝对安全。
(五)区教委。在考区委员会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教育考试和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疫情防控下的教育考试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涉考工作人员及考生健康监测,建立档案并落实动态管理;检查相关学校方案制定及落实情况;指导相关学校做好在校师生的防控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负责考生教育、考试工作人员选派、考点运行保障等工作;督促生源学校多形式、多渠道在考生中开展诚信考试和考试纪律专题教育,积极营造“诚信守法光荣,违规作弊可耻”的良好舆论氛围;认真选派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加强培训,切实增强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考点建设,确保标准化、规范化。
(六)区经济信息委。做好考试期间考点及生源学校防护物资需求保供工作;负责高考期间无线电保障工作,并为无线电技术保障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支撑;督促电力部门对考点的供电线路进行检修,消除安全隐患;安排天然气公司保障考点天然气正常供应。
(七)区公安局。负责做好考试期间社会面的防控工作;配合区教委做好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轨迹排查,做好考点周边治安交通管控,为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的考试提供安全保障;配合区教委、区教育考试中心做好试卷运送、保管等环节的安全工作;牵头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替考作弊”专项行动,重点清除各类传播方式涉及的有害信息,依法查处涉嫌违法人员;协助做好考试重要工作节点和重点区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网络安全工作;选派精干得力干警做好考试期间考点及周边的治安、交通、防恐、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并完成指定岗位的工作任务。
(八)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噪声控制工作;加强以控制噪声为重点的环保宣传,动员市民自觉控制可能产生的噪音;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对重点单位的噪音进行控制;及时受理群众投诉。
(九)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控制考试期间考点和考生住宿点附近施工单位的施工时间;提前向有关建设单位下达通知,确保按要求停工并加强监督;负责考试期间城区室内外装修管控;提前通知正在装修的业主和承担装修的单位,禁止在考试期间进行噪声较大的装修作业。
(十)区城市管理局。考试期间,严格监督管理城区餐馆、麻将馆、洗浴城、茶楼等休闲、娱乐场所的营业时间,禁止广场舞蹈活动,为考生创造安静的考试环境。确保考试期间各考点周边洁净,无噪音扰民、占道经营、流动摊点、暴露垃圾等现象,杜绝影响考生休息和考试的行为发生。
(十一)区交通局。负责考试期间考生用车的安排、检测维护及运营安全;注重车况的审查,安排足够车辆运送考生;加强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服务意识教育,确保安全、准时将考生送达考点。
(十二)区文化旅游委。负责控制娱乐场所的营业时间;加强娱乐场所的管理,防止午间和晚间影响考生休息的现象发生,努力为考生创造良好的休息、考试环境;及时受理群众投诉。
(十三)区卫生健康委。牵头组建考点学校疫情医疗处置组,负责对B类考生隔离考场防控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多次体温检测超过37.3℃的考生进行研判,审核明确是否转入B类考生隔离考场;在考区委员会的领导下,指导做好隔离考场监考人员及考生的个人防护,防止交叉感染,确保涉考人员及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与区教委统筹建立考点学校与区疾控中心、发热门诊、定点医院对口联系机制,加强疫情预测,强化流行病学调查;做好疫情相关病例医疗救治、现场医疗卫生处置等工作;负责考点、考生食宿点的卫生监督检查;协调专家做好技术指导与培训及卫生应急处置,确保防控工作科学开展;指导各考点医务室做好医务保障工作;配合学校医务室做好医疗救治,并密切关注考生健康动态,如遇突发卫生事件,严格按照《铜梁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救治预案》采取救治措施,确保考试工作人员、考生突发疾病的及时科学处理。
(十四)区应急局。协助区教委督促指导考点及生源学校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演练;加强考点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保障考试期间的消防安全。
(十五)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开展“打击销售作弊器材”“整顿涉考培训机构和助考中介”专项行动;加强对考点及生源学校防控物资、生活物资的市场监管,确保质量合格的物资进入校园;组织力量对考生集中用餐点及考点学校周边的食品、药品进行拉网式排查;安排专人负责考点食堂驻点监督,加强对原辅材料采购索证、餐饮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从业操作规范、食品留样规范等工作的监督检查;落实专人对考点及周边食店、小卖部等进行食品安全巡查。
(十六)区大数据发展局。指导区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做好考试期间通信保障工作,确保考试期间考点固定电话通讯和光纤网络畅通。负责协同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七)区疾控中心。指导考点规范设置隔离观察室和临时观察区;指导考点和生源学校做好环境、设施和器械等清洁与消毒;根据需要做好涉考人员全员培训工作;协助考点及生源学校做好发热或疑似感染师生的隔离和转诊;切实帮助学校解决疫情防控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把教育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做实、做细、做深,为打赢教育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战夯实基础。
(十八)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融媒体中心。负责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舆论监测和引导;负责考试期间的正面宣传报道;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及时处置影响考试安全、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的有害信息,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十九)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试卷保管保密、考务以及考试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加强涉密工作人员的选聘和教育,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确保试卷(卡)绝对安全;精心设计考试运行全过程,做到组织严密和运行的规范化、程序化;果断、迅速、科学、规范处理突发问题。
(二十)区龙泽水务公司、国网铜梁供电分公司、潜能燃气公司。确保水、电、气的正常供应;提前做好管线等设备检查;做好应急准备,及时解决突发停水、停电、停气问题。
(二十一)巴川、东城、南城街道办事处。加强宣传,引导和教育广大市民为教育考试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主动与相关部门和单位沟通协调,配合做好考试相关工作;配合做好辖区考点学校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救治工作,调查核实疫情详细情况,按相关法律法规对疫情现场进行管控并处理善后等。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工作组及全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教育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考试工作方案,共同做好教育考试期间的基层防控、健康监测、安全保卫、后勤保障、校园管控、往返交通、宣传引导、考务等工作,抓实抓细教育考试各项工作,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平安顺利、万无一失。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织密织牢教育考试联防联控工作网,实现“平安考试”。
(二)加强宣传引导。有序组织新闻宣传报道,利用区内媒体、校园等阵地,加强疫情防控和教育考试相关政策解读、宣传,引导考生及家长做好个人防护,如实报告个人活动轨迹和健康状况,营造全员防控并大力支持配合教育考试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加强教育考试网络舆情引导,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群众关切,依法打击涉疫涉考网络谣言。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正确疏导考生教育考试压力,全力为考生营造公平、公正、安全、和谐的考试环境,让考生放心、让家长安心、让社会满意。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工作组及全区各单位要认真执行“日研判、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报送工作,严守疫情信息保密规定。强化涉考人员和考生信息动态管理,做好信息比对、无缝对接,确保基层防控、信息报送等工作措施精准落地。要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做好信息推送和沟通交流,及时通报涉及学校安全稳定的有关情况,重大突发情况务必第一时间通报,确保及时掌握动态、有效联动处置。
(四)严格督促检查。督查工作组要建立实地督查、现场反馈机制,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按照“全覆盖、无遗漏”要求,在考前对考试准备和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面对面交办督促,点对点整改完善,坚决杜绝工作脱节、人员脱管等情况发生,确保形成工作闭环。对防控不力、漏报瞒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以及在教育考试工作中出现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严重作风问题的,区纪委监委等部门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绝不姑息。
附件:1.2020年铜梁区教育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2.2020年铜梁区教育考试应急工作预案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0年铜梁区教育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方案
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区2020年教育考试工作有序推进,保障考试工作人员及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考试安全稳定,实现“平安考试”的目标,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参照《重庆市2020年教育统一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国家、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教育考试工作安全有序、万无一失。
二、组织领导
成立铜梁区教育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与考区委员会机构一致。领导小组在重庆市铜梁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对考试期间疫情重大突发事件进行防范和处理,保证考试平安顺利进行。各考点及生源学校要成立驻校专班(与学校开学复课专班一致),负责本单位教育考试疫情防控应对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要建立科学监测、及时反馈机制,精准掌握涉考人员、考生的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做实做细各项防控、服务措施,营造公平公正的良好考试环境。
(二)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严格贯彻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信息沟通、无缝对接。坚持预防为主,抓早、抓小、抓实考试各项准备工作,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各类突发疫情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联防联控、科学处置。要加强联防联控,统筹协调、科学谋划,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坚持把教育考试疫情事件控制在发生地,就地解决,避免扩散。
(四)落实责任、严肃查处。各部门特别是考点学校主要负责人必须靠前指挥、亲自指挥,明确职责、细化分工,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对措施不力、失职渎职等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重点工作
(一)考试准备
1.完善方案。各考点学校在考前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和学校实际,制定本校教育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应急处置预案,细化考生入场、离场、用餐、就寝等防疫工作安排。各考点相关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于考前报区教委审查后实施。(责任单位:各考点学校)
2.联控机制。考试期间,驻校专班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入驻各考点学校督查指导卫生防疫和考点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要明确联系人、联系方式,确保教育考试保考工作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疾控中心)
3.精准排查。各报名点、考点学校要掌握本单位涉考师生及员工教育考试前14天以来的旅居史、接触史、健康史等情况,建立和完善师生个人健康档案,强化社会考生健康监测,实施14天健康状况回溯制度,对师生健康状况进行严格审核。按照最新防控要求做好师生核酸检测和信息反馈工作。(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教委、区公安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中心、生源学校、考点学校)
4.分类管理。组织好A、B类考生管理,A类考生指身体健康的考生(含曾经是确诊、疑似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过14+14天的隔离观察,并且多次核酸检测都为阴性,视同健康考生,正常参加考试);B类考生指发烧发热考生(正在隔离医学治疗的不能参加考试),多次体温监测超过37.3℃的考生。区卫生健康委牵头组建考点学校疫情医疗处置组,负责对B类考生隔离考场的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多次体温监测超过37.3℃的考生进行研判,审核、明确是否转入B类考生隔离考场。在考区委员会领导下,指导做好隔离考场的监考人员及考生的个人防护,防止交叉感染,确保涉考人员及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负责教育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风险研判、技术支持、验收督导、疫情处置、医疗保障、心理干预;安排专人做好考点学校涉考人员的疫情防控知识、卫生应急处置培训以及技术指导,确保教育考试顺利进行。各考点应制定B类考生考试组织方案,单独提供考试相关住宿、交通、考场等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中心、各考点学校)
5.建立日报告、零报告。各生源学校在考前14天对选派的考试工作人员和涉考考生实施健康监测,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区教委汇总后向教育考试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向市教育考试院上报。(责任单位:区教委、各生源学校)
6.考点设置。各考点按规定做好考点建设、考场设置。考生进出考场通道保持畅通,前后左右间隔1米,进入考场的通道要实施多路多通道设置,将入场通道关口移向校内,充分利用入口处场所、道路,科学设置专用通道,避免交叉感染。安检入口处要同步设置红外测温设备。各考点根据考前对考生的健康监测情况确定备用隔离考场的规模设置,要充分考虑考生间隔距离。考场消毒、防护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和指导。(责任单位:区教委、各考点学校)
7.隔离场所。考点学校应结合实际情况设置“三室”,即卫生(保健)室或医务室、隔离观察室(校内)、临时观察室(校门口),隔离观察场所要相对独立,远离正常居住的居民社区和学生公寓,并储备一定数量的N95(KN95)口罩、防护服、体温计、消毒液等配套防疫必需品。(责任单位:各考点学校)
8.物资准备。生源学校应根据实际考场规模、考生人数、工作人员数量,准备数量充足的一次性医用口罩、N95(KN95)口罩、防护服、额温枪、护目镜、消毒液等配套防疫必需品,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每个考场统一配备2瓶医用洗手液、1把额温枪、1包(盒)一次性手套。每堂考试涉考师生均须佩戴一次性防护口罩。隔离考场要统一配备防护服、护目镜等,并安排1-2名专业工作人员进行防护指导。各考点安排专门应急医疗保障车辆,随时待命。(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各生源学校)
9.人员准备。考点学校和生源学校按要求选聘足够数量的各类考试工作人员报区教委审查备案。确诊、复阳、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与涉考相关工作或提供服务。考点学校驻校专班(与学校开学复课专班一致)要继续履行职责,做好考试期间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考点学校、生源学校)
10.环境卫生。考点内环境卫生整治按照《重庆市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南(试行)》“第五部分环境卫生”有关规定执行;各考点在校门口、食堂门口、教学楼入口及过道等关键区域设置洗手设施,配备肥皂或洗手液。每场考试结束后要及时对考场进行通风、消杀,做好隔离考场的消毒和防护。考场周边环境卫生整治,按照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整治的有关要求执行。(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中心、区教委、考点学校)
11.预防消毒。加强病媒生物防制,按照市教委下发的校园预防性消毒的教学视频要求,考试期间落实专人对考场、考试功能室、宿舍、食堂及其他公共区域开展彻底的预防性消毒。(责任单位:区教委、各考点学校)
12.防护培训。各考点学校应在考前制定全覆盖的涉考人员及岗位疫情防控工作职责,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形式,由考点学校专班针对考生和不同岗位涉考的特点,分类、分批次组织涉考疫情防控培训。(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中心、各考点学校)
13.考前教育。各考点按正式考试要求组织考生进行考前教育。考生提前到达指定考点,佩戴口罩按每生间隔1米距离依次排队错时错峰分通道进场,监考教师测量体温、身份核验(安全距离内,摘下口罩)、安检后,考生对号入座,接受考前纪律教育,签订诚信参考承诺书。考前教育结束后,各考点利用广播指令统一指挥,组织考生有序离开考场和考点。(责任单位:各考点学校)
14.应急演练。结合考前教育同步进行紧急疏散演练,各考点结合学校实际,制定针对疫情防控、自然灾害(防火、防地震)及其他突发情况的应急工作预案和演练方案,精心规划疏散线路,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处置流程。(责任单位:各考点学校)
15.心理辅导。考试期间区教委要指导各学校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广泛提供心理辅导和咨询服务,区卫生健康委要指派专业机构提供技术支持;编写有关疫情期间涉考师生心理自我调适的宣传资料,传递到每名涉考师生,引导师生尽量消除紧张、恐慌、焦虑情绪;加强师生心理危机干预,坚决防范各类极端事件发生。(责任单位:区教师进修校、各生源学校)
16.考前检查。考前区教委要联合相关部门全面对考点学校疫情防控、考点建设、考场安排、应急处置、食品卫生、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等各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考试。(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疾控中心)
(二)考试管理
17.试题管理。配备试题保密室消毒设施设备,做好试题领取、分发、回收、运送等环节的消毒工作;坚持每天对保密室、试题运送车辆进行消毒,同时做好试题安全保密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区委机要保密局、区教委、各考点学校)
18.交通组织。距离考点较远,集中居住的学校,采取统一组织定制公交、包车往返;分散居住的,有条件的建议乘坐私家车往返。出行时应注意自我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触摸公共物品,进入学校后即时洗手。离校后不走亲串戚、不参加聚餐聚会、不到人员密集场所逗留。(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各生源学校)
19.校门管控。考点学校落实封闭管理措施,加强校园门岗管理,统一进出通道,师生入校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并佩戴口罩。考生进入校园时,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错时到校,相隔1米排队测量体温,无异常后进入校园。对接送考生的家长要提前做好沟通、进行疏导,防止在校门外扎堆聚集。严格保安门卫安全查验制度、车辆和来访人员登记准入制度,考试期间无关人员禁止进入考点。(责任单位:区公安局、考点学校)
20.考生入场。各科考试考生提前等候入场,各考点要根据考生规模和安检通道数量,精准测算入场时间,按照错时错峰、分类分通道的原则组织考生有序入场。要提前做好考生的思想工作,妥善解决可能因排队检测入场时间过长等对考生带来的影响。考生进入考场时要再次进行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安全距离内,摘下口罩)。各考点根据考场、楼层分布情况,对每堂考试考生入场、考试结束交卷出场,应统一指挥,做到多通道,错时、错峰进行,减少考生聚集。(责任单位:区教委、各考点学校)
21.考试实施。各考点学校严格按教育考试考务规定和考试指令统一规范操作,认真监考。考试中监考教师启封、分发、回收、清点试题以及换发草稿纸应佩戴一次性手套,或使用含酒精免洗手液进行消毒。如果考生考试中途上厕所,工作人员要保持距离及时跟进,在可视范围内监控。(责任单位:区教委、各考点学校)
22.考场消毒。每天考试结束后,各考点要对各考场进行消毒;每堂考试使用过的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应立即进行消毒处理。(责任单位:各考点学校)
23.应急处置。考生进场中、考试过程中如发现有发热及呼吸道症状的考生,立即报告考点主考进行处置。需要转移到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其试卷、答题卡、草稿纸随考生转到备用隔离考场;本场考试如果耽误了考试时间,经请示市教育考试院后确定是否可以顺延补足时间。
考试结束后发现考生出现发热及呼吸道症状,应立即报告考点主考按照相关规定处置,同时考点必须立即查清考生所在考场全部考生基本情况,迅速通知区卫生健康委和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健康委和区疾控中心按照相关规定处置,并将相关情况报区教委,区教委根据卫生部门的意见视情况严重程度报告市教育考试院。
对确诊考生、复阳考生、无症状感染者考生、疑似病例考生需要参加考试的,需本人及监护人向区教委和区卫生健康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教委会同区卫生健康部门确定考点、考场、考生、考务人员、试题等能达到相应消毒、隔离等防控措施后,报区教育考试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才能参考。(责任单位: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中心、各考点学校)
24.隔离考场。凡启用备用隔离考场的,监考工作人员要按相关要求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并由区教委汇总后及时上报市教育考试院。试卷、草稿纸由工作人员进行消毒处理后密封单独存放;答题卡由专业人员进行消毒处理后装入原袋密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单独向市教育考试院评卷场进行交接。(责任单位: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中心、各考点学校)
25.就餐管理。考试期间加强健康管理,规范就餐流程。就餐前要进行体温检测,在校就餐实行分段错峰和分餐制,鼓励自带餐盒或使用一次性餐盒,或在食堂取餐后分散回宿舍就餐。(责任单位:各生源学校)
26.宿舍管理。考试期间,住校考生宿舍实行封闭管理。人员进入须体温检测,每天清洁消毒、通风换气;考生不得串门扎堆,做好宿舍卫生、个人卫生,睡觉时不头挨头;公共浴室分时段、分批次开放。学生出现发热、咳嗽等情况,应立即向老师报告,予以及时处置。(责任单位:各生源学校)
27. 关爱帮扶。考试期间各学校要认真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的关心关爱工作;对贫困家庭教育考试学生,应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做好相关教学辅导及关心关爱工作。(责任单位:各生源学校)
(三)考后管理
28.考试结束。考试结束后,各学校不得举办毕业典礼、毕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教育引导考生不组织参加“考后狂欢”,并及时向区教委报告学生安全返校或返家的情况。
附件2
2020年铜梁区教育考试应急工作预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的教育考试(包括高职分类考试、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重庆市初中学业水平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重庆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及考试的公平公正,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考试的重大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预测2020年教育考试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教育考试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参照《重庆市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南(试行)》《重庆市2020年教育统一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重庆市铜梁区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试行)的通知》(铜肺炎组办发〔2020〕53号),结合我区教育考试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考前试题不泄密,考中无大规模作弊”为目标,建立健全应急反应机制,进一步提高教育考试期间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积极应对教育考试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性事件,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2020年教育考试公平公正、安全有序、万无一失。
二、组织领导
成立铜梁区教育考试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与考区委员会机构一致。考点成立由考点主考任组长的应急工作组,负责在考区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处理好本考点的突发事件,并制定考点应急工作预案,确保考点考试顺利组织实施。(详细名单见工作手册)
三、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在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形成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抓实。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把损失或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二)有效控制、就地解决。坚持把教育考试重大突发事件控制在发生地,就地解决,避免扩散;如已扩散,要尽可能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造成考场、考点及社会治安秩序混乱和失控。
(三)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教育考试重大突发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
(四)以人为本、依法处置。在处置教育考试重大突发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始终把考生及涉考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从维护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原则,坚持安抚情绪和教育疏导为主,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对于坚持错误、不听劝阻的,要善抓时机,果断处置并要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
(五)预防为主、重在建设。从法规、制度、思想、组织、设备设施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预防措施建设,保障经费和力量部署到位,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六)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在区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针对考生和不同涉考岗位的特点,分类、分批次组织涉考疫情防控能力培训。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在考前召开的部门协调会、考务工作会、领队工作会、保密保卫工作会、后勤工作会、考点主考(副主考)工作会、监考员培训会上认真学习讨论应急工作预案,结合考前考生熟悉考场安排,组织开展进场安检、考试流程组织、应急处置预案等全流程实战模拟演练,以便涉考工作人员掌握应急处置的主要内容,清楚本人在应急处置机制中的位置、职责以及应该如何反应等,保证需要时,能够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
(七)保守秘密、遵守纪律。在处置教育考试重大突发事件期间,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
四、典型环节突发事件的处置办法
(一)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
1.考生及涉考工作人员出现以下情况:
第一类情况:一旦发现有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第二类情况:在进场体温检测中,如果发现体温≥37.3℃,但无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者的;休息片刻后再次测温,体温仍≥37.3℃的。第三类情况:如体温≥37.3℃,并伴有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
2.处置办法
以上三类情况由考点驻校疫情医疗处置组结合流行病学史等情况进行初步诊断。如马上能排除的,考生可以正常参考。如暂不能排除的,若为考试工作人员,暂停相关考务工作;若为考生,经考点驻校疫情医疗处置组及时研判,视身体状况确定是否转换到B类考场(隔离考场)。B类考场的工作人员在区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做好自身防护工作、组织好考试,考试结束后考点在区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对B类考场等相关场所进行消杀,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同时密切关注相关人员的健康状况;B类考生按照《2020年铜梁区教育考试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进行管理。如急需送医的,应安排专人陪同,由专门应急医疗保障车辆送至就近门诊排查。考点应立即将相关信息(包括出现症状时间、地点、考场、姓名、症状等)报告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同时联系考生家长或带队人员。
3.信息报送
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区防疫医疗应急工作组及时将诊断情况告知学校、区教委、区疾控中心和考区委员会;区教委接报后立即向区政府和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书面报告。
4.物资保障
区经信委要做好考点防护物资需求保供工作。考点根据考试规模、考生及涉考工作人员数量、不同类别考生,准备充足的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N95(KN95)口罩、洗手液(肥皂)、消毒药械、测温仪、医用外科手套、防护服、护目镜等防控物资,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
(二)试题运送途中遇险及保存期间遗失或被盗的处置
区教育考试中心严格按照“考务工作细则”要求租用区邮政局全封闭邮件车运送试题,并安排教育考试中心主任及3名工作人员、2名民警(着装佩证)押送试卷。在运送试题的途中若遇险情,如:翻车、滑坡、泥石流、失火、洪水淹没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首先封锁、保护好现场,尽快查明自己遇险方位(所处的行政管理辖区),及时将险情报告市教育考试院和区教育考试中心,区教育考试中心尽快将险情上报考区应急工作组组长和市教育考试院,并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处理。在救援人员未到来时,押运人员不得离开出事现场,要想尽一切办法保护试题,确保试卷等完好无损,无丢失、泄密等情况发生。回区教育考试中心后再书面上报遇险及抢险情况。凡在抢险过程中擅离职守造成绝密材料丢失、泄密的,将依法受到处理。运送试题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并每隔半小时向区教育考试中心报告一次情况。
若发生试题被抢劫、被盗、遗失以及泄密等情况,有关人员要迅速反应、果断处置,既不能拖延时间更不能隐瞒不报,必须做到:封锁、保护现场并向区教育考试中心主任如实汇报情况,同时通知区公安局和保密局(若遇抢劫,各工作人员要坚决保护试题安全,民警要果断采取措施,将抢劫者制服);区教育考试中心必须立即向考区应急工作组和市教育考试院报告,同时报告区公安局和保密局;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侦破;如果被盗、遗失试题不能在扩散前追回,则执行市里的指示。
(三)保密室发生火灾
如保密室发生火灾,要立即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并马上通知119;灭火后要立即检查清点试题,看有无损坏和污染;封锁、保护好现场,查明起火原因;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区教育考试中心主任如实汇报情况;区教育考试中心主任立即向考区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和市教育考试院报告。
(四)监考员拆开试题袋后,发现里面装的不是当堂考试试题
监考员在考前领取试题袋时,一定要认真检查所领试题袋是否是当堂考试科目的试题袋;每堂考试前10分钟,监考员拆开试题袋时,不要把袋内试题全部取出,只需把试题露出三分之一左右,仔细查验试题上所印的科目是否与试题袋标明的相符合。如果完全符合,确定是当堂考试的试题,才全部取出清点;如果发现不符,立即将试题装入袋内,请考场外的流动监考员立即报告考点主考。
考点主考了解情况后,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措施:将该试题袋重新密封,交保密员装入保密柜封存,并将情况报告区教育考试中心主任,考试中心主任报告考区主任,同时报告市教育考试院;如果只有个别考场发现试题有误,请示区教育考试中心主任,考试中心主任请示市教育考试院同意后,启用备用试题让考生参加考试。启用了备用试卷的,由考点主考填写《备用卷启用报告表》,返卷时交市教育考试院;如果较多考场出现试题有误情况,超过了备用试题数量,应通知监考员,让考生在考场内安静休息,区教育考试中心主任将情况立即报告市教育考试院,等待市教育考试院明确指示;如果当时监考员没有发现试题有误,把有误的试题分发给了考生,监考员要立即收回有误试题,装入原袋交考点主考将该试题袋重新密封,交保密员装入保密柜封存。将情况报告区教育考试中心主任,教育考试中心主任请示市教育考试院后,启用备用试题让考生参加考试;待当堂考试结束后,考区委员会组织力量对接触了该试题的监考员、考生进行隔离(隔离地点为铜梁区职教中心),直到该科考完后解除隔离。食宿由区教委安排。
(五)考试时发现白卷或破损卷
监考员核实情况,作好详细记载(考试科目、试题类型、白卷或破损卷张数及页码);监考员通过考场外工作人员将情况报告考点主考(监考员接触拆开试题后不能出考场);主考到考场核实情况;主考核实情况后,调用尾考场余卷。调换的试题必须装回尾考场的余卷袋,以便交市教育考试院验收。如果尾考场余卷数量不够,请示市教育考试院启用备用试卷袋;凡启用了备用试卷的,由考点主考填写好《备用卷启用报告表》,返卷时交市教育考试院;区教育考试中心在返卷时将全部备用袋(含拆开的备用袋)及《备用卷启用报告表》一并交市教育考试院指定人员检查。
(六)考试中途突然停电
在考试前,区教育考试中心给区供电公司去函,通报教育考试时间和设考点的学校,请区供电公司保证供电;区供电公司在考试期间需派出应急救援车停放在指定位置;各考点准备储电池,确保播音供电;区教育考试中心立即将情况向考区委员会报告并与区供电部门联系,尽快供电。
(七)防止考生用手机、无线耳机等现代通讯设备作弊
考前教育时考生必须填写《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通过这种形式让考生知道若将手机、存储设备等带入考场,一经发现将取消该科考试成绩;用好无线电信号屏蔽仪、无线电信号侦测仪、金属探测仪;监考员监考时要把严控考生利用手机、无线耳机作弊作为监考的一项重要工作。如果发现本考场有异常情况(如考生坐姿不正常,考场内有轻微声音,考生嘴唇不断动弹等),要密切注视。利用手机、无线耳机作弊的考生,手和口应有小动作,应当能够发现,监考员要善于抓住这类作弊考生特点;鼓励考生揭发举报利用手机、无线耳机等作弊的人。考点要设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一有线索就严格追查到底;若考场发现较多的考生利用手机、无线耳机等作弊,监考员要及时向主考报告,主考要立即向考区主任报告。考区要高度重视,迅速加强力量进行查处,必要时可请公安部门出面查办。
(八)防集体舞弊
在考试前要加强宣传教育,做好考生思想工作。要大力提倡遵纪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考试时发现集体舞弊事件,要控制局面,要注意收集有关证据,监考员要立即向考点主考报告。主考要迅速报告区教育考试中心,区教育考试中心要报告公安、监察、保密部门和市教育考试院。考试结束后区教育考试中心和公安、监察、保密部门要立即介入,要调查取证,摸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对于范围较大、性质比较严重,特别是怀疑有组织有预谋的舞弊案件要立即报告市教育考试院。
(九)严防“枪手”代考
监考员在考生进场时,对考生进行核对,如发现有考生与《考场考生对照表》《准考证》《身份证》不符者,及时报告考点主考,由考点主考进行处理。对暂时查不清,辨不明的考生暂不影响其考试,待考试结束后,再作单独询问,并拍照留存,后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十)预防突发性疾病、传染病及公共卫生事件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考点医务室要与区卫生部门共同做好急诊考生和预防流行病应急处置方案,作好接待急诊考生和处置流行病的准备工作;考生急诊无论在考点医务室或医院,都必须有2名监考员陪同,直至回到考场或该科考试结束;发现重大传染疾病,区卫生部门和区教育考试中心要采取隔离观察治疗措施,并对接触过患病考生的人员进行排查;每个考点要设置一定数量的专门考场,用于传染病、急病(突然发作的急性病)等考生考试。区级相关部门及单位要建立健全传染病、食物中毒、急病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做好人员、技术、车辆、设施设备等保障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考生安全。
(十一)考试期间出现火灾(爆炸)
消防部门要加强考点的检查,凡不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各考点每堂考试前要对考场及考场附近区域进行清场,并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加强对考生进行自救、互救教育,做好防火防灾工作。如果考试期间发生火灾(爆炸):立即使用消防器材灭火并拨打“119”报警,同时采取措施确保试题不被扩散;根据火情,如有需要立即组织考生疏散到安全地方;如有伤亡,卫生部门要立即组织医务人员进行抢救;公安、消防、考试中心等部门要迅速行动控制局面,查明原因;立即向市教育考试院报告,等待指示。
(十二)考试期间出现人为破坏
公安局要加强警力,加大铜中、一中、二中、实验中学、重庆巴川中学校园周边的监控和巡逻力度,有可疑人员或现象要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控制。各考点和生源学校要加强对考生的管理,严禁校外人员进入考点(学校);特别在考试期间,各考点要实行封闭管理,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凭证进入,严禁家长及无关人员入内。如果发生冲击考点或其他治安事件等:民警和考点保卫人员迅速采取措施对事态进行控制,确保考生安全和考试不受影响;立即报告公安局,增派警力控制局面,并对嫌疑人进行抓审,查明案情;将事件情况、处理结果向市公安局和市教育考试院报告。
(十三)考试期间发生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
区气象局、防洪办要加强监测,对可能发生的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提前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并向社会预报,要求相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准备,提醒区教委、区教育考试中心、相关学校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相关学校加强对考生的自救、互救知识教育。如果发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立即组织考生疏散到安全的地方,并采取措施确保试题不被扩散;立即报告考区委员会,立即组织抢险救灾;同时报告市教育考试院,等待下一步考试工作的指示。确定铜梁职教中心为备用考点。
(十四)防突发交通事故
考试期间,区公安局、区交通局、生源学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确保考试期间的车辆畅通和考生生命安全。如接送考生车辆在参考途中发生意外交通事故,公安、交警部门应及时疏通车辆,及时处理交通事故,区交通局要及时调派车辆,负责将考生安全送达考点。如有考生受伤,要立即组织救治,减少伤亡,并及时报告考区委员会和区教委,同时,区教委在第一时间报告市教育考试院,请求处理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迅速:发生教育考试重大突发事件的地方,应第一时间报告考区教育考试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第一时间报告考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市教育考试院。
(二)准确:报告信息内容要客观、真实、详尽,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三)续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事发单位应及时续报。
(四)零报告、日报告:从领到试题起到答题卡移交到阅卷场止,每天下午6时前向市教育考试院报告试题安全情况;每堂考试结束10分钟内,各考点向考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考试情况,办公室在每堂考试结束半小时内向市教育考试院报告考试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