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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2-01
  • 2020-02-01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小北海水库专项整治及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01
字号:


铜府办〔2020〕12号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小北海水库专项整治及管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小北海水库专项整治及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21




小北海水库专项整治及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小北海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管理,保障饮用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及河长制工作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针对小北海水库库区范围内的钓鱼、倾倒垃圾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打造库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库环境。

二、整治内容

小北海水库内游泳、钓鱼、非法捕捞等行为,小北海水库沿岸、周边及库面的各种垃圾、废弃物、漂浮物。

三、整治时间

(一)2020年2月1日至2月29日,开展集中专项整治。

(二)2020年3月1日以后,建立长效机制,进行常态化管理。

四、组织机构

(一)成立小北海水库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组  长:梅玉军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蔡  源  区龙泽水务公司董事长

        赵  洪  巴川街道办事处主任

        秦  伟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张才余  区水利局副局长

        赵吉红  区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杨中荣  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杨晓林  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石顺全  小北海度假区管委会主任    

        徐  然  区龙泽水务公司副总经理

        刘定航  巴川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唐  琨  小北海水库管理处负责人

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小北海水库管理处,由蔡源、赵洪兼任办公室主任,徐然、刘定航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组建专项整治工作队

专项整治期间,各成员单位落实专人参与整治行动,由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统一调用。具体人数如下:巴川街道10人,区水利局5人,区龙泽水务公司5人,区公安局2人,区生态环境局2人,区城市管理局2人,区农业农村委2人,小北海度假区管委会2人。

五、整治措施

(一)设立站点。集中专项整治期间,在仙鱼社区法官学院侧面入湖路口、华绣服装学校入湖路口、大雁村办公室入湖路口、小北海水库坝坎道路入口设立检查站点,落实专人对进入小北海水库的人员及车辆进行检查,发现带有垂钓、捕鱼工具的一律劝离。

(二)清理垃圾。对小北海水库沿岸周边各类垃圾、废弃物,以及水域内漂浮物实施常态化清理。

(三)常态巡逻。组建巡逻队常态化开展环库巡逻,严禁在水库内游泳,对垂钓、非法捕捞一律没收工具,阻挠执法的按有关规定进行治安处罚。落实网格化管理。

(四)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村村通”、标语、宣传车等方式,大力宣传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通过高音喇叭经常性开展禁止事项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饮用水水源。

(五)强化督查。将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点督查事项,定期开展督查暗访,及时通报工作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整治效果差的单位及个人予以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予以追责问责。

六、责任分工

区龙泽水务公司:承担主体职责;负责小北海水库的日常运行管理;负责清理库面漂浮物;与巴川街道办事处联合组建巡逻队并常态化开展巡逻,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处理群众举报事项;完成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安排的其他任务。

巴川街道办事处:承担属地管理职责;负责设置检查站点及警示牌;与区龙泽水务公司联合组建巡逻队并常态化开展巡逻;负责对小北海水库岸边垃圾进行清理;落实网格化管理,将小北海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落实到村、社;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处理群众举报事项;完成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安排的其他任务。

区生态环境局:承担监管职责;负责对小北海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钓鱼、游泳、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查处;完成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安排的其他任务。

区水利局:承担主管职责;负责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积极协调做好小北海水库管理工作、水源地保护及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完成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安排的其他任务。

区农业农村委:承担监管职责;负责配合做好小北海水库水源地保护及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完成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安排的其他任务。

区公安局:承担监管职责;负责协助加强小北海水库周边治安巡逻;对不听劝阻的人员进行法制教育,有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完成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安排的其他任务。

区城市管理局:承担监管职责;负责对在小北海水库沿岸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完成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安排的其他任务。

小北海度假区管委会:负责配合做好小北海水库水源地保护及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完成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安排的其他任务。

七、建立长效机制

(一)组建管理队伍。由区龙泽水务公司和巴川街道办事处共同组建小北海水库专项整治工作队,常态化开展制止游泳、钓鱼、非法捕捞、倾倒垃圾等行为和清理沿库垃圾及库面漂浮物等,切实做好小北海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各项工作。

(二)落实资金保障。由区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保证小北海水库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三)加强联合执法。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局、区水利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要积极作为,主动担当,定期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切实形成小北海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强大合力。

(四)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参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设立举报电话(区龙泽水务公司02345691542,巴川街道办事处02345682675),对举报属实的给予有偿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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