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府办〔2019〕49号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垃圾处置专项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铜梁区垃圾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
重庆市铜梁区垃圾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依法打击垃圾乱倾倒行为,规范垃圾处置工作,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牢牢守住生态环保底线,坚决打赢垃圾乱倾倒整治仗,持续改善提升城乡环境,促进城市品质提升,为市民打造舒心悦心的生活居住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疏堵结合、长效管理的原则,通过完善功能配套设施、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和健全监管机制等工作,加大对违法处置建筑垃圾(包括装修垃圾)、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物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源头管控有力、过程监管有序、执法查处严格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垃圾规范处置。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基础设施,补齐硬件短板
1.建成投用并有效运行北环路临时建筑垃圾消纳场,及时将建筑垃圾、废旧混凝土、碎砖瓦类垃圾运往北环路临时建筑垃圾消纳场填埋处理。(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2.建成投用并有效运行金川大道垃圾压缩中转站。尽快投用建筑垃圾破碎设备,接纳和处置装饰装修产生的废弃管材、废弃木材、废弃塑料、废弃包装等废弃物。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集中收运废弃管材、废弃木材、废弃塑料、废弃包装类垃圾投放至金川大道压缩中转站压缩后,运往太平垃圾填埋场处理。(责任单位:绅鹏公司、区城管局)
3.建成投用高新区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倾倒处置点。(责任单位:铜梁高新区管委会、绅鹏公司)
4.在垃圾倾倒多发区域安装高清视频监控探头,使用无人机等先进技术开展常态化巡查,补齐监管设施短板,消除监管盲区。(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融媒体中心)
5.对城区已征收未使用国有空地进行全面清理,具备条件的全部设置围挡,确无条件设置围挡的落实常态化监管。(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国资中心)
6.按照“选址合理、相对集中、管理有序”的要求,在城区各物管小区、单体楼设置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巴川街道办事处、东城街道办事处、南城街道办事处、蒲吕街道办事处、旧县街道办事处)
7.加快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从根本上解决我区垃圾和工业固废处理问题。(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二)开展联合执法,全面排查整治垃圾乱倾倒行为
1.全面排查辖区范围内垃圾倾倒点并限时清理存量垃圾。(责任单位:巴川街道办事处、东城街道办事处、南城街道办事处)
2.强化小北海水库水源保护。对向水体排放或倾倒工业废渣、其他废弃物,在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及存贮固体废弃物或其他污染物等行为依法进行处理。(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局)
3.根据排查出的垃圾倾倒点或潜在倾倒点,组织社区及综治巡逻干部开展全天候蹲守巡查。(责任单位:巴川街道办事处、东城街道办事处、南城街道办事处)
4.在城区重要路口设点24小时蹲守,重点管控城区新北门车站、西门、龙腾大道及产业大道、龙腾大道延伸段及新南环路一线的垃圾乱倾倒行为。(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公安局)
5.成立专项执法工作组,开展垃圾乱倾倒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未经核准擅自处置或超出核准范围处置建筑垃圾,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等行为;对涉及刑事责任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区生态环境局)
(三)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提升专项整治行动成效
1.加快实施垃圾分类处理制度,规范有序处置各类垃圾。(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2.建立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行政审批制度,进一步强化建筑垃圾运输、倾倒和处置的前期管控。(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3.督促各施工工地建立垃圾处置清运台账,记录运输车辆出场时间、垃圾数量、倾倒地点等信息,及时掌握建筑垃圾去向及处置情况,依法处置、规范运输建筑垃圾。(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
4.建立小区废旧家具、装修垃圾清运制度,督促各物业管理公司做好小区装饰装修垃圾分类工作,及时制止乱堆、乱倒装饰装修垃圾行为。(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5.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开垃圾乱倾倒举报电话,畅通举报通道,核实确认举报线索后,对举报人予以奖励。(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6.建立网格化垃圾倾倒巡查监管机制,开展常态化巡查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各镇街)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3月25日—2019年3月31日)
广泛深入宣传垃圾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向社会通告垃圾处置有关政策规定,告知垃圾特别是建筑垃圾合法倾倒的地方,提升专项整治行动的周知率。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3月25日—2019年5月31日)
全面启动和推进垃圾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对非法垃圾倾倒点进行全面排查和坚决取缔,全面清理存量垃圾,严查乱倾倒、违规违法处置垃圾等行为,坚决遏制和扭转垃圾乱倾倒态势。
(三)长效管理阶段(2019年5月31日后)
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机制,落实常态化巡查监管责任措施,严防乱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反弹,巩固提升专项整治行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垃圾乱倾倒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保问题,垃圾处置专项整治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中央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是保护群众健康的民生实事。各责任单位务必树牢底线意识、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紧迫性,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区城管局要积极履行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的职责,及时收集和解决有关疑难问题。各有关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更大的力度、更硬的举措、更实的作风,铁腕整治垃圾乱倾乱倒行为,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增强大局意识,加强沟通配合,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宣传发动。要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全覆盖无遗漏宣传到各建筑工地、装修企业、物业小区,让企业、群众了解、支持和参与专项整治行动。要在铜梁日报、电视台等开设专栏和曝光台,积极宣传建筑垃圾整治专项行动,及时曝光有关负面典型,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四)加强督查督导。区城管局要会同区督查室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跟踪督查,及时掌握和汇总有关工作情况,督促各责任单位认真履职、加快进度,倒逼工作落实。对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严肃追责。
附件:重庆市铜梁区各街道垃圾处置责任区域划分明细表
附件
重庆市铜梁区各街道垃圾处置责任区域划分明细表
|
序号 |
单位 |
责任区域 |
区域责任人 |
|
1 |
巴川街道办事处 |
东方社区 |
叶甜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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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街社区 |
周士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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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路社区 |
陈正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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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家社区 |
赵吉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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柿花社区 |
彭汝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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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社区 |
刘 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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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社区 |
王兴洪 | ||
|
龙山社区 |
谢 霞 | ||
|
体育街社区 |
罗 渝 | ||
|
仙鱼社区 |
赵 燕 | ||
|
淮远社区 |
周情燕 | ||
|
玉皇村 |
刘 敏 | ||
|
接龙村 |
何代碧 | ||
|
大雁村 |
李仁文 | ||
|
盘龙村 |
周孟勇 | ||
|
千年村 |
石安强 | ||
|
2 |
东城街道办事处 |
塔山社区 |
涂兴明 |
|
长坡社区 |
李代菊 | ||
|
龙城社区 |
李霞 | ||
|
玉泉社区 |
刘华伟 | ||
|
双门社区 |
周德富 | ||
|
金龙社区 |
陈代彬 | ||
|
晏渡社区 |
蒋有菊 | ||
|
姜家岩社区 |
康笃位 | ||
|
全兴社区 |
陈天伦 | ||
|
梁祝村 |
张才容 | ||
|
飞凤村 |
黎永龙 | ||
|
安全村 |
田贵红 | ||
|
花院村 |
王科富 | ||
|
水星村 |
冷继贵 | ||
|
拦马村 |
全成英 | ||
|
青羊村 |
罗朝华 | ||
|
3 |
南城街道办事处 |
南城社区 |
曹帮华 |
|
南门社区 |
黄成国 | ||
|
白龙社区 |
肖明海 | ||
|
团结社区 |
秦翅 | ||
|
岳阳社区 |
秦伟云 | ||
|
桐子社区 |
蒋赐兵 | ||
|
两路社区 |
吴文禄 | ||
|
4 |
蒲吕街道办事处 |
葫芦社区辖区 |
杨永兵 |
|
穆莲社区辖区 |
谢发伟 | ||
|
龙桥社区辖区 |
肖廷梅 | ||
|
大坪社区辖区 |
赵大斌 | ||
|
新市社区辖区 |
蒋永亮 | ||
|
5 |
旧县街道办事处 |
金钟社区 |
戴克明 |
|
万寿社区 |
莫少刚 | ||
|
永兴村 |
何开文 | ||
|
檬梓村 |
周在海 | ||
|
大关村 |
万群 | ||
|
金钟村 |
周朗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