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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时间:2020-12-14 来源:铜梁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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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23号)等文件精神,我区于2013年出台了《铜梁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铜府发20138号),并严格执行,由于2014年铜梁撤县设区及机构改革等情况,加之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有所更新,2021123日,区人民政府印发了新的《实施意见》,原《实施意见》同时废止。

     二、《实施意见》制定过程

(一)文件起草。区水利局认真对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市级下达我区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根据我区实际,就相关问题咨询了市级主管部门,形成了《重庆市铜梁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2020119日至1117日,就《重庆市铜梁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同时,分别向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征求意见,经过修改完善后形成了《重庆市铜梁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送审稿)》。

(三)合法性审查。20201117日,我局对“实施意见”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于20201118日提交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区司法局于20201119日出具“实施意见”(送审稿)合法性审核意见,我局对部分内容进一步完善。

(四)审议。区政府于20201125日召开第139次常务会对“实施意见”(送审稿)进行了审议,通过了《重庆市铜梁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并印发实施。

三、《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该《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管理措施和保障措施。其主要内容就是确立“三条红线”、实施“四项制度”。

三条红线”:一是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到2020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2.51亿立方米以内;2030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2.7112亿立方米以内。二是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到2025年,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5%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6以上。三是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到2020年,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2030年,主要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之内,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以上,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

四项制度”:一是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包括严格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严格控制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严格实施取水许可,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二是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包括全面深化城市水价改革,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鼓励利用非常规水源。三是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入河库排污总量,包括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强化入河排污口管理,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保障河(库)生态健康。四是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或本行业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



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  

202012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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