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十一届六次会议第039号提案的复函
李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我区政府创投基金风险容错机制的建议》(第039号)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与区金融发展中心、区审计局、高新区管委会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风险容错评价机制”的建议
针对该建议,区国资委参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产业〔2022〕42号)、《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属国有企业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国资发〔2025〕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铜梁区属国有企业基金投资管理工作实际,拟订了《铜梁区属国有企业基金业务尽职免责工作指引(讨论稿)》,征求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司法局、区审计局、区金融发展中心、区属重点国有企业等单位意见,并报分管国资区领导组织专题研究,目前正在进行修改完善。工作指引明确了容错免责的基本原则、具体情形和程序。容错免责将主观过错与客观风险区分开来,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或者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变化、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导致的投资损失,予以免责。
二、关于“优化创投基金投资考核指标”的建议
我委督促、指导国有企业优化完善基金投资考核评价体系,推动投资基金实行差异化考核。持续关注投后管理、资源整合、风险防控等环节的规范性,弱化短期财务回报要求,适当延长考核周期,匹配科技创新企业成长规律,建立“投资组合评估”模式,避免因单个项目失败否定整体运作成效。
三、关于“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的建议
关于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的建议,我们正在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前期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形成《铜梁区属国有企业基金业务尽职免责工作指引(讨论稿)》,并在近期分管区领导组织的区属国有企业基金业务专题会上,区纪委监委、区政府办、区司法局、区审计局、区金融发展中心等职能部门从各自职能角度提出意见建议,形成合力。以后将根据创投基金风险容错的实际情况,适时组织相关部门沟通会商,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区国资委将持续加强基金设立、投资运作、风险管控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推动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切实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能。
此复函已经区国资委主任高国民同志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区政协提案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