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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铜梁区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时间:2019-11-28 来源:区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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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府函〔2019166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铜梁区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议案


区人大常委会:

铜梁区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已经区政府审查同意,现向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报告,请予审议。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

                                 20191125


铜梁区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20191126在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报告我区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2018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各镇街、区级各部门、各国有企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扎实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推动国有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促进国有资产配置和运行效率进一步提高。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截至20181231日,全区资产总计账面数(净值,下同)852,412.05万元,较上年减少9.31%,主要为会计制度变化计提固定资产历年折旧所致;负债总计账面数327,199.1万元,较上年增长2.17%;净资产总计账面数525,212.95万元,较上年减少15.25%

1.按单位性质的资产情况。全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368,485.0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43.23%;事业单位国有资产483,926.9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56.77%。按管理层级分,区级资产总额753,696.7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88.42%;镇街资产总额98,715.2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1.58%

2.资产构成情况。流动资产414,927.73万元,占48.68%;固定资产252,499.54万元,占29.62%;在建工程110,434.65万元,占12.96%;长期投资58,016.67万元,占6.81%;无形资产15,103.76万元,占1.77%;其他资产1,429.7万元,占0.17%

3.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全区固定资产期末账面数原值352,140.79万元,累计折旧99,641.25万元,净值252,499.54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57,262.63万元,占固定资产的62.28%;通用设备44,212.61万元,占17.51%;专用设备37,175.28万元,占14.72%;文物和陈列品161.47万元,占0.06%;图书档案1,806.37万元,占0.72%;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1,881.17万元,占4.71%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基本情况。2018年度纳入我区统计范围的金融企业共2家,分别是重庆市铜梁区兴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重庆铜梁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参照有关保险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和银行财务报表格式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对外披露相关信息。

2.资产负债情况。截至201812月末,全区金融企业资产总额为60,114.58万元,负债总额为39,038.78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1,075.8万元。其中:兴农融资担保公司资产总额38,652.43万元、同比增长5.64%,负债总额21,722.46万元、同比增长12.38%,所有者权益16,929.97万元、同比增长1.43%;浦发村镇银行资产21,462.15万元,负债17,316.32万元,所有者权益4,145.83万元。

3.企业经营情况。截至2018年末,兴农融资担保公司营业收入2,038.89万元、同比减少21.14%,净利润1,058.77万元、同比增长3.25%。累计担保975笔,共计326,466.97万元,累计解保783笔、共计260,797.06万元。在保192笔,在保余额65,669.91万元(其中当年新增担保项目194笔,新增担保金额68,370.71万元)。三农在保余额占比77.85%,中小微企业在保余额占比42.63%

2018年,浦发村镇银行累计办理存款业务8860笔,存款余额17,123.76万元;新发放贷款470笔,投放额9,151.90万元,贷款余额9,454.02万元,存贷款比例55.21%;涉农贷款余额7,026.15万元,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包含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3,204.00万元,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合计占比79.53%;新发放小额扶贫贷款46笔,金额191.9万元;计提拨备前利润-99.13万元,净利润-294.37万元。

(三)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1.基本情况。截至201812月,区属国有企业(含控股、参股)共49户,其中国有独资41户,国有控股6户,参股企业2户;正常运营的企业39户,未正常运营的企业10户。区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635.97亿元,负债总额312.07亿元,资产负债率49.07%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90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万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99万元,收入总计589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自然资源国有资产

我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主要涉及国有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林地资源和水资源。

1.土地资源:耕地面积64,792.03公顷,园地面积6,303.09公顷,林地面积29,297.44公顷,草地面积676.95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15,378.8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2,688.96公顷,水域水利设施5,553.92公顷,其他用地9,355.69公顷。其中国有土地(土地资产)分类情况是:国有耕地面积223.63公顷、国有园地面积176.92公顷、国有林地面积1416.72公顷、国有草地面积5.45公顷、国有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3851.38公顷、国有交通运输用地面积1299.75公顷,国有水域水利设施面积2965.88公顷,国有其他用地面积38.06公顷。

2. 矿产资源:全区目前发现矿产资源21种,已发现各类矿产地(矿床、矿点、矿化点)115处,其中煤炭22处,大型矿床3处。区内矿产资源的总体特征是:多数矿产属外生作用形成的沉积矿床,锶矿属低温热液条件下形成的层控型矿床;矿产资源分布区域明显,相对集中,主要分布在沥鼻峡背斜和西山背斜;大型矿床少,大多数为小型矿床和矿(化)点。

3.林地资源:全区林业用地面积91.7万亩,森林面积90.5万亩,森林覆盖率44.9%。其中林业部门管理的林地面积66.3万亩,国家级公益林0.4万亩。地方公益林22万亩,商品林43.9万亩。

4.水资源:全区水资源总量194.12亿立方米(含过境水),水能蕴藏量6.9万千瓦。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6.06亿立方米,其中地下水资源量为1.68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721.42立方米,属渝西水资源欠缺地区之一。

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

1.制定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了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出台了《铜梁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铜梁区国有资产出租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程序办法》《铜梁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算的通知》等制度性文件。

2.强化并落实管理职责,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

区政府授权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各部门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事项的审核和监督管理,督促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缴纳国有资产收益。行政事业单位承担本单位使用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职责,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等日常检查工作,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采购、验收、维修和保养,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本单位资产处置事项的报批等工作,同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效能。调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强化主管部门的组织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具体管理的主体责任。

3.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

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出租出借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隐瞒、截留、坐支和挪用。2018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等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865.16万元。

4.不断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

目前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已全部纳入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各单位加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明确资产使用管理的内部流程、岗位职责和内控制度,对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数据分析,定期盘点清理资产,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

5.以检查促规范,完成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及整改工作。

一是定期对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了清查核实,对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二是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不能办理产权证登记问题的调研、清查等工作,出台了《关于解决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土地使用和房屋产权证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办理产权证提供了政策依据,目前已有部分单位国有房产办证完成,其他相关单位国有房产办证工作正有序开展。三是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研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已出售无法办证问题分类办理的办法,解决了行政事业单位已出售国有房产不能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问题。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管理暂行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按照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健全各项业务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风险责任追究与处罚机制,明确公司各层级在风险管理上的具体职责,形成明确、清晰、有效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2018年末企业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风险基本可控。

2.认真贯彻《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企业资产处置管理,严格按国有资产处置内部管理制度,履行相关决策程序,按照中央及我区有关规定处置国有资产。在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落实收益分配政策,2018年分红回报比例为100%

3.根据中央关于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薪改政策,加强薪酬考核管理。严格执行《关于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区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办法(试行)》,认真落实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制度相关规定。

(三)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

1.规范管理制度,强化国有资产监管。2016年—2018年,先后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通知》《铜梁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活动基本规范》《关于加强区属国有企业银行账户管理及资金风险防范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铜梁区国有参股企业国有产权代表管理办法(试行)》等10余项制度。

2.加强内控制度,规范运营管理。区属重点国有企业建立健全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工程建设管理、资产管理等22项内控制度。

3.推进转型发展,优化资产质量。2018年,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了《铜梁区重点国有企业转型改革方案及配套方案》,开展平台公司转型改革工作;根据各重点国有企业资产情况,合理配置经营性国有资产,优化重点国有企业资产质量,降低资产负债率。

4.结合资本运营与预算管理,提高运营效益。为提高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效益,保证企业战略的进一步落实,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根据《铜梁区区属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对预算年度内企业各类经济资源和经营行为合理预计、测算并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通过国有资本运营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压缩区属国有企业不必要的资本性支出,减少资产重复购置、闲置和浪费,优化资源配置。

5.防范债务风险,确保可持续发展。一是制定《重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预警管理办法》,要求各重点国有企业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组织机构,严格按照“市场运作、适度举债、讲求效益、加强管理、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举债。二是严格审核重点国有企业年度实施项目投资计划、融资计划及资金筹集方式,严格控制融资成本。三是对各重点国有企业负债情况进行动态掌握和监控,发现风险隐患,及时提醒警示。四是将重点国有企业债务管控纳入企业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考核。

6.建立绩效考核,规范薪酬待遇。为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根据《重庆市铜梁区重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考核办法》,综合运用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进行定量定性分析,全面、客观、科学地评价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经营管理水平以及领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勉尽责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引导区属国有重点企业科学发展,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

(四)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

1.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一是完成《铜梁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2016-2020年)》编制。二是对永久基本农田实施特殊保护,层层压实永久基本农田责任。按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三禁止”等法律法规,建立完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三是编制《重庆市铜梁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科学设置采矿禁采区、集中开采区和适度开采区,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对全区矿山生态环境实行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片治理,促进矿山生态系统健康、有序发展。

2.优化区域空间格局。一是科学开展城乡总体规划修编,完成城乡总体规划修编及镇规划、村规划全覆盖,完成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并实现中心城区控规全覆盖,编制完成涵盖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公园绿地等方面的20余项专业专项规划,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共完成333个社区及行政村的村域现状分析及规划指引。二是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优化调整生态保护红线边界,形成了110000的生态保护红线细化方案和生态保护红线正面清单。三是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对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保规划进行了整合叠加,对存在差异的用地进行协调处置,确保“多规”确定的保护性空间、开发边界、城市规模等重要空间参数协调一致,做到“所有空间资源都有规划管控,所有建设项目都有规划遵循”。同时,按照“生态城市、海绵城市、智慧城市、健康城市”建设要求,开展并完成绿地系统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通信设施规划等20余项专业专项规划的整合工作,增强规划的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等项目的落地性,形成“规划一张网、管理一张图”。

3.优化城镇布局和形态。一是将生态保护红线与土地规划充分衔接,纳入土地规划调整完善的内容。二是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和城市拓展边界划定工作,落实最严格的土地规划用途管制制度。2018年我区通过争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人地挂钩”指标、地票指标等方式,累计取得新增用地指标7235亩,保障了全区重大项目用地。三是加强规划管控工作,严格落实规划环评要求,强化环境保护等相关内容,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

4.优化生态空间格局。一是深入实施五大林业行动,坚决守住林地、森林和湿地生态红线,出台《铜梁区林地保护林业规划(2010-2020年)》与《铜梁区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全面完成营造林任务12.01万亩,占计划的120.1%,森林覆盖率达44.7%,完成湿地自然修复0.6万亩。二是大力推进退耕还林,自201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启动以来,共实施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1.75万亩。三是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空间,实施了小北海饮用水源地水资源涵养工程,建设水资源涵养林9860平方米,自然湿地6290平方米,全区46个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全部完善了隔离措施,定期开展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执法检查,保护好永久生态空间。

5.加强自然资源保护。一是充分结合我区在建项目情况和暂缓项目规模,稳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二是认真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法占地行为。三是实施1000亩退化防护林修复建设,并做好生态修复;加强重点区域绿化美化,开展河道绿化、矿山植被恢复及场镇绿化。四是严格水资源保护,完善水资源管理体系,提高监管能力;实施取水许可,严格有偿使用,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做到总量控制。

三、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当前,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对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国有资产管理面临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

(一)部分单位对资产管理工作重视不够。一是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意识不强,部分单位“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观念仍未根本转变。二是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未设置资产管理专职人员,熟悉资产管理的人才缺乏,人员变动频繁,业务延续性差。三是执行会计制度不规范、不明确。

(二)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薄弱。因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来源形式多样,资产入账管理不规范,致使少数单位国有资产账实不符、家底不清、管理混乱,主要表现为:一是采购资产财务入账时未同步建立资产账卡;二是调拨捐赠资产时,缺乏完整规范的手续,部分资产调出单位没有下账,资产调入单位也没有入账;三是部分资产提供价值依据要件不全,导致资产无法及时入账。四是已交付使用资产在“在建工程”科目长期挂账,不转增固定资产。

(三)目前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不能完全满足新形势下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需要。特别是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制度的建立以及新会计制度的实施,对资产数据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目前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升级改造。

(四)行政事业单位部分闲置资产利用率不高。主要为原拆并乡镇及学校、医院合并或搬迁等原因造成偏远的乡政府、中小学、卫生院等资产闲置,利用率不高。

(五)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水平有待加强。一是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不扎实,信息化管理不到位,资产的使用效益发挥不够;二是我区国有企业普遍规模较小,负债率偏高,资产运营能力不强,缺乏市场竞争力;三是企业缺少资产管理运营专业技术人才,开拓创新能力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区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主动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监督,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使国有资产更好服务发展、造福人民。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水平提升。一是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进公司章程的规范性内容。二是切实落实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党建工作促进国有资产有效监管。

(二)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和管理体制。一是财政部近期将出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待条例出台和重庆市出台实施意见后,我区将积极修订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发挥规章制度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系中的“四梁八柱”作用。二是厘清财政、国资监管部门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职责权限,充分调动资产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强化资产配置与预算管理的相促相融,加强资产使用、处置的统筹管理,探索建立长期低效运转、闲置资产的共享共用和调剂机制。四是落实行政事业单位专人负责资产管理制度,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连贯性。

(三)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进一步高度重视资产管理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将建立健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充实工作队伍;各行政事业单位将明确内部资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强化职责分工,落实管理责任,避免多头管理、相互推诿扯皮现象,为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和人员保障。

(四)加强资产过程管理,完善资产信息系统建设。一是按照财政部和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抓紧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对资产卡片、资产报告、辅助决策等功能模块进行完善,进一步优化管理流程,为做好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提升资产数据质量、实现资产动态监管提供保障。二是探索推进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预算管理、财务核算、部门决算等系统的有效对接,逐步实现不同系统之间国有资产管理数据互通共享,切实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三是加强全口径资产的精细化管理,尤其是新增、减少资产落实好实物、资产账、财务账的同步更新。四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范国有资产会计处理,严格贯彻执行相关统计制度。五是建立全口径国有资产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相关部门单位互联互通,全面完整反映全区各类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效益等情况。

(五)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益围绕服务铜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和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推动国有资本优化配置,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和回报水平。实施资本运作,引领社会资本投向,吸引非国有资本共同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其他重大产业项目,推动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优化全区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六)改进考核体系,强化激励约束。在国有企业管理中实现业绩考核与薪酬分配协同联动,进一步发挥考核分配对企业发展的导向作用,实现“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改进考核体系和办法,突出质量效益与推动转型升级相结合,强化目标管理、对标考核、分类考核、“一企一策”,对不同功能定位、不同行业领域、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实行差异化考核,切实做到收入能增能减、奖惩分明,充分调动企业领导人员积极性。

(七)加强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坚持国有企业出资人管理和监督的有机统一,健全规范国有资本运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监管制度,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企业国有资产检查工作,形成发现、调查、处理问题的监督工作闭环。进一步强化监督成果在业绩考核、薪酬分配、领导人员管理等方面的运用。强化出资人审计监督,建立健全国资、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动协同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所监管企业和国有资本的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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