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中医院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铜梁区中医院现行的职能职责是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障服务,专研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同时加强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与健康教育。
(二)单位构成
我院于1986年建院,现为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重庆中医药学院附属医院。医院环境优美、设备先进、管理规范、技术精湛、专科专病特色显著、中医药特色优势凸显,是一所集中医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中医医院。
医院先后荣获了全国百佳医院、全国文明服务示范医院、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爱婴医院、重庆市十佳医院、重庆市最佳文明单位、重庆市促进中医发展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国家级、省市级荣誉称号。
目前,医院分为老院区(位于巴川街道龙门街200号)和新院区(位于南城街道原乡大道2号)。现有28个临床科室,10个医技科室,23个职能科室以及3个其他业务科室,编制床位700张,开放床位820张。职工总人数941名,高级职称人员155名,博士研究生2名,硕士研究生45名。拥有1.5T磁共振成像系统(MRI)、64排128层螺旋CT2台、16排螺旋CT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DR)、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总值约2.13亿医疗设备。
医院重点专(学)科建设成效显著,骨伤科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重点专科,重庆市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心病科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特色专科,重庆市中医名科,重庆市中医重点专科,重庆市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脑病科为重庆市中医重点专科;针灸科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农村医疗机构针灸理疗康复特色专科;疼痛科为重庆市中医特色专科;急救部创建为重庆市中医急诊急救能力建设项目;康复科、肛肠科、耳鼻喉科创建为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肿瘤科、儿科创建为市级中医特色专科建设项目。
医院有市级名中医3名,区级名中医19名,重点学科带头人6名;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现有国医大师工作室1个、全国名中医工作室1个、岐黄学者工作室1个,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1个,铜梁区劳模创新工作室2个,铜梁区名医传承工作室9个。
目前,医院已启动了整体迁建工程。迁建后的新重庆市铜梁区中医院占地面积200亩,建设面积14万平方米,病床设置1000张,预计2023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届时,将会极大提升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和改善群众就医环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年初预算数47384.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21.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45063.1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2059.08万元,主要是事业收入增加453.2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605.87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年初预算数47384.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136.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5853.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92.5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预算1.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2059.0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453.2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605.8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21.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1.22万元,比2022年增加160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321.22万元,比2022年增加1605.87万元,主要用于人才培养、中医重点学科建设、住院医师规范化补助、事业传承与发展,中医药科研项目、名医工作室建设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中医院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重庆市铜梁区中医院2023年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9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321.2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救护车7辆。2023年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王玥 联系方式:136276284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