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卫函〔2022〕25号
重庆市铜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政协重庆市铜梁区第十一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260号提案的复函
汪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减少儿童接种疫苗费用的建议》(第260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免疫规划是据国家传染病防治规划,使用有效疫苗对易感人群进行预防接种所制定的规划、计划和策略, 按照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疫苗品种、免疫程序或者接种方案,在人群中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接种,以预防和控制特定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通过国家免疫规划的实施,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和卫生文明水平。
一、关于将二类疫苗纳入医保报账范围的建议
为提高国民健康水平,国家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提出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形成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四大体系整体推进,协调发展。从目前的制度安排来看,主要通过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逐步解决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等问题,通过基本医保体系逐步提高疾病治疗保障水平,通过大力发展商业保险满足不同人群的不同健康需求。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另外,目前我国经济快速增长但整体水平仍然不高,考虑到社会经济承受能力,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特别是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水平较低。因此,从现阶段医保制度整体发展状况、群众疾病治疗需求以及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来看,当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主要还是立足于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着力满足基本医疗需求,不宜将支付范围扩大到非治疗性的项目。
二、关于将部分二类疫苗纳入免费接种范围的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五章第四十一条规定:“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拟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疾病预防、控制需要,增加免疫规划疫苗种类,报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并公布”。因此,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拟定,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基本预防、控制需要,增加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增加免费疫苗种类,要根据防病工作需要,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疫苗针对疾病监测,综合评估相关疾病负担和疫苗安全性、有效性、卫生经济学评价、生产供应能力等因素,经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论证通过后,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财政部提出将有关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建议,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省级人民政府增加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参照确定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的程序进行,由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需求和证据分析,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论证,由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并公布,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我委将积极向市卫生健康委反映群众诉求,共同争取进一步优化免疫规划疫苗种类。
此复函已经区卫生健康委主任吴罡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区政协提案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王烈群
联系电话:023-45695060
邮政编码:402560
重庆市铜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