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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6-24
  • 2022-06-24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铜梁区委员会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49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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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政协重庆市铜梁区委员会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49号提案的复函


毛希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第149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支持!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全区物业管理概况

我区共有小区(楼、幢)890个,约13.68万户,建筑面积约2505.74万平方米,其中:物业小区116个,约8.28万户,建筑面积1647.74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楼、幢)共774个,约5.4万户,建筑面积约858万平方米。目前,全区从事物业服务企业54家,物业从业人员近4000人。近年来,我委持续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切实加大物业服务企业履约执法检查力度,多次邀请市级物业管理专家开展《民法典》、《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专题培训,着力提高物业从业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全区物业服务总体水平向好。

二、存在的问题

(一)物业服务水平有待提高。部分物业服务企业质价不符,在前期物业服务过程中,备案物业服务等级较高,在服务时往往降低、减少服务标准、服务内容,导致业主付费却未享受到应有的服务而产生矛盾纠纷。目前,美丽泽京爱尚里、龙泉香榭、集美东方、昕晖暻樾等楼盘物业提供超等级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收费超过2.0元/平方米·月,个别业主认为收费标准太高,未按照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矛盾时有发生。

(二)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我区有经验的物业管理专业人才较为稀缺,物管从业人员多为年龄偏大、文化层次较低的人员,行业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前期物业竞争活力有待提高。目前,我区116个物业小区中,仅有14个小区重新选聘物业,其余102个小区皆由前期物业提供服务。其中,开发企业和下属物业服务企业成“父与子”关系的有37个,占比约为32%,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形成“事实垄断”。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发展,物业管理已成为城市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2020年5月1日实施的《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明确了住房城乡建委、规划自然资源局、城管局等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下一步,我委将从完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运营管理等方面着手,着力提高全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水平。

(一)厘清部门职责边界,完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铜府办〔2017〕79号)宣传贯彻执行力度,强化部门、镇街联动机制,真正构建起上下联动、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物业管理工作格局。

(二)加强业委会的建设,充分发挥业主自治作用。指导各镇街、社区居委会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严把筹备和选举关口,实实在在选举出热心公益、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法律意识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工作的培训和指导,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依法开展业主自治管理,切实提升业主参与小区物业管理的积极性和实效性。

(三)规范物业企业运营,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一是完善考核体系,修改完善《重庆市铜梁区物业企业“红黑名单”管理办法》),采取每年考评的方式,将考评结果运用在:相关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对业主满意度高、积极完成交办工作和探索物业服务新思路、新方式的物业企业给予奖励;对管理混乱、投诉较多、不按标准提供服务甚至损害业主利益的物业企业,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惩并不得参与我区部分物业项目招投标;二是建立物业市场竞争机制,规范前期物业服务招标投标活动,鼓励国有物业服务企业和社区物业服务组织积极参与物业投标,增强物业市场竞争活力;三是定期开展培训,提升物业公司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促进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四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监督各物业服务企业在住宅小区内显著位置,采取公示栏,收费清单等方式,公布物业服务、停车及其他有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电话等信息;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遵循“质价相符”原则,对照《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进行自查,接受业主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

(四)加强物业宣传教育,提高业主政策理论水平。一是通过公共媒体和小区宣传栏,加强对《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广大业主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树立“花钱买服务”的物业消费意识,明白不缴、欠缴物业管理费不仅可能降低物业企业服务水平,同时也损害广大业主利益的道理;二是通过在人员聚集的广场、公园现场摆展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分发物业知识宣传手册,现场解答群众关于物业管理方面的疑问和困惑;三是深入出现苗头倾向和存在不稳定因素的小区,做好正面宣传和政策解答,收集业主关于物业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就业主关心的问题做出积极回应。

此复函已经区住房城乡建委周凡主任审签。再次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支持!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寄给我们及区政协提案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邓  燕

联系电话:023-45693111

邮政编码:402560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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