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02240093343308/2021-00569
  • 铜府〔2021〕84号
  • 其他
  • 其他公文
  • 铜梁区人民政府
  • 有效
  • 2021-10-11
  • 2021-10-27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预公告(铜府〔2021〕84号)

发布日期:202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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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府〔2021〕84号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土地的预公告


建设重庆市域铁路璧山至铜梁段工程符合法律规定公共利益情形,拟征收南城街道翠英村三组等3个镇(街道)9个村(社区)40个组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及土地现状

拟征收南城街道翠英村三组等3个镇(街道)9个村(社区)40个组集体土地63.3718公顷,其中:翠英村三组4.3578公顷、六组0.4886公顷、七组1.4618公顷、八组6.4073公顷、九组3.4658公顷、十组3.0695公顷,聚星村一组0.7121公顷、二组0.5786公顷、九组0.4123公顷、十组0.0321公顷,两路社区五组1.3343公顷、六组1.7273公顷,梯子村一组0.0025公顷、三组7.9473公顷、四组0.5057公顷、五组1.1056公顷、十一组1.2248公顷,鱼溅村一组2.4519公顷,人和村十三组1.2338公顷、十七组0.1818公顷、二十一组1.2767公顷,冬笋村十六组1.0095公顷、十七组3.7706公顷、十八组0.8480公顷、十九组1.3622公顷、二十组0.1987公顷、二十四组2.5371公顷、二十六组1.3843公顷,庆新村六组0.0200公顷、七组1.6617公顷、十二组1.9600公顷、十三组1.2570公顷、十五组0.9134公顷、二十二组2.7436公顷,同康村九组0.0718公顷、十组2.3303公顷、十五组0.0323公顷、十六组0.4525公顷、十七组0.5844公顷、十八组0.2568公顷。具体征收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

土地征收后,拟用于建设重庆市域铁路璧山至铜梁段工程。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及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府依法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具体由重庆市铜梁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南城街道办事处、蒲吕街道办事处、庆隆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单位对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口情况,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予以书面确认。

四、其他事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暂停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违反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实施抢栽抢建等增加补偿安置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勘测定界图铜府2021-84(公开)-附件.pdf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

                                       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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