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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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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责任科室 主要公开渠道
1 规范性文件 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综合科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
2 财政预决算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后勤科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
3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有关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相关科室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
4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全文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二条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信息科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
5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 每年1月31日前 信息科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
6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全文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 每年4月1日前 信息科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
7 重大行政决策 每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有关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信息科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
8 重要会议 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政府全体会议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秘书科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
9 其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人员招录、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政协提案办理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相关科室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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