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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009335114E/2025-00030
  • 铜公函〔2025〕63号
  • 公安
  • 人大建议办理
  • 铜梁区公安局
  • 有效
  • 2025-06-24
  • 2025-07-04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18070193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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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公函〔202563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18070193号建议的复函

周祖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强化城乡三四轮摩托车(电动车)监督管理的建议》(第18070193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加强牌证管理力度。一是规范注册登记号牌。对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机动车和有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非机动车,依法规范开展注册登记管理工作。目前全区共登记11.5万辆摩托车、4.5万辆超标电动车、1.3辆国标电动车,进一步规范了二、三轮车辆信息管理工作二是延长低速电动车过渡期。鉴于、三、四轮车等低速电动车产生与发展的历史性、复杂性等因素,按照《加强低速电动车全链条管理工作方案》以及市级部门通告要求,将在用低速电动车过渡期延长3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二、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区公安局根据低速电动车的设计最高时速、额定功率总和、外廓尺寸等技术参数,按照参照非机动车管理参照机动车管理两类进行管理。对参照机动车管理的低速电动车严格按照机动车及驾驶人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登记上牌的要求开展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保险办理、牌照办理等工作。一是驾驶人申领驾驶证前必须参加科目一、科目四法律法规、驾驶安全的学习培训,考核合格才具备驾驶证资格;二是驾驶人违超分必须参加7天的法律法规、驾驶安全的学习,考核通过发还驾驶证;三是驾驶人轻微违法拒不改正,参加为期三天的驾驶安全教育。累计查处两三轮摩托车无证驾驶176起,无牌29起。参照非机动车管理的超标电动摩托车、三轮车及老年人代步四轮车等低速电动车有序推进存量治理,统一纳入市级低速电动车管理平台一是开展赋码信息采集。联合全区在用低速电动车开展信息采集和赋码编号工作,采集录入车辆及所有人、使用人相关信息,并发放张贴统一式样的标识贴。目前,已采集赋码低速电动车3700余辆二是加强使用环节治理。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基础上,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原则,综合采取学习教育、梯次处罚等措施,依法、规范、人性化查处低速电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累计查处非机动车各类违法行为5979起,其中查处未登记上路行驶34起、逆行57起、不靠右行25起、闯红灯39起、加装遮阳伞或雨棚1064起、违规载人1884起、违规停放276起,依法拖移违停非机动车2511辆、低速电动车30辆。

三、强化宣传教育引导。一是围绕实时道路交通特点,通过报刊、电视、LED电子显示屏及双微一抖等新媒体发布安全出行信息,及时开展两公布一提示,引导群众使用合法正规的交通工具安全出行。二是严格落实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做好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针对性宣传。三是曝光警示强化震慑,将发生在我区的摩托车、电动车严重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典型违法和血淋淋的事故案例,通过以案说法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警示,持续释放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究必重处强烈信号,起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方效果。

四、完善交通安全设施设备。区公安局根据铜梁城区路网结构、道路条件、非机动车流量等实际情况,有序推进城市非机动车道建设,进一步规范完善非机动车道交通设施,组织对辖区机非共面方式设置的非机动车道配套交通设施进行1次全面细致的排查整治,重点规范完善道路起点及各交叉口入口处非机动车道行驶标志、非机动车车道标志等交通设施。目前,增设非机动车道标志6块、施划非机动车道行驶标志4处。

此复函已经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肖洪波审定,由区公安局主要领导李祥华签发。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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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威,联系电话:45697608,邮政编码:402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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