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公函〔2024〕39号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关于铜梁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59号建议的复函
王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摩托车和电瓶车管理的建议》(第59号)现已收悉,区公安局高度重视,组织专人认真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摩托车和电瓶车的管理是热点难点问题,我局立足铜梁实际,从源头监管、路面执法、宣传引导等多方面入手加强管理,目前管理工作正深入开展。
一、加强源头监管。一是持续开展摩托车、电动车注册登记管理和规范驾驶证申领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登记11.3万辆摩托车、4.6万辆超标电动车、6900余辆国标电动车,共计8.8万人考取摩托车驾驶证,进一步规范人车信息。二是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对全区销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企业、商户加强执法监督,重点查验经销商的营业执照登记、进货来源、是否有3C认证证书等等,确保销售合规车辆。三是针对美团、饿了么、共享单车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集中的企业,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车辆检测检验,确保车辆状态合法合规。
二、强化路面执法。一是依托区多勤联动办,强化区级多部门合作,重点整治摩托车、电动车无牌无证、逆行、超员、不戴头盔等重点违法。二是合理调整警力勤务部署,针对早晚高峰、车流量大的主次干道,显性用警,加大违法查处力度。三是针对多次交通违法的驾驶人,责令其到区多勤联动办参加交通法律法规学习,增强守法意识。今年以来,共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1624起,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3095起,组织1158名违法驾驶人参加法律法规学习。
三、规范停车管理。一是联合区城管局,在主次干道的人行道上合理施划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停车位,规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停放的同时,也方便群众车辆停放。二是在万达广场、龙城天街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停车较集中的区域,设置引导提示牌,引导广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到入位停放,规范守法停车。
四、加强宣传提示。一是围绕实时道路交通特点,通过报刊、电视、LED电子显示屏及“双微一抖”等新媒体开展“两公布一提示”,引导群众使用合法正规的交通工具安全出行。二是严格落实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做好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针对性宣传。三是曝光警示强化震慑,将发生在我区的摩托车、电动车严重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典型违法和血淋淋的事故案例,通过“以案说法”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警示,持续释放“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究必重处”强烈信号,起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方”效果。
此复函已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审定,由区公安局主要领导签发。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提出,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此件主动公开)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2024年6月25日
(联系人:杨威,联系电话:45697608,邮政编码:4025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