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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009335114E/2024-00030
  • 铜公函〔2024〕35号
  • 公安
  • 人大建议办理
  • 铜梁区公安局
  • 有效
  • 2024-06-26
  • 2024-07-05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关于铜梁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4-07-05
字号:

铜公函〔202435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关于铜梁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30号建议的复函

陈明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代步车管理的建议》(第30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针对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立足铜梁实际,研究落实措施,依法加强老年代步车管理。

一、动员购买商业保险。老年代步车不符合国家现行的两项非机动车国家标准,生产企业及产品本身均未通过国家工信部审批,均未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属于合规的机动车,暂无法参照机动车进行管理,该类车无法上牌,不能购买交强险。20213,根据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交通管理部门依托警保联动机制,加强与人保财险铜梁支公司的协作联动,再次启动全区超标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上牌和低速电动车交通信息卡登记、备案和发放工作动员电动车车主购买交通事故商业保险,推广安装防盗联网设备。

二、规范牌证办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新国标”)2019415日实施以来,我局在全区范围开展了电动车(含不符合新标准的)登记上牌工作。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车发放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号牌,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车发放临时信息牌,引导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逐步退出。截至目前,共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6908辆,共发放超标电动车临时信息牌46061辆。

三、强化宣传教育。区公安局多措并举,强化宣传教育,不断提升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及双微一抖等媒体,依法曝光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报道典型违法和事故案例,向广大市民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发挥舆论震慑作用。二是每月组织警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五进活动,广泛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片,切实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三是与各镇街、部门及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充分运用客运场站、学校、机关、物业小区等宣传阵地,通过海报、横幅、宣传单及小喇叭等方式,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安全、文明出行。为规范老年代步车通行秩序,我局结合日常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深入社区、农村,用好农村“大喇叭”宣传手段,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切实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发展公共交通。加强与区交通局的对接,加大对公共交通事业的投入,全面推进公交优先战略,大力扶持公交事业发展,用优质服务吸引广大群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老年代步车上路的数量和几率。

此复函已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审定,由区公安局主要领导签发。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及时提出,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此件主动公开)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2024626        

(联系人:杨威,联系电话:45697608,邮政编码:402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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