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城管函﹝2024﹞557号
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248号建议的复函
舒滢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中兴东路503号至553-2号路段规划停车位的建议》(第248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您提到的中兴东路503号至553-2号路段,经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现场核实,该处人行道属于小区权属范围内,且原有规划图纸上该处并未规划商业配套路内停车位。经相关单位现场踏勘,该处人行道较窄,且设置有盲道、井盖较多,施划停车位条件受限。
经多次现场调研,为满足兰亭别院周边停车需求,结合周边道路情况和车流情况,在东莘路、凤平路、广龙路符合相关停车位设置规范的情况下均施划了路内停车位,能够为周围的群众提供一定的停车资源。
根据您提的宝贵意见,我局举一反三,将持续通过合理利用城区公共停车资源,进一步优化改进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工作,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改善道路交通状况,努力为市民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道路环境。
感谢您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打造更宜居的城区环境而努力,希望我们的工作能够得到您的帮助与理解。
此复函已经区政府副区长罗昌西审定,由区城市管理局局长蒋伟审签。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评价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25日
(联系人:陈永彬;联系电话:45670320;邮编:402560)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