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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4506312644/2024-00035
  • 铜城管函﹝2024﹞557号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人大建议办理
  • 铜梁区城管局
  • 有效
  • 2024-06-25
  • 2024-07-04

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48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4-07-04
字号:

铜城管2024557

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248号建议的复函

舒滢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中兴东路503号至553-2号路段规划停车位的建议》(第248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您提到的中兴东路503号至553-2号路段,经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现场核实,该处人行道属于小区权属范围内,且原有规划图纸上该处并未规划商业配套路内停车位。经相关单位现场踏勘,该处人行道较窄,且设置有盲道、井盖较多,施划停车位条件受限。

经多次现场调研,为满足兰亭别院周边停车需求,结合周边道路情况和车流情况,在东莘路、凤平路、广龙路符合相关停车位设置规范的情况下均施划了路内停车位,能够为周围的群众提供一定的停车资源。

根据您提的宝贵意见,我局举一反三,将持续通过合理利用城区公共停车资源,进一步优化改进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工作,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改善道路交通状况,努力为市民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道路环境

感谢您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为打造更宜居的城区环境而努力,希望我们的工作能够得到您的帮助与理解。

此复函已经区政府副区长罗昌西审定,由区城市管理局局长蒋伟审签。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评价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

                           2024625

(联系人:陈永彬;联系电话:45670320;邮编:40256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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