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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739826396A/2023-00070
  • 福果府函〔2023〕100号
  • 其他
  • 人大建议办理
  • 铜梁区福果镇
  • 有效
  • 2023-06-30
  • 2023-07-14

重庆市铜梁区福果镇人民政府关于镇第二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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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果府函〔2023100


重庆市铜梁区福果镇人民政府

关于镇第二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复函


王邦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工作人员办事拖拉的问题》(第30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根据与您本人沟通,政府工作人员办事拖拉问题具体是因镇建设环保办公室(以下简称建管办)一直未将三星村“四好公路”保证金退回村财政账户。经向建管办了解核实,因之前建管办工作人员变动,工作交接存在部分脱节,导致“四好公路”中有部分公路未完成结算,未结算公路的中介费用尚未支付,因此无法确定退还金额。福果镇政府高度重视该项问题,第一时间督促建管办确定结算金额,现部分村已确定结算金额,剩余的正在逐一进行核算,待全部结算金额确定后统一退还各村。在今后的工作中,镇政府将加强常态化学习教育,促进干部思想认识提升,业务能力提升,办事效率提升。

此复函已经分管领导李燕审签。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福果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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