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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5号建议的
复函
陈贵虎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城区屋顶绿化的建议》(第5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政府出台政策文件的问题
政策方面,2018年10月,《重庆市城市提升行动计划》提出提升城市建设水平,需要突出立体城市特色,将建筑屋顶作为城市“第五立面”精心打造,进一步提升屋顶设计与城市环境、城市文脉、建筑美学的契合度;2020年7月颁布的《重庆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中规定,“符合条件的公共建筑需合理设置屋顶绿化及竖向绿化”;2021年9月颁布的《重庆市城市立体绿化鼓励办法》中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的平屋顶,应当实施屋顶绿化。屋顶绿化实施面积占屋顶可绿化面积的比例应不低于50%。”2022年5月,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的通知》,进一步要求到2025年全市45%城市建成区要满足海绵城市要求。目前,我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城市建成区新建、改建项目提出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同时在规划方面,我区已于2020年编制《铜梁龙城天街屋顶花园群景观设计方案》,涉及屋顶面积约9万平方米。
在新建的小区、工业厂房以及公共建筑中,我区均鼓励业主采取屋顶绿化的方式来满足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等相关建设要求,但在实施中居住建筑需考虑在屋顶放置电梯机房、空调外机等设备,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屋顶需考虑屋顶荷载、设备放置、建设成本等相关问题,所以在屋顶绿化的推广建设及绿化面积要求上采取“一事一议”方式。
二、关于鼓励居民对现有屋顶进行绿化美化的问题
鼓励居民对现有屋顶进行绿化存在以下几点问题,一是屋顶产权不清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对于新建的小区、工业厂房以及公共建筑中屋顶绿化由开发商统一打造,而老旧小区则需要业主牵头,并争取全体业主的意见,但意见难以统一,实施困难;二是建筑安全问题,建筑必须在符合公共安全的要求下才可以进行屋顶绿化,对于旧房屋的屋顶绿化,可能影响屋顶承重和防水,从而产生安全隐患;三是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由于我国的屋顶绿化处于刚起步的阶段,合格的屋顶绿化专业技术人才不足,屋顶绿化工程的施工技术仍有一定的难度,导致屋顶绿化水平仍处于较落后的状态。
三、关于屋顶绿化多样化的问题
在2007年实施的《重庆市种植屋面技术规程》中规定了重庆市屋顶绿化适宜的46种植物,充分考虑了屋顶绿化植物配置的多样化。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屋顶绿化技术指导,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品质,提高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感谢您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为打造舒适的城市环境而努力,希望我们的工作能够得到您的帮助与理解。
此复函已经蒋伟局长审签。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秦漫谷
联系电话:023-45426763
邮政编码:402560
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6月8日




